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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HJ 2512-2012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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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512-2012 英文版 629 HJ 2512-2012 [PDF]天数 >=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HJ 2512-2012 (HJ2512-2012)
中文名称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Printers, Fax machines, Multifunction devices
行业 环保行业标准
中标分类 L63
国际标准分类 35.180
字数估计 24,212
旧标准 (被替代) HJ/T 302-2006
引用标准 GB 20943; GB 25956-2010; GB/T 16288; GB/T 16685-2008; GB/T 18313-2001; GB/T 18455; GB/T 22372; HJ/T 238; HJ 570-2010; HJ 573 - 2010; QB/T 2342; ISO/IEC 28360-2007
标准依据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25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在220V、50Hz电网供电下正常工作的、标准幅面的打印机、传真机和以打印或传真为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 包括使用针式击打、喷墨、静电成像、热转印、热敏、热升华、固体喷蜡等打印方式的产品。

HJ 2512-2012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Printers, Fax machines, Multifunction devic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Printers, Fax machines, Multifunction devices 2012-03-30 发布 2012-06-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HJ □□□□-201□ 目次 前言..3 1 适用范围.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术语和定义 4 4 基本要求.5 5 技术内容.5 6 检验方法.9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产品环境设计”要求.10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塑料零件中禁用的邻苯二甲酸酯..13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限制使用的多环芳烃(PAHs).14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 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 24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TVOC、苯和苯乙烯的检验程序..15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 臭氧的检验程序..19 附录 G (规范性附录) 粉尘的检验程序.21 HJ □□□□-20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产品在生产和使用 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产品能耗、噪声、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环境设计、生 产过程、回收与再利用和说明书等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参照德国环境标志基础授予标准(Basic Criteria for Award of the Environmental Label)《附带打印功能的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设备)》(Office Equipment with Printing Function(Printers, Copiers, Multifunction Devices))(RAL-UZ 122, 2009),及日本环境协会 环境标志事务局“生态标志种类 NO.122”《打印机 Version2.2 2010》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 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HJ/T 302-2006)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与 HJ/T 302-200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打印机、传真机等的定义; --修改了环境设计的要求; --修改了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修改了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要求; --修改了产品能耗的规定; --增加了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要求; --增加了对适配器能耗的要求; --增加了双面打印装置的要求; --增加了对耗材的要求 --修改了产品使用过程噪声的要求; --修改了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2 年 3 月 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BC 36-2005、HJ/T 302-2006。 HJ □□□□-20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 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 220V,50Hz 电网供电下正常工作的,标准幅面的打印机、传真机和以打印或传 真为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包括使用针式击打、喷墨、静电成像、热转印、热敏、热升华、固 体喷蜡等打印方式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0943 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25956-2010 打印机、传真机能效限制值及能效等级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 16685-2008 信息技术 办公设备 打印设备 吞吐量的测量方法 1 类和 2 类打印机 GB/T 18313-2001 声学 信息技术设备和通信设备空气噪声的测量 GB/T 18455 包装回收标志 GB/T 22372 单色黑白激光打印机测试版 HJ/T 23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充电电池 HJ 570-201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鼓粉盒 HJ 573-201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喷墨盒 QB/T 2342 复印纸 ISO/IEC 28360:2007 信息技术 办公设备 电子设备中化学品排放率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GB 25956-2010 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打印机 printers 接收来自计算机接口、网络界面或数码设备端口等的信息并输出至纸张等媒介上的图像输出设 备。 3.2 传真机 fax machines HJ □□□□-201□ 一种图像再现设备,其功能是传送或接收图文信息。这类机器必须能够将图像原件的数据通过 电信网络传送到同类设备上。 3.3 多功能一体机 multifunction devices 标配有打印或传真功能,并且还具有复印、扫描、打印及传真中任意 1 种及 1 种以上功能的设 备。 3.6 打印/传真速度注 1,2 printing/fax speed 产品每分钟打印/传真 A4 幅面纸张的页数(单面黑白模式),单位为 ppm,本标准使用 ν表示。 注 1:对于连续供纸产品及针式打印机,打印/传真速度取(16×(最大介质宽度(单位:m)×最大打印速度(单 位:m/min))的数值。 注 2:对于只有彩色打印/传真功能的产品,其打印/传真速度为彩色单面模式下的速度。 3.7 标准幅面 standard format 标准幅面指非连续供纸产品其最大媒体介质宽度在 210.0mm 和 356.0mm 之间(如 A3、A4、B4、 信纸等),连续供纸产品其最大媒体介质宽度在 210.0mm 和 406.0mm 之间。 3.8 组件 units/component parts 由通过力或形状相互结合的 2 个以上的零件构成。 3.9 防护部件 defending/case parts 保护设备,使其免受外界环境影响,同时防止用户接触到活动零件、发光零件或高电压零件的 部件。 3.10 再生纸 recycled paper 指使用一定比例再生浆制造的纸制品,本标准指使用再生浆含量大于 30%的复印纸。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性能和污染物控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4.2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4.3 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 5 技术内容 5.1 产品环境保护设计要求 5.1.1 产品环境设计应满足附录 A 的要求。 5.1.2 外壳、防护部件及电路板的基材不得使用十溴二苯醚(Deca-BDE)及短链氯化石蜡(SCCPs)。 HJ □□□□-201□ 5.1.3 外壳、防护部件中除紧邻加热以及成像组件的塑料零件外,质量大于 25g 的塑料零件不得使用 含氯、含溴的聚合物,不得添加含有有机氯化合物、有机溴化合物的阻燃剂。 5.1.4 产品中除电线电缆外, 质量大于 25g 的塑料零件中不得使用附录 B 中列出的邻苯二甲酸酯作为 增塑剂。 5.1.5 产品零件中不得使用三丁基锡(TBT)和三苯基锡(TPT)。 5.1.6 产品外壳、各类按键以及外接电源线中苯并(a)芘的总量不得超过 20 mg/kg,附录 C 中所列 的 16 项多环芳烃(PAHs)总和不得超过 200 mg/kg。 5.1.7 产品中自带的电池应符合 HJ/T 238 的要求。 5.1.8 产品配套的鼓粉盒应满足 HJ 570-2010 中 5.1,5.2,5.3,5.5,5.6,5.7 条款的要求。 5.1.9 产品配套的喷墨盒应满足 HJ 573-2010 中 5.1,5.2,5.3,5.5,5.6,5.7 条款的要求。 5.2 产品生产阶段要求 5.2.1 不得使用氢氟氯化碳(HCFCs)、1,1,1-三氯乙烷(C2H3Cl3),三氯乙烯(C2HCl3)、二氯乙烷 (CH3CHCl2),二氯甲烷(CH2Cl2)、三氯甲烷(CHCl3)、四氯化碳(CCl4)、溴丙烷(C3H7Br)等 物质作为清洁溶剂。 5.2.2 零部件组装、连接过程中应采用无铅焊接工艺。 5.3 产品要求 5.3.1 有害物质排放要求 5.3.1.1 电子映像打印方式的产品在使用及待机过程中的粉尘、臭氧、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苯乙烯、苯排放应满足表 1 的要求。 表 1 电子映像打印方式的产品有害物质排放限值 对象物质 排放限值(mg/h) 黑白打印机 彩色打印机 粉尘 ≤4.0 ≤4.0 臭氧 ≤1.5 ≤3.0 总挥发性 有机化合 物(TVOC) 工作中 ≤10 ≤18 待机中 体积> 0.25m3 ≤2.0 ≤2.0 体积≤ 0.25m3 ≤1.0 ≤1.0 苯乙烯 ≤1.0 ≤1.8 苯 <0.05 <0.05 HJ □□□□-201□ 5.3.1.2 其他(针式击打、喷墨、热转印、热敏、热升华)打印方式的产品在使用及待机过程中的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排放不得大于 18mg/h 。针式击打打印方式的产品在使用中粉尘的排 放不得大于 4.0 mg/h。 5.3.2 产品在最高打印速度工作(喷墨产品在默认模式下)时产生的噪音应满足表 2 的要求。 表 2 产品在最高打印速度(ν,ppm)工作时产生的噪音限值 产品类型 声功率LWA,dB(A)注1,2 黑白单色 ≤59+0.35×ν 彩色 ≤61+0.30×ν 针式打印机 ≤70 注1:对于串行彩色产品,如果彩色打印/传真速度 ≤0.5黑白单色打印/传真速度,其声功率级应给予明 确并注明,只进行黑白单色打印速度的噪声测量。 注2:黑白单色、彩色产品最高噪声限值不得超过75 dB(A)。 5.3.3 能耗要求 5.3.3.1 打印速度不超过 70ppm 的产品能耗应满足 GB 25956-2010 中二级能效标准的要求。 5.3.3.2 打印速度大于 70ppm 的采用热敏、热升华、电子映像、固体喷蜡、热转印技术和高性能喷墨 技术的单色打印机、传真机产品能耗应满足表 3 要求,其他产品能耗应满足 GB 25956-2010 中最高 速度段和操作模式功率限值所规定的二级能效标准的要求。 表 3 单色打印机、传真机典型能耗限值 产品类型 打印/传真速度(ν)/ppm 典型能耗/kWh 单色打印机、单色传真机 70<ν≤82 <0.35 ×ν-10.3 ν>82 <0.70 ×ν-39.0 5.3.4 适配器的要求 5.3.4.1 配有适配器的产品,其适配器的平均效率能效限定值应满足表 4 的要求。 表 4 平均效率能效限定值 输出功率标称值(P0)/W 最小平均效率 输出电压≥6V 输出电压<6V 0<P0<1 0.480×P0+ 0.140 0.497×P0 + 0.067 1≤P0<49 0.0626×ln P0+ 0.622 0.0750×ln P0+ 0.561 49≤P0≤250 0.870 0.860 5.3.4.2 配有适配器的产品,其适配器在空载状态下的能效限定值应满足表 5 的要求。 HJ □□□□-201□ 表 5 空载状态能效限定值 输出功率标称值(P0)/W 空载状态下的最大有功功率 交流-交流适配器 交流-直流适配器 1≤P0<49 0.5 0.3 49≤P0≤250 0.5 0.5 5.3.5 双面打印要求 采用静电成像打印方式的双面打印功能配置见表 6 的要求,使用连续打印纸的产品不适用本项。 表 6 采用静电成像打印方式的打印机及多功能一体机的双面打印功能要求 产品类型 产品打印速度(ν)/(ppm) 双面打印装置要求 单色打印机 24<ν<45 选配 ν≥45 标配 彩色打印机 19<ν<40 选配 ν≥40 标配 5.3.6 产品可使用再生纸进行打印,纸的性能应满足 QB/T 2342 标准,使用连续打印纸的产品不适用 本项。 5.4 产品包装要求 5.4.1 不得使用氢氟氯化碳(HCFCs)作为发泡剂。 5.4.2 包装和包装材料中重金属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总量不得超过 100mg/kg。 5.4.3 应按照 GB/T 18455 进行标识。 5.5 产品回收阶段要求 企业应建立废弃产品和原设备配套提供的鼓粉盒和墨水盒的回收、再生利用处理系统,提供产 品回收、再生利用的相关信息。 5.6 产品说明的要求 产品说明需同产品一起销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使用保养说明; b) 噪声大于 63dB(A)的设备应有将设备放置于相对独立的区域的建议; c) 产品双面打印装置的信息,或者可选用双面装置的信息; d) 推荐使用再生纸的信息; e) 在换气不畅的房间中长时间使用或打印大量文件时,建议用户适时换气的说明; f) 产品节电模式、待机模式以及只有当产品无任何外接输入电源相连时才能实现零能耗状 HJ □□□□-201□ 况的陈述; g) 产品回收信息及相应渠道; h) 用过的鼓粉盒及喷墨盒等耗材的回收信息。 5.7 供货保证 5.7.1 维修保证 企业应承诺,在停产后至少 5 年内,保证提供产品在正常使用范围内可能损坏的备件。 5.7.2 消耗材料的供应 企业应承诺,在产品停产后至少 5 年内,提供产品的消耗材料。 6 检验方法 6.1 技术内容 5.3.1 条中 TVOC、苯和苯乙烯的检验按附录 D 规定的方法进行;臭氧的检验按附录 E 规定的方法进行;粉尘的检验按附录 F 规定的方法进行。 6.2 技术内容 5.3.2 的检验按照 GB/T 18313-2001 中 6 的规定进行,测试时应首先满足以下条件: a) 噪声的检验应在产品出厂默认条件下进行,不涉及附加配件; b) 单色产品应使用 GB/T 22372 或 GB/T 18313-2001 中单色测试版进行测试,彩色产品应使用 ISO/IEC 28360:2007 彩色测试版进行测试; c) 使用产品标称最大用纸幅面的纸张进行测试(热敏产品采用其指定的纸张); d) 使用克重为 60~80g/m2 的纸张进行测试; e) 若使用单台产品进行测试,则应在检测结果中增加 3dB(A)后再进行判定。 6.3 技术内容 5.3.3 的检验按照 GB 25956-2010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二氧化碳排放量按照附录 G 进行 计算。 6.4 技术内容 5.3.4 的检验按照 GB 20943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5 技术内容中的其他要求通过文件审查结合现场验证的方式来验证。 HJ □□□□-201□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产品环境设计”要求 分类 编号 要求 对象 说明 结构 与连 接技 由互不兼容的材料构成的各种 组件可以分开,或通过易于分 开的辅助部分连接。 防护部件、底 座、电气电子 组件、鼓粉盒 墨水盒 2 电气电子组件和电气电子零件易被找到、能够分开。 设备整体、包 括灯管 -- 3 以再生利用为目的的解体,仅凭一般的工具即可完成。 外壳、底座、 电气电子组件 “一般的工具”指在市面上能买到 的工具。根据有关标准和法规只能 选择特定的连接时不适用。 4 在设计时考虑了解体工具所需的着力点及空间。 防护部件、底 座、电气电子 组件 5 可仅凭最多 3 种工具卸下用于固定组件的螺丝 防护部件、底 座、电气电子 组件 工具种类由工具类型(例如十字槽) 及工具尺寸决定。 6 一个人即可完成解体。 整机 例,当底切角度大于等于 90 度时, 可同时有多个相同方向的滑入结 合,但未必能被一个人分解。当必 须同时分解 3 个以上的滑入结合 时,视为不满足要求。 外壳上没有电子元器件。但固 定在外壳上的操作部分,以及 兼有底座功能的外壳不适用。 防护部件 -- 生产企业应按上述从 1 到 7 的 顺序进行了试解体,并记录要 点。 整机 -- 材料 的选 择及 标记 具有类似功能的塑料零件只使 用 1 种材料。再使用的零件不 适用。 超过 25g 的防 护部件、底座、 机械零件 “类似的功能”指 “耐撞击性”、 “耐磨损性”等功能。 10 质量大于 25g 的塑料外壳应使用单聚物或者共聚物。 外壳 -- 质量大于 25g 的塑料外壳所使 用的单聚物或共聚物的种类不 应超过 4 种,且易于解体。 外壳 -- HJ □□□□-201□ 分类 编号 要求 对象 说明 质量大于 25g,且最大平面的表 面积超过 200mm2的塑料零件应 按照 GB/T 16288 的要求进行标 记。 塑料零件 -- 对于产品外壳上不易剥离的标 签,应使用与粘贴部位相同的 材质或不影响回收利用的材 料。 标签 -- 14 不得对塑料外壳部件进行电镀。 外壳 -- (a)对塑料零件的涂装限于必 要最小限度(例 制造商名称)。 激光打标等不属于本项目中提 及的“涂装”。再使用的零件不 适用。 防护部件、鼓 粉盒、墨水盒 涂装包括涂料层、蒸镀层及印刷。 (b)涂装过程中,应使用不妨 碍再利用的涂料。建议改善涂 装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卫生条 件及减轻环境负荷。 防护部件、鼓 粉盒、墨水盒 “不妨碍再利用的涂料”指被涂装 的零件材料与涂料具有相溶性,涂 料不会妨碍产品材料的再利用。 “改善涂装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卫 生条件”指涂装作业场所的换气通 风、作业人员应着用防护器具等。 “减轻环境负荷”指为减少向大气 中排放 VOC,在处理设备的设置、 涂装流程布置上下功夫、并使用低 VOC 排放涂料等。 只要满足(a)(b)中任意 1 项即可。 17 使用了可再生利用的材料及材料连接 防护部件、底 座、鼓粉盒的防 护部件、墨水盒 的防护部件 “可再生利用的材料”指可用于生 产与初始原料相同的回收材(原料 水平上的活用)。 并且,本项目只考察设计意图和目 标,不考察是否进行了再生利用。 允许使用再生塑料作为原材料 的一部分。 (喷墨打印机不适用) 防护部件、底 座、鼓粉盒 “允许”指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 只要是满足条件的材料,就可以使 用。“一部分”指存在相应的塑料零 件即可(不必为所有零件)。 19 附表 A.1 中的零件与材料容易拆下。 整机 -- 20 依据从 15 到 19,记录了材料的选择情况。 外壳、底座、鼓 粉盒 墨水盒 -- HJ □□□□-201□ 分类 编号 要求 对象 说明 长期 使用 除标准零件(standard parts) 外,50%以上的零件可用于该制 造商的同一代、同一性能的其 他产品。 整机 -- 可 能 并 允 许 存 在 再 制 造 (reprocessed)模块或再使用 零件(不适用于喷墨打印机)。 整机 制造商应允许再使用。其用途可以 是维修备件或质量与新品相同的零 件(Equivalent to new)。 23 鼓粉盒、墨水盒可被再使用 鼓粉盒、墨水 盒、单纯的容器 除外 指设计上不应妨碍再使用。 附表 A.1 应予以分离处理的成形品、化学品及零件 *含 PCB 的电容 *用途类似背光灯用灯管的含汞零件 *电池 *面积超过 10cm2的印刷电路板 *鼓粉盒、粉末、色浆、液体墨粉。也包括彩色墨粉。 *使用了含溴阻燃剂的塑料零件 *面积超过 100cm2的液晶显示屏(有时固定于外壳上) *外部的电源线 *含有有害物质的电容(高>25mm、直径>25mm 或体积与此接近) HJ □□□□-201□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塑料零件中禁用的邻苯二甲酸酯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缩写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Di-iso-nonylphthalate DINP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Di-n-octylphthalate DNOP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i-(2-ethylhexy)-phthalate DEH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 Di-isodecylphthalate DID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ibutylphthalate DBP HJ □□□□-201□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限制使用的多环芳烃(PAHs)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缩写 萘 Naphthalene Nap 苊烯 Acenaphthylene AcPy 苊 Acenaphthene Acp 芴 Fluorene Flu 菲 Phenanthrene PA 蒽 Anthracene Ant 荧蒽 Fluoranthene FL 芘 Pyrene Pyr 1,2-苯并菲 Chrysene CHR 苯并(a)蒽 Benzo[a]anthracen BaA 苯并 (b)荧蒽 Benzo[b]fluoranthene BbF 苯并 (k)荧蒽 Benzo[k]fluoranthene BkF 苯并(a)芘 Benzo[a]pyrene BaP 二苯并(a, h)蒽 Dibenzo[a,h]anthrancene DBA 茚并(1,2,3-cd)芘 Indeno[1,2,3-cd]pyrene IND 苯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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