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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JJG 162-2019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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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 162-2019 英文版 500 JJG 162-2019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饮用冷水水表检定规程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JJG 162-2019 (JJG162-2019)
中文名称 饮用冷水水表检定规程
英文名称 Cold Potable Water Meters
行业 计量行业标准
中标分类 A53
国际标准分类 17.120
字数估计 35,338
发布日期 2019
实施日期 2020-03-31
起草单位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 全国流量计量技术委员会液体流量分技术委员会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JJG 162-2019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cold portable water met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饮 用 冷 水 水 表 2019-12-31发布 2020-03-3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饮用冷水水表检定规程 代替JJG162-2009 正文部分 归 口 单 位:全国流量计量技术委员会液体流量分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宁波东海仪表水道有限公司 福州科融仪表有限公司 本规程委托全国流量计量技术委员会液体流量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赵建亮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胡涤新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李 晨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朱永宏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张泽宏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林志良 (宁波东海仪表水道有限公司) 陈含章 (福州科融仪表有限公司) 目 录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1) 3.1 术语 (1) 3.2 计量单位 (4) 4 概述 (4) 4.1 原理和结构组成 (4) 4.2 分类 (5) 5 计量性能要求 (5) 5.1 水表的流量特性 (5) 5.2 准确度等级和最大允许误差 (6) 6 通用技术要求 (6) 6.1 外观、标志和封印 (6) 6.2 电子装置功能 (8) 6.3 密封性 (9) 7 计量器具控制 (9) 7.1 检定条件 (9) 7.2 检定项目 (10) 7.3 检定方法 (11) 7.4 检定结果的处理 (17) 7.5 检定周期 (17) 附录A 水表的使用中检查方法 (19) 附录B 检定记录参考格式 (21) 附录C 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24) 附录D 水表的分类 (25) 附录E 密度查表法 (28) 引 言 本规程是在JJG162-2009 《冷水水表》的基础上,参考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发布的国际建议OIMLR49-1:2013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1部分: 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本规程遵循JJF1002-2010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相关 规定。 与JJG162-2009相比,本规程仅涉及水表检定部分的内容,型式评价部分的内容 由另行制定的型式评价大纲代替。本次修订除了编辑性修改之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术语部分结合OIMLR49-1:2013和我国水表相关行业标准,删除了仅与型式 评价部分相关的术语,如 “固有误差”“耐久性”等,保留了与检定相关的术语及其定 义,增加了 “机电转换装置”“机电转换误差”等术语及其定义; ---调整了检定项目的名称,将原 “外观和功能”调整为 “外观、封印和标志”, 原 “外观和功能”中适用于带电子装置水表的功能部分单列为 “电子装置功能”; ---明确了 “电子装置功能”检定项目中带电子装置的机械式水表机电转换误差的 技术要求和检定方法; ---细化了检定用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 ---检定方法中增加了流量时间法,并增加了针对水表与检定装置不同步时采用测 量检定时间来修正体积的示值误差计算方法,列出了相应的计算公式; ---检定结果的处理中增加了针对量大面广的公称通径不大于DN25水表可只出具 检定合格证的规定; ---删除了原规程的附录G “水表的检定流量和用水量参考值”,增加了附录 A “水表的使用中检查方法”、附录D “水表的分类”和附录E “密度查表法”; ---将原规程附录F “检定记录参考格式”修订为附录B;原规程附录 H “检定证 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修订为附录C。 本规程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JJG162-2009 《冷水水表》; ---JJG162-2007 《冷水水表》; ---JJG162-1985 《水表及其试验装置》。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饮用冷水水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本规程所指的饮用冷水水表是温度等级为T30和T50、测量流经封闭满管道可饮 用冷水的水表,包括工作原理基于机械原理、电子或电磁原理的水表,以及基于机械原 理带电子装置的水表。 2 引用文件 本规程引用了下列文件: JJG164 液体流量标准装置 JJG643 标准表法流量标准装置 JJG1113 水表检定装置 JJF1777-2019 饮用冷水水表型式评价大纲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3.1 术语 3.1.1 水表 在测量条件下,用于连续测量、记录和显示流经测量传感器的水体积的仪表。 注:水表包括至少一个测量传感器、一个计算器 (如有,包括调整或修正装置)以及一个指示 装置。三者可以置于不同外壳内。 3.1.2 测量传感器 将所测量的水的流量或体积转换成信号传送给计算器的水表部件,包括敏感器。 注: 1 测量传感器可以自主工作或使用外部电源,可以基于机械或电子原理。 2 敏感器通常也称检测元件,详见JJF1777-2019中3.1.3的定义。 3.1.3 计算器 接收测量传感器和可能来自于相关测量仪表的输出信号,并将其转换成测量结果的 水表部件。如果条件许可,在测量结果未被采用之前还可将其存入存储器。 注: 1 机械式水表中的齿轮传动装置被认为是计算器。 2 计算器可以与辅助装置之间进行双向通信。 3.1.4 指示装置 用于指示流经水表的水体积的水表部件。 由若干个元件组成的指示装置中附带检定标度分格分度尺的元件。 3.1.6 检定标度分格 指示装置的第一单元的最小分度值。 3.1.7 调整装置 水表中可对水表进行调整,使误差曲线偏移至与其本身基本平行,且仍处于最大允许误差范围内的装置。 3.1.8 修正装置 连接或安装在水表中,在测量条件下根据被测水的流量和 (或)特性以及预先确定 的校准曲线自动修正体积的装置。 注:被测水的特性,如温度和压力,可以用相关测量仪表进行测量,或者储存在仪表的存储器中。 3.1.9 辅助装置 用于执行某一特定功能,直接参与产生、传输或显示测得值的装置。 辅助装置主要有以下几种: a)调零装置; b)价格指示装置; c)重复指示装置; d)打印装置; e)存储装置; f)费率控制装置; g)预置装置; h)自助装置; i)流量传感器运动检测器; j)远程读数装置 (可永久或临时安装)。 注:辅助装置中调零、价格指示、重复指示、费率控制、预置等与主示值和贸易结算相关联的功能应受法制计量控制。 3.1.10 整体式水表 测量传感器、计算器及指示装置不可分离的水表。 3.1.11 分体式水表 测量传感器、计算器及指示装置可分离的水表。 3.1.12 主示值 受法制计量控制的指示值。 注:如有重复指示,测量结果的初始指示为主示值。 3.1.13 常用流量 (Q3) 额定工作条件下的最大流量。在此流量下,水表应正常工作并符合最大允许误差要求。 注:在本规程中,此流量以m3/h来表示。 3.1.14 过载流量 (Q4) 要求水表在短时间内能符合最大允许误差要求,随后在额定工作条件下仍能保持计量特性的最大流量。 注:此处 “短时间”参考定义为 “一天内不超过1h,一年内不超过200h”。 3.1.15 最小流量 (Q1) 要求水表工作在最大允许误差之内的最低流量。 3.1.16 分界流量 (Q2) 出现在常用流量和最小流量之间,将流量范围划分成各有特定最大允许误差的 “流 量高区”和 “流量低区”两个区的流量。 注:通常将Q1≤Q< Q2称为 “流量低区”,Q2≤Q≤Q4称为 “流量高区”。 3.1.17 复式水表转换流量 (Qx) 随着流量减小大水表停止工作时的流量Qx1,或者随着流量增大大水表开始工作时的流量Qx2。 注:复式水表的结构特征详见附录D中D.2.2.5。 3.1.18 最大允许 (工作)压力 (MAP)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水表能够持久承受且计量特性不会劣化的最高内压力。 3.1.19 工作温度 (Tw) 水表上游测得的管道内的水温。 注:水表按适用的工作温度范围分为 T30和 T50两个温度等级,T30表示工作温度范围为 (0.1~30)℃,T50表示工作温度范围为 (0.1~50)℃。 3.1.20 工作压力 (pw) 水表上下游测得的管道内的平均水压 (表压力)。 3.1.21 试验流量 根据经过校准的参考装置示值计算出的试验时的平均流量。 注:本规程中试验流量即检定流量。 3.1.22 公称通径 (DN) 管道系统部件尺寸的字母数字标志,仅供参考用。 注: 1 公称通径由字母DN后接一个无量纲整数组成,该整数间接表示以毫米为单位的连接端内径 或外径的实际尺寸。 2 字母DN后跟的数不代表一个可度量的值,且不应用来参与计算,相关建议有规定的除外。 3 有关使用DN标志系统的建议中,任何DN与部件尺寸之间的关系可以如DN/OD (外直径) 或DN/ID (内直径)的形式给出。 3.1.23 额定工作条件 为使水表按设计性能工作,在测量时需要满足的工作条件。 3.1.24 电子装置 采用电子组件并执行特定功能的装置,通常制作成独立单元且可以单独试验。 3.1.25 机电转换装置 将机械式水表的机械计数信号转换成电子计数信号的装置。 注: 1 机电转换装置根据转换原理和信号特征,分实时转换式和直读式两种: ---实时转换式:该类水表的机电转换装置一般通过信号元件的运动产生周期性的脉冲信 号,由电子装置实时采集并记录。每一个脉冲信号代表一个固定的体积量,称之为脉冲当量。 ---直读式:该类水表的机电转换装置将代表体积总量的机械指示装置进行电子编码,电子 装置读取编码信号,经解码后转换成总量的数值。数值的分辨力取决于最低编码位机械 指示装置的分度,称之为最小转换分度值。 2 机电转换装置是辅助装置的一种。当由机电转换装置产生的水表总量示值作为结算依据时, 应受法制计量控制。 3.1.26 机电转换误差 带机电转换装置的水表电子体积总量或增量示值与对应的机械体积总量或增量示值 之差。 3.1.27 启停法 一种水表在静止状态下读数的试验方法,通过操作检定装置阀门开关来实现流量 通断。 注:启停法通常仅适用于收集法检定装置,当标准表法检定装置的标准表特性和技术指标满足 启停操作时也可采用。 3.1.28 换向法 一种水表在稳定流动状态下和换流时读数的试验方法,通过切换检定装置的换向器 来改变水流流入或流出装置的收集容器,分别在换入或换出收集容器的这一刻读取被检 水表的初始读数和终止读数。 注:换向法适用于带换向器的收集法检定装置,如果水表有检定信号输出,检定信号可代替水 表读数。 3.1.29 流量时间法 一种水表在稳定流动状态下读数的试验方法,检定装置的参考量值和水表的示值均 通过流量与时间的积分来获得。 注:流量时间法通常适用于标准表法检定装置和活塞式水表检定装置,需要被检水表有检定信 号输出。 3.2 计量单位 水表的测量、显示、打印和存储量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主要量及其 计量单位应符合表1的规定。 4 概述 4.1 原理和结构组成 饮用冷水水表 (以下简称水表)是一种以用途来命名的计量器具,用于计量流经封 闭满管道中可饮用冷水的体积总量,广泛应用于自来水供应部门供给居民和工商业等用 户自来水输送量的贸易结算计量。 水表的结构组成见图1。 图1 水表的结构组成 注:实线部分表示基本结构组成,虚线部分表示可选结构组成。 当水流经水表的测量传感器时,测量传感器通过物理效应感测水的流速或体积,并 转换成机械传动或电子信号传送给计算器,计算器将接收到的信号进行转换和运算,得 到水量测量结果并传送给指示装置显示。水表可以根据功能和性能的需要加装辅助装 置、修正装置和调整装置。 4.2 分类 根据水表的工作原理和结构特征,一般可分为: a)机械式水表:测量传感器、计算器和指示装置均为机械原理和结构的水表。 b)带电子装置的机械式水表:保留机械式水表完整的结构,在此基础上加装了电子装置的水表。 c)电子式水表:计算器和指示装置均为电子原理和结构的水表,测量传感器包括 机械传感和电子传感。 水表的工作原理和结构型式众多,具体可参阅附录D。 5 计量性能要求 5.1 水表的流量特性 5.1.1 水表的流量特性应按Q1、Q2、Q3和Q4的数值确定。 5.1.2 水表应按Q3 (m3/h)的数值以及Q3/Q1的数值标识。 5.1.3 Q3的数值应从表2中选取。 5.1.4 Q3/Q1的数值应从表3中选取。 5.1.5 比值Q2/Q1为1.6。 5.1.6 比值Q4/Q3为1.25。 5.2 准确度等级和最大允许误差 5.2.1 水表的准确度等级分为1级和2级,不同准确度等级的水表在不同工作温度下 的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5.2.2 如果水表所有的示值误差符号相同,则至少其中一个示值误差应不超过最大允 许误差的1/2。 5.2.3 使用中检查水表的最大允许误差为表4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的2倍。 6 通用技术要求 6.1 外观、标志和封印 6.1.1 外观 6.1.1.1 整体式水表和分体式水表的结构及连接应完整正确。 6.1.1.2 新制造的水表应外壳色泽均匀,易锈蚀部件的表面和内壁均应有可靠的防腐 蚀涂镀层,无明显起泡、锈斑和涂镀层剥落等缺陷。水表的指示装置应持续保持清晰易 读,无附件阻挡,使用中应不发生指示退化、显示闪烁、笔画缺失或杂物污染等读数缺陷。 6.1.1.3 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水表应无可觉察的变形,外表退化不应导致标志缺失,影 响使用。水表内壁涂镀层仍应完好,无显著改变表面粗糙度的锈蚀和污垢沉积,表内应 无可见的杂物缠绕、零部件断裂或变形的痕迹。 6.1.2 标志 6.1.2.1 计量法制标志 水表的显著位置应标志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 新制造水表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6.1.2.2 计量器具标识 水表应清晰、永久地在外壳、指示装置的度盘或铭牌、不可分离的表盖上,集中或 分散标明下列信息: a)计量单位。 b)准确度等级,如果是2级可不标注。 c)Q3和Q3/Q1的数值:如果水表可测量反向流且Q3和Q3/Q1的数值在正向和反 向流的情况下不同,则Q3和Q3/Q1的数值均应按对应流向描述;比值Q3/Q1可表述为 R,如 “R160”。如果水表在水平和竖直方位上的Q3/Q1值不同,则两种Q3/Q1值均应 按对应的水表安装方位描述。 d)制造商的名称或注册商标。 e)制造年月,其中年份至少为最后两位。 f)编号。 g)流动方向 (标志在水表壳体的两侧,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很容易看到表示流 动方向的指示箭头,也可只标志在一侧)。 h)MAP,DN500以下超过1MPa,DN500及以上超过0.6MPa时,应标注。 i)字母V或 H,V表示水表只能竖直方位 (垂直于地面)安装,H表示水表只能 水平方位安装,不标注表示水表可以任意方位安装。 j)温度等级,如果是T30可不标注。 k)压力损失等级,如果是Δp63可不标注。 l)流场敏感度等级,如果是U0/D0可不标注。 对于带电子装置的水表,下列额外的内容还需要标明在适当的地方: m)对于外部电源:电压和频率; n)对于可更换电池:更换电池的最后期限; o)对于不可更换电池:更换水表的最后期限; p)环境等级: 1)B级:安装在室内的固定水表,环境温度范围:5℃~55℃,无显著振动和冲击; 2)O级:安装在室外的固定水表,环境温度范围:-25℃~55℃,无显著振动和冲击; 3)M级:可移动安装的水表,环境温度范围:-25℃~55℃,承受显著振动和冲击。 q)电磁环境等级: 1)E1级:住宅、商业和轻工业电磁环境; 2)E2级:工业电磁环境。 6.1.2.3 与水表使用有关的其他说明性信息应在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中标明,如果 水表的型式批准文件指定了附加检定流量点,相关要求应记录在随机文件中。 6.1.3 封印 6.1.3.1 水表应有带封印或封闭结构的保护装置,以保证水表安装前和正确安装后, 在不损坏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封印的情况下无法拆卸或者改动水表及其调整装置、修正 装置和相关测量仪表。水表的检定标志和保护封印应施加在无需拆开或拆卸水表的情况下便可见的部位。 6.1.3.2 当带电子装置的水表可以通过按键或通信接口修改影响测量结果的参数时, 应采取电子封印。只允许授权人员通过密码 (口令)或特殊设备 (例如钥匙)接触参数,密码应能更换。 6.1.3.3 现场使用中的水表应按照制造商的规定安装,对不允许自行拆卸的连接部位应有可靠的封印保护装置。 6.2 电子装置功能 6.2.1 带电子装置的水表应在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中阐明与用户使用和操作有关的 各项功能;存储在电子装置内对测量结果有影响的可修改参数,如传感器系数、仪表系 数、信号当量、修正系数等应能在水表及相关测量仪表的铭牌或随机文件中获得。 6.2.2 电子装置可以具备3.1.9中的一种或多种功能,其中重复指示、费率控制、预 置等与计量主示值相关联,并直接参与贸易结算的功能应受法制计量控制,所有的功能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均应保持正常。 6.2.3 带电子装置的机械式水表,电子示值应与机械主示值保持正确的对应关系,机电转换误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6.3 密封性 6.3.1 新制造的水表应能承受1.6MAP且持续1min的密封性试验,不发生渗漏、泄漏或损坏。 6.3.2 使用中的水表在工作条件下应无渗漏。 7 计量器具控制 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7.1 检定条件 7.1.1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7.1.1.1 计量标准器 检定水表计量性能的计量标准器为准确度等级0.2级的水表检定装置,或扩展不确 定度 (k=2)优于水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1/5的水流量标准装置。 水表检定装置或水流量标准装置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装置可以是基于收集法的静态容积法、静态质量法装置,也可以是基于流量时 间法的标准表法装置或活塞式水表检定装置; b)装置的流量范围应满足所检水表最小规格的最小流量和最大规格的过载流量; c)装置应有供水稳压措施,能消除脉动、水锤和振动的不利影响,装置应具有适 宜的流量稳定度,确保在一次检定期间流量恒定在选定的值上; d)装置测量段的管道内直径应满足所检水表的通径范围; e)装置测量段的安装条件应满足所检水表的安装要求; f)当装置具备时间测量和接收脉冲、电流或编码等检定信号的功能时,这些功能 应经过验证,测量参数应经过检定或校准; g)装置的技术指标还应符合JJG1113 《水表检定装置》、JJG164 《液体流量标准 装置》和JJG643 《标准表法流量标准装置》等相应规程的规定,经检定合格或经校准满足相应的要求。 注:在检定Q3≤16m3/h的水表时,当检定流量不大于0.10Q3时,检定装置理想的供水方式是恒水头水槽。 7.1.3 检定介质 检定介质应为公共饮用水或清洁的循环水,水中不应含有任何可能会损坏水表或影 响水表工作的物质,且无气泡。 检定基于电磁感应原理的水表时,水的电导率应控制在制造商要求的范围内。 7.2 检定项目 水表的检定项目见表7。 7.3 检定方法 7.3.1 外观、标志和封印检查 ......
相关标准:     JJG 168-2018     JJG 155-2016     JJG 156-2016
英文版PDF:JJG 162-2009     JJG 162-2009  JJG 162  JJG162   GB/T 1885-1998  GB/T1885  GBT1885   GB/T 36126-2018  GB/T36126  GBT3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