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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Z 35043-2018 (GB/Z35043-2018) | | 中文名称 | 光伏产业项目运营管理规范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photovoltaic projec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00 | | 字数估计 | 11,111 | | 发布日期 | 2018-05-18 | | 实施日期 | 2018-05-18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8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Z 35043-2018
(Photovoltaic industry project opera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ICS 03.100
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光伏产业项目运营管理规范
2018-05-18发布
2018-05-18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项目条件 1
3 职责分工 1
4 项目组织与运行 3
5 项目预期成效分析 4
6 项目评价与管理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光伏农场典型案例 5
前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标
准化研究院。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郭继胜、盛万兴、王金丽、刘波林、安鑫、王利、侯义明、孙兆洋、程越。
引 言
光伏扶贫是国内首创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扶贫模式,被国家列为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
正在向全国贫困地区推广运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
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
困人口稳收增收。
为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的扶贫效果,国家能源局及国务院扶贫办下发了国能
发新能〔2017〕39号《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
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容量以县为统筹单位按户均5kW~7kW配置,单村规模一般不超过300kW(具
备就近接入电网和电网消纳条件的可放宽至500kW),全国各省市县也出台了大量的光伏扶贫政策。
为指导地方政府做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有效实施,结合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精准扶贫光伏农场
项目实践情况,编制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可供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参考。
光伏产业项目运营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给出了光伏产业项目的项目条件、职责分工、项目组织与运行、项目预期成效分
析、项目评价与管理的内容,提供了光伏产业精准扶贫典型案例(参见附录A)。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光伏产业项目的运营管理。
2 项目条件
2.1 自然条件
2.1.1 根据光资源情况、土地性质、接网条件、地理环境、地质条件以及建设模式合理选址。
2.1.2 优先选择荒山、荒滩、荒坡等,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可采用与农业、林业、牧业、渔业资源
相结合的复合光伏电站建设模式。
2.1.3 站址应选择朝向为南或接近南向,避开周边障碍物对光伏组件的遮挡。
2.2 设施设备条件
2.2.1 光伏电站建设地点应具备进场施工和投运后运维的交通条件。
2.2.2 光伏电站附近具备电网接入条件。
2.3 人员条件
2.3.1 帮扶对象可参与到电站日常运维,进行组件清洗、电站除草等。
2.3.2 帮扶对象应对电站维护工作有兴趣和积极性,愿意从事相关工作,能主动学习并接受必要的专
业知识和技术指导培训。
2.4 其他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将更有利于光伏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实施:
---产业发展区域(贫困村)处于Ⅰ类或Ⅱ类太阳能资源区;
---在产业发展区域将各类高效农业与光伏扶贫电站有机结合,降低光伏扶贫电站土地使用面积,
提高土地叠加收益;
---在产业发展区域创新“智能光伏+科技农业”全新一代农光互补技术,在“不改变土地性质、不
改变土壤结构、不改变土地基本耕作方式”的条件下,推动农业用地的综合利用,提高农业现代
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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