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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2414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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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8890-2015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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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890-2015 英文版 120 GB/T 8890-2015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热交换器用铜合金无缝管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8890-2015 (GB/T8890-2015)
中文名称 热交换器用铜合金无缝管
英文名称 Seamless Copper Alloy Tube for Condenser and Heat-Exchanger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H62
国际标准分类 77.150.30
字数估计 11,162
发布日期 2015-09-11
实施日期 2016-04-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8890-2007
引用标准 GB/T 228.1-2010; GB/T 241; GB/T 242; GB/T 246; GB/T 2828.1; GB/T 5121.10; GB/T 5121.11; GB/T 5121.1; GB/T 5121.12; GB/T 5121.13; GB/T 5121.14; GB/T 5121.15; GB/T 5121.16; GB/T 5121.17; GB/T 5121.18; GB/T 5121.19; GB/T 5121.20; GB/T 5121.21; GB/T 5121.2; GB/T 5121.22; GB/T 51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25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交换器及冷凝器用铜合金无缝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订货单(或合同)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舰艇船舶、海上石油、机械、化工等工业部门制造热交换器及冷凝器用的铜合金无缝圆形管材。

GB/T 8890-2015 Seamless copper alloy tube for condenser and heat-exchanger ICS 77.150.30 H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8890-2007 热交换器用铜合金无缝管 2015-09-11发布 2016-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8890-2007《热交换器用铜合金无缝管》。本标准与GB/T 8890-2007相比,主 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合金代号; ---按新国标修改合金牌号和状态; ---增加了HSn72-1(C44300)、BFe10-1.4-1(C70600)、BFe30-0.7(C71500)管材的相应规定; ---删除HSn70-1B、HSn70-1AB化学成分的具体规定,改为“管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5231 中的相应牌号的规定”; ---对管材壁厚允许偏差进行修改,增加了高精级壁厚的要求; ---对管材的长度允许偏差进行修改; ---增加了“管材外形尺寸检验方法按GB/T 26303.1的规定进行”; ---增加了管材气压试验; ---化学分析方法增加YS/T 482和YS/T 483; ---拉伸试样按GB/T 228.1-2010的规定进行修改; ---增加了“取样方法按YS/T 668的规定进行,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样的制备按YS/T 815的 规定进行”的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新华宏铜业有限公司、无锡 隆达铜业有限公司、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萃隆精密铜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亨圆铜业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万花、郭慧稳、卢燕、曹建国、赵学龙、陈华、王强、周向东、王向东、刘爱奎、 周浩平、刘海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8890-1988、GB/T 8890-1998、GB/T 8890-2007。 热交换器用铜合金无缝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交换器及冷凝器用铜合金无缝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 存和订货单(或合同)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舰艇船舶、海上石油、机械、化工等工业部门制造热交换器及冷凝器用的铜 合金无缝圆形管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2010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41 金属管 液压试验方法 GB/T 242 金属管 扩口试验方法 GB/T 246 金属管 压扁试验方法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5121(所有部分)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5231 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 GB/T 5248 铜及铜合金无缝管涡流探伤方法 GB/T 8888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 10567.1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残余应力检验方法 硝酸亚汞试验法 GB/T 10567.2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残余应力检验方法 氨熏试验法 GB/T 18033-2007 无缝铜水管和铜气管 GB/T 26303.1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外形尺寸检验方法 第1部分:管材 YS/T 347 铜及铜合金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YS/T 482 铜及铜合金分析方法 光电发射光谱法 YS/T 483 铜及铜合金分析方法 X射线荧光光谱法(波长色散型) YS/T 668 铜及铜合金理化检测取样方法 YS/T 815 铜及铜合金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样的制备方法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3.1.1 牌号、状态、规格 管材的牌号、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牌号、状态和规格 牌 号 代号 供应状态 种类 规 格/mm 外径 壁厚 长度 BFe10-1-1 BFe10-1.4-1 T70590 C70600 软化退火(O60) 硬(H80) 盘管 3~20 0.3~1.5 - BFe10-1-1 T70590 软化退火(O60) 退火至1/2硬(O82)、硬(H80) 直管 4~160 0.5~4.5 < 6000 6~76 0.5~4.5 < 18000 BFe30-0.7 BFe30-1-1 C71500 T71510 软化退火(O60) 退火至1/2硬(O82) 直管 6~76 0.5~4.5 < 18000 HAl77-2 HSn72-1 HSn70-1 HSn70-1-0.01 HSn70-1-0.01-0.04 HAs68-0.04 HAs70-0.05 HAs85-0.05 C68700 C44300 T45000 T45020 T26330 C26130 软化退火(O60) 退火至1/2硬(O82) 直管 6~76 0.5~4.5 < 18000 3.1.2 标记示例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标准编号、牌号、状态和规格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示例1:用BFe10-1-1(T70590)制造的、软化退火(O60)、外径为19.05mm、壁厚为0.89mm的盘管标记为: 盘管GB/T 8890-BFe10-1-1O60-φ19.05×0.89 或 盘管GB/T 8890-T70590O60-φ19.05×0.89 示例2:用 HSn70-1-0.01-0.04(T45020)制造的、退火至1/2硬(O82)、外径为10mm、壁厚为1.0mm、长度为 3000mm的直管标记为: 直管GB/T 8890-HSn70-1-0.01-0.04O82-φ10×1×3000 或 直管GB/T 8890-T45020O82-φ10×1×3000 3.2 化学成分 BFe10-1.4-1(C70600)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规定。其他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5231 中的相应规定。 表2 BFe10-1.4-1牌号的化学成分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u+Ag Ni+Co Fe Zn Pb Mn BFe10-1.4-1 余量 9.0~11.0 1.0~1.8 ≤1.0 ≤0.05 ≤1.0 注:Cu+所列元素≥99.5%。 3.3 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3.3.1 外径及其允许偏差 管材的外径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外径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外 径 外 径 允 许 偏 差 普 通 级 高 精 级 3~15 0-0.12 -0.10 >15~25 0-0.20 -0.16 >25~50 0-0.30 -0.20 >50~75 0-0.35 -0.25 >75~100 0-0.40 -0.30 >100~130 0-0.50 -0.35 >130~160 0-0.80 -0.50 3.3.2 壁厚及其允许偏差 管材的壁厚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壁厚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外 径 壁厚允许偏差a 普 通 级 高 精 级 3~160 公称壁厚的±10% 公称壁厚的±8% a 当要求壁厚允许偏差全为(+)或全为(-)单向偏差时,其值为表中数值的2倍。 3.3.3 长度及其允许偏差 3.3.3.1 盘管的长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盘管的长度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长 度 长 度 允 许 偏 差 ≤15000 +300 0 >15000~30000 +500 0 >30000 +2.5% 公称长度 3.3.3.2 直管的长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倍尺长度应加入锯切分段时的锯切量,每一锯 切量为5mm。 表6 直管的长度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长度 长度允许偏差 外径≤25 外径 >25~100 外径 >100~160 ≤600 +2 0 >600~2000 +4 0 >2000~4000 +6 0 >4000 +10 0 3.3.4 直度 直管的直度应符合表7的规定。全长直度不应超过每米直度与总长度(m)的乘积。 表7 直管的直度 单位为毫米 公称外径 每米直度,不大于 高精级 普通级 ≤80 3 4 >80 5 6 3.3.5 切斜度 管材的端部应锯切平整、无毛刺。在不使管材长度超出允许偏差的条件下,管材的切斜度应符合 表8的规定。 表8 切斜度 单位为毫米 外径 切斜度,不大于 ≤16 0.40 >16 2.5%公称外径 3.3.6 圆度 直管和硬态盘管的圆度应不大于其直径允许偏差。 3.4 力学性能 管材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力学性能 牌号 状态 抗拉强度Rm/MPa 断后伸长率A/% 不小于 BFe30-1-1、BFe30-0.7 O60 O82 BFe10-1-1、BFe10-1.4-1 O60 O82 H80 HAL77-2 O60 O82 HSn72-1、HSn70-1、HSn70- 1-0.01、HSn70-1-0.01-0.04 O60 O82 HAs68-0.04、 HAs70-0.05 O60 O82 HAs85-0.05 O60 245 28 O82 295 22 3.5 工艺性能 3.5.1 总则 经退火的、壁厚不大于2.5mm的O60、O82状态的管材,应进行扩口试验或压扁试验。试验后的 管材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和裂口。 3.5.2 扩口试验 外径不大于100mm的管材,进行扩口试验;管材的扩口试验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扩口试验 牌号 状态 扩口量/% 顶心锥度 BFe30-1-1、BFe30-0.7、 BFe10-1-1、BFe10-1.4-1、 HAl77-2、HSn72-1、HSn70-1、 HSn70-1-0.01、HSn70-1- 0.01-0.04、HAs68-0.04、 HAs70-0.05、HAs85-0.05 O60 O82 45° 3.5.3 压扁试验 外径大于100mm的管材,进行压扁试验。O60状态的管材压扁后,内壁间距应等于壁厚;O82状 态的管材压扁后,内壁间距应等于3倍壁厚。 3.6 残余应力试验 黄铜管材应进行残余应力试验。试验的管材后,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3.7 非破坏性试验 3.7.1 涡流探伤 管材应进行涡流探伤试验。 3.7.2 水压试验 管材可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管材经水压试验时,应持续10s~15s不产 生渗漏和破裂。 3.7.3 气压试验 管材可进行气压试验,其空气压力为0.4N/mm2,管材完全浸入水中至少10s,应无气泡出现。 3.8 晶粒度 O60态的管材可进行晶粒度检验。管材的平均晶粒度应在0.010mm~0.050mm范围内。 3.9 表面质量 3.9.1 管材的内外表面应光滑、清洁,不允许有裂纹、起皮、夹杂和分层等缺陷。管材内表面可通过碳 膜试验。 3.9.2 管材允许有不使管材外径和壁厚超出允许偏差的划伤、凹坑、压入物、环状痕等缺陷。轻微的氧 化色不作报废依据。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 管材的化学成分分析按GB/T 5121或YS/T 482或YS/T 483的规定进行。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 法按GB/T 5121的规定进行。 4.2 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管材外形尺寸检验方法按GB/T 26303.1的规定进行。 4.3 力学性能 管材的室温拉伸试验按GB/T 228.1-2010的规定进行。试验用试样应符合GB/T 228.1-2010 中附录E的规定,试样的选取见表11。 表11 拉伸试样 外径/mm 表 试样号 < 30 E2 S7 30~50 E1 S1 表11(续) 外径/mm 表 试样号 >50~70 E1 S2 >70~100 E1 S3/S4 >100~160 E1 S5 4.4 工艺性能 4.4.1 管材的压扁试验按GB/T 242的规定进行。 4.4.2 管材的扩口试验按GB/T 246的规定进行。 4.5 残余应力 4.5.1 管材的残余应力试验推荐采用氨熏试验方法。 4.5.2 管材的氨熏试验方法按GB/T 10567.2的规定进行。 4.5.3 管材的硝酸亚汞试验方法按GB/T 10567.1的规定进行。 4.6 非破坏性试验 4.6.1 管材的涡流探伤试验按GB/T 5248的规定进行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6.2 管材的水压试验按GB/T 241的规定进行。 4.6.3 管材的气压试验 管材气压试验时,应与具有压力的气源保持连接,让其具有一定压力的空气保持在管内,将管材完 全浸入水中,检查管中是否有气泡出现。 4.7 晶粒度 管材的晶粒度检验按YS/T 347的规定进行。 4.8 表面质量 4.8.1 管材的碳膜试验方法参照GB/T 18033-2007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 4.8.2 管材的其他表面质量应用目视进行检验。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管材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 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 (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 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其他质量异议,应在收到产品3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 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 组批 管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状态和规格组成。每批重量应不大于2500kg。 5.3 检验项目 5.3.1 每批管材应进行化学成分、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扩口试验或压扁试 验)、残余应力、涡流探伤和表面质量(除碳膜试验外)的检验。 5.3.2 如需方有要求,还应进行晶粒度、水压试验、气压试验和内表面碳膜试验的检验。 5.4 取样 管材取样应符合表12的规定。取样方法按YS/T 668的规定进行,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工艺试样 的制备按YS/T 815的规定进行。 表12 取样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化学成分 1个试样/熔次(供方);1个试 样/批(需方) 3.2 4.1 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a 按照GB/T 2828.1规定的取样, 检测水平Ⅱ或供需双方协商 3.3 4.2 力学性能 任取2根/批、1个试样/根 3.4 4.3 工艺性能 任取2根/批、1个试样/根 3.5 4.4 残余应力 任取2根/批、1个长150mm的 试样/根 3.6 4.5 非破坏性试验 涡流探伤 逐根 3.7.1 4.6.1 水压试验 逐根 3.7.2 4.6.2 气压试验 逐根 3.7.3 4.6.3 晶粒度 任取2根/批、1个试样/根 3.8 4.7 碳膜试验 任取2根/批、1个试样/根 3.9.1 4.8.1 其他表面质量a 按照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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