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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74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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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8749-2021 (GB/T8749-2021)
中文名称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钢带
英文名称 Hot-rolled quality carbon structural steel strip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H46
国际标准分类 77.140.50
字数估计 10,172
发布日期 2021-08-20
实施日期 2022-03-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8749-2008
起草单位 唐山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
提出机构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PDF样品: GB/T 8749-2021
English: GB/T 8749-2021
GB/T 8749-2021: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钢带
GB/T 8749-2021 英文名称: Hot-rolled quality carbon structural steel stri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8749-2008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钢带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8749-2008《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钢带》,与GB/T 8749-2008相比,除结构调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部分规格厚度允许偏差(见6.1.1,2008年版的5.1.1);
b) 加严了宽度允许偏差(见6.2.1,2008年版的52.1);
c) 将“三点差”更改为“横向厚度差”(见6.3,2008年版的5.3);
d) 将“同条差”更改为“纵向厚度差”(见6.4,2008年版的5.4);
e) 增加了冶炼方法(见7.2);
f) 删除了冲击试验、硬度检验要求(见2008年版的6.5、6.6);
g) 删除了金相检验的部分要求(见2008年版的6.7.1);
h) 增加了酸洗表面状态交货的表面质量要求(见7.3);
i) 增加了部分牌号的力学性能(见表5,2008年版的表6);
j) 更改了部分牌号的工艺性能要求(见表6,2008年版的表7);
k) 更改了表面质量的部分要求(见7.7.1、7.7.6,2008年版的6.8.1、6.8.6),加严了钢带表面带缺
陷长度要求(见7.7.5,2008年版的6.8.5);
l) 更改了钢带厚度测量部位(见8.4,2008年版的7.6);
m) 增加了钢的化学成分试验方法(见8.1,2008年版的表8);删除了一些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
样方法及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表8)。
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唐山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秀侠、张志秋、张维旭、孙梦寒、郭龙鑫、阮志勇、刘键、亓海燕、伍永锐、郑磊、
张金旺、薛伟、吴玉红。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8年首次发布为GB/T 8749-1988,2008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钢带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钢带的分类与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
本文件适用于宽度小于600mm、厚度不大于12mm的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钢带(以下简称钢
带)。宽度600mm~750mm的钢带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分类与代号
4.1 按边缘状态分:
a) 切边钢带,EC;
b) 不切边钢带,EM。
4.2 按厚度精度分:
a) 普通厚度精度,PT.A;
b) 较高厚度精度,PT.B。
5 订货内容
5.1 按照本文件订货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本文件编号;
b) 规格;
c) 牌号;
d) 重量;
e) 边缘状态(EC或EM);
f) 交货状态(热轧、酸洗或其他);
g) 厚度精度;
h) 特殊要求。
5.2 若订货合同未指明边缘状态、交货状态、厚度精度等信息,则按不切边、热轧状态、普通厚度精度
供货。
6 尺寸、外形、重量
6.1 钢带厚度允许偏差
6.1.1 钢带厚度允许偏差应合表1规定。
6.1.2 经供需双方协商,当需方要求按较高厚度精度供货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6.1.3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在表1规定的公差范围内调整钢带的上下
偏差。
6.2 钢带宽度允许偏差
6.2.1 钢带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
6.2.2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在表规定的公差范围内调整钢带的上下
偏差。
6.3 横向厚度差
在钢带同一横截面的中间和两边部分测量三点厚度,其最大差值应符合表3规定。
6.4 纵向厚度差
供冷轧用钢带,在轧制方向同一直线上任意测定三点厚度,其最大差值应符合表4规定。
6.5 外形
6.5.1 钢带应成卷交货,不应松散,钢带卷的一侧塔形高度不应超过50mm。
6.5.2 不切边钢带的镰刀弯每5m不大于20mm,切边钢带的镰刀弯每5m不大于15mm。
6.6 钢带重量
钢带按实际重量交货。
7 技术要求
7.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7.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GB/T 699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
合同中注明,可加严钢中有害元素硫、磷的要求。
7.1.2 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符合GB/T 222有关规定。
7.2 冶炼方法
钢由转炉或电炉冶炼。
7.3 交货状态
7.3.1 钢带以热轧状态交货,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面酸洗状态的钢带。
7.3.2 钢带以酸洗状态交货时,通常涂油供货,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性溶液去除。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
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酸洗钢带的表面也可以不涂油状态供货。
注:对于不涂油的产品,在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中表面容易产生轻微划伤和锈蚀,订货时,告知需方此情况。
7.4 力学性能
7.4.1 钢带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规定。
拉伸试验取横向试样。受钢带宽度限制不能取横向试样时,可取纵向试样,断后伸长率提高2%(绝对值)。
7.4.2 经供需双方协商,45、45Mn及含碳量更高的牌号的钢带力学性能可按实际值交货。
7.4.3 对于供冷轧用钢带,其力学性能不作为交货条件。
7.5 工艺性能
7.5.1 牌号08~35钢带应进行180°横向弯曲试验,弯曲压头直径符合表6规定。
7.5.2 对于供冷轧用钢带,其弯曲试验由供需双方协商。
7.6 脱碳层
根据需方要求,由35牌号及含碳量更高的牌号的钢制造的钢带可检查表面脱碳层深度,其单面总
脱碳层(全脱碳层加部分脱碳层)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 钢带厚度不大于3.2mm时,其总脱碳层深度不大于0.08mm;
b) 钢带厚度大于3.2mm时,其总脱碳层深度不大于钢带实际厚度的2.5%。
7.7 表面质量
7.7.1 钢带表面不准许有气泡、结疤、裂纹、折叠、夹杂和压入氧化铁皮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带不准
许有目视可见的分层,及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氧化铁皮或铁锈。允许有深度或高度不超过厚度公差
之半的划痕、凹面、麻点、表面粗糙、凸起等局部缺陷,其深度或高度(从实际尺寸算起)按单面计算,且应
保证钢带相应规格允许的最小厚度。
7.7.2 不切边钢带不准许有缺口、裂纹及显著边浪,允许有深度不大于宽度公差之半的其他边部缺陷,
且其有效宽度应保证钢带相应规格最小厚度。
7.7.3 切边钢带边缘允许有不大于0.5mm的飞刺。
7.7.4 钢带表面缺陷允许清理,但清理后应保证钢带的最小厚度和宽度,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
7.7.5 在钢带连续生产过程中,局部表面缺陷不易发现并去除,因此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部分不
能超过每卷钢带总长度的6%。
7.7.6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面经酸洗处理的钢带,表面质量符
合GB/T 38813的规定。
8 试验方法
8.1 钢的化学成分试验方法按GB/T 4336、GB/T 11261、GB/T 20123、GB/T 20124、GB/T 20125或通用
方法的规定进行,但仲裁时应按GB/T 223.5、GB/T 223.12、GB/T 223.19、GB/T 223.23、GB/T 223.37、
GB/T 223.59、GB/T 223.64、GB/T 223.68、GB/T 223.69、GB/T 11261的规定进行。
8.2 每批钢带的检验项目及试验方法符合表7规定。
8.3 钢带的宽度、厚度、横向厚度差、纵向厚度差、镰刀弯及表面质量检查部位距钢带两端距离应以保
证测量的精确性为准,仲裁试验时,测量部位应在两端不考核长度范围之外。钢带两端不考核范围应符
合表8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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