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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JY/T 0423-2011 (JY/T0423-2011) | | 中文名称 | 教学用玻璃仪器一般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quali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teaching glass instruments) | | 行业 | 教育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51 | | 字数估计 | 34,387 | | 发布日期 | 2013-07-11 | | 实施日期 | 2013-07-11 | | 标准依据 | 教基二(2013)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JY/T 0423-2011: 教学用玻璃仪器一般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
JY/T 0423-2011 英文名称: (General quali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teaching glass instruments)
ICS 03.180
Y 51
备案号 46861-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2013–07–11 发布
2013–07–1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 布
JY
前 言
本标准第 4~10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5)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嘉兴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四川隆昌玻璃仪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伟德、沈海祥、吕金高。
教学用玻璃仪器一般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教学用玻璃仪器的几何形状与配合、外观要求、理化性能、材料的要求与试验方法,
以及环境试验、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说明书、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教学用实验室玻璃仪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玻璃为材质的电真空教学仪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31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表面结构 轮廓法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546-2008 玻璃容器 耐内压力试验方法
GB/T 4547 玻璃容器 抗热震性和热震耐久性试验方法
GB/T 4892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 6580-1997 玻璃耐沸腾混合碱水溶液 浸蚀性的试验方法和分级
GB/T 6581 玻璃在 100℃耐盐酸浸蚀性的火焰发射或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
GB/T 6582-1997 玻璃在 98℃耐水性的颗粒试验方法和分级
GB/T 10701 石英玻璃热稳定性检验方法
GB/T 12416.2 玻璃在 121℃耐水性的颗粒试验方法和分级
GB/T 15726-1995 玻璃仪器内应力检验方法
GB/T 15728-1995 玻璃耐沸腾盐酸浸蚀性的重量试验方法和分级
GB/T 16920-1997 玻璃 平均线热膨胀系数的测定
GB/T 21297-2007 实验室玻璃仪器 互换锥形磨砂接头
GB 21749-2008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玻璃仪器及连接部件
JY 0001-2003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 0002-2003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规则
QB/T 3572 硼硅酸盐玻璃化学分析方法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QB/T 2108-1995中的某些术语和
定义,见3.4~3.15。
3.1
密合性
玻璃器具磨合面的配合与密封的性能。
3.2
擦伤
产品表面因摩擦所造成的线条状或点状白色痕迹。
3.3
划伤
硬物体与玻璃表面发生磨擦或碰撞所留下的线状擦痕。
3.4
气泡
玻璃中充满气体的空穴。有圆形、椭圆形、线状、点状等气泡及薄皮气泡和破气泡。
(QB/T 2108-1995,缺陷术语 2.1)
3.5
条纹
玻璃中的透明纹理。有单条纹、乱条纹和螺旋纹。
(QB/T 2108-1995,缺陷术语 2.2)
3.6
节瘤
由于玻璃配合料混合不均匀或熔化不完善等原因,在玻璃中存在的透明节点或结块。
(QB/T 2108-1995,缺陷术语 2.3)
3.7
结石
玻璃中不透明的固体夹杂物;有配合料结石、耐火材抖结石和析晶结石。
(QB/T 2108-1995,缺陷术语 2.4)
3.8
铁屑
粘附在玻璃上的铁质颗拉。
(QB/T 2108-1995,缺陷术语 2.5)
3.9
铁锈
玻璃表面与铁摩擦而被污染上的红色或黄色痕迹。
(QB/T 2108-1995,缺陷术语 2.6)
3.10
玻璃丝
产品在成型操作挑抖时,留在玻璃壁或底部表面的玻璃尾丝。
(QB/T 2108-1995,缺陷术语 2.7)
3.11
光斑
磨砂面上没有被磨到的原始表面。
(QB/T 2108-1995,缺陷术语 2.30)
3.12
粗砂印
产品磨砂面没有经过细的精磨所存在的粗砂痕迹。
(QB/T 2108-1995,缺陷术语 2.31)
3.13
断线
指刻、印线条中断。
(QB/T 2108-1995,缺陷术语 2.32)
3.14
蚀点
指量器产品玻璃表面被氢氟酸腐蚀的斑点。
(QB/T 2108-1995,缺陷术语 2.33)
3.15
色斑
产品印标时引起的色污。
(QB/T 2108-1995,缺陷术语2.34)
4 几何形状与配合
4.1 壁厚
4.1.1 要求
4.1.1.1 凡是已有国家、行业标准的玻璃仪器,最小壁厚应符合相关标准。凡是没有国家、行业标准
的玻璃仪器,最小壁厚由产品标准规定。
4.1.1.2 承受压力的玻璃仪器的厚薄均匀度,壁厚厚薄比不大于 2:1;其他玻璃仪器壁厚厚薄比不大
于 5:2。最小壁厚应符合 GB 21749-2008第 4.2条,产品标准应明确玻璃仪器的具体壁厚规定。
4.1.2 试验方法
用下列规格的瓶壁厚度检测仪试验:
0mm~2mm误差:±5μ m(1+1%)读数误差,0mm~4mm误差:±10μ m(1+1%)读数误差。
4.2 磨砂
4.2.1 要求
磨砂面应均匀、规则地覆盖于应磨砂部位,面积不小于被磨砂部位的 92%。
4.2.2 表面粗糙度
磨砂表面粗糙度(Ra)应不超过 1μ m。接头磨面的表面粗糙度用表面粗糙度仪,按 GB/T 1031进行检验。
4.2.3 光斑
4.2.3.1 光斑部位不应上下贯通。
4.2.3.2 光斑部位的面积检验:首先测量磨砂部位的总面积:
4.2.4 标志
玻璃仪器上应有与磨砂接头代号相符的标志。标志包括大端直径尺寸及磨面轴向长度尺寸,格式为
4.3 密合性
4.3.1 密合性分级
4.3.1.1 应根据各产品使用要求进行分级,产品密合性等级应由产品标准规定。
4.3.1.2 密合性应按如下分级:
a) 一级
对磨合面要求精细,旋转自如,可作气压试验和相似于气压试验要求(例如活塞类和其它
需要高密封性的仪器);
b) 二级
对磨合面要求精细,可控制液体渗出,可作一般性密封用(例如细口瓶、气体发生器、干
燥器、气体洗瓶、滴瓶及相似类型的产品);
c) 三级
一般性磨合面,不作常开启,不要求密封性,或与胶塞相配合用(例如广口瓶、称量瓶、
容量瓶、集气瓶及相似类型产品)。
4.3.2 密合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4.3.2.1 密合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
4.3.2.2 一级密合性试验:接头在不涂油脂的情况下,清洁干燥后,其密合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使用图 1或类似的装置进行检验,装置的总容积应为 1500mL左右;
b) 在试验前应检验装置的气密性;
c) 在试验时,将处于垂直状态的接头固定在仪器的橡皮塞上,并从装置抽出气体,当压强在 50kPa
时关闭抽气活塞,lmin后,记录压力计读数,再过 5min后,再记录读数。使装置恢复常压,
从磨口中取出接头,旋转 90°后,重复进行上述试验。在 5min间隔时间内测得的压强读数之
差不应超过 1.3kPa。
4.3.2.3 二级密合性试验的肥皂液制备:将肥皂切成薄片,浸于温水中,使其溶成稠状肥皂液。
4.4 圆度
4.4.1 要求
凡有圆度要求的仪器,圆度误差应不大于 3%,并按下式计算:
4.4.2 试验方法
圆度用分度值不大于 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测量后计算。
4.5 直线度
4.5.1 要求
凡有直线度要求的玻璃仪器,一般的直线度误差要求应符合表 2。特殊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当
实际长度为表 2两个长度范围值中间时,就近选取表 2 中相应长度的直线度误差值。
4.5.2 试验方法
将被测玻璃仪器放在 2级平台上,用塞尺测量,应符合表 2。
4.6 垂直度
4.6.1 要求
凡有垂直度要求的玻璃仪器,垂直度误差不大于 1º。
4.6.2 试验方法
在平台上用直角尺和塞尺测量,并按下式计算垂直度误差:
4.7 平行度
4.7.1 要求
4.7.1.1 凡有平行度要求的仪器,其平行度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底平面和口平面的平行度误差不大于平均距离的 4%;
b) 有轴向平行要求的其平行度误差不大于平均距离的 6%。
4.7.2 试验方法
将被测玻璃仪器放在 2级平台上,用百分表测量。如果被测玻璃仪器的侧面是圆柱形的,则应先测
量圆柱面上的最高点,并作出过最高点的圆柱母线,然后测量。测量后计算。
4.8 容量
4.8.1 要求
除计量仪器外,按容量定规格的仪器,其实际容量应为标称容量的 1.15 倍~1.20倍。
4.8.2 试验方法
4.8.2.1 按标称容量(用 V表示),用相应的量筒,分别量取 1.15V和 1.20V的清水。
4.8.2.2 将量筒中的清水注入样品中,按水面(弯月面中心)与颈的下部(或大口边沿)的位置,定位此
样品实际容量为小于、等于或大于 1.15V值或 1.20V值。
4.9 锥形磨口
4.9.1 要求
锥形磨口尺寸应符合 GB/T 21297-2007,为了阅读方便,附录 A(资料性附录)给出了锥形磨口尺寸。
4.9.2 试验方法
锥形磨口尺寸应采用图 2 a)、b)的量具来试验。量具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B1的规定。量具锥
体的斜角应为 2°51´45"±l5"。
5 外观
5.1 外观缺陷
5.1.1 部分玻璃仪器的轻微缺陷应不超过附录 B(规范性附录)。
5.1.2 不影响产品强度、外观及计量读数的轻微缺陷由产品标准规定。
5.1.3 外观缺陷凭感官检验。
5.2 色泽
5.2.1 用钠钙(或硼硅)玻璃制造的无色仪器,正视应无色;或仅有玻璃本身的微浅黄绿色。
5.2.2 有色玻璃仪器色调基本一致,同一仪器,不应有两种颜色存在。
5.2.3 色泽凭感官检验。
5.3 口部处理
玻璃仪器的口部都应经圆口(熔光)、卷边或磨砂处理。凭感官检验。
5.4 底部
5.4.1 平底玻璃仪器的底部应平整,放在平台上不应旋转或摇晃。具底仪器应放置平稳;由二个(包
括二个)以上的同轴线圆柱体构成的仪器,各圆柱体的轴不应有明显的偏心现象。
5.4.2 圆底玻璃仪器底部应规整。
5.4.3 底部平整、平稳和规整凭感官检验。
5.5 外观缺陷试验方法
外观缺陷试验方法:厚度用瓶壁厚度检测仪,其余用感官检验。
6 理化性能和试验方法
6.1 内应力
6.1.1 教学用玻璃仪器的应力应符合表 3要求。
6.1.2 退火玻璃仪器内应力测试方法按 GB/T 15726-1995第 3~6章。
光程差的定性试验应采用表 4对照。
6.2 耐压力
6.2.1 要求
6.2.1.1 使用中承受内(或外)压力的玻璃仪器,能承受的实际压力应不小于表 5的值。
注:使用中承受内压力的玻璃仪器例如气体发生器,承受外压力的玻璃仪器例如真空干燥器。
6.2.1.2 承受压力的玻璃仪器的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压力值由产品标准规定。
6.2.2 试验方法
按 GB/T 4546-2008的通过性试验,试验结果应给出试验的压强、破裂数量和破裂时的相应压强值。
6.3 热冲击
6.3.1 要求
6.3.1.1 钠钙玻璃制造的仪器的热冲击(急冷温差)不小于 42℃。硼硅玻璃制造的仪器的热冲击(急冷
温差)应符合表 6。
6.3.1.2 使用中需要加热的玻璃仪器,产品标准应规定能够承受的热冲击温度和预定破裂百分数。
6.3.2 试验方法
以钠钙玻璃为材料的玻璃仪器,应按 GB/T 4547作抗热震性试验,按通过性试验。以硼硅玻璃为材
料的玻璃仪器,应按 GB/T 6579 作热冲击试验。石英玻璃及其制品应按 GB/T 10701作热稳定性试验。
6.4 平均线热膨胀系数
6.4.1 要求
各种玻璃仪器的平均线热膨胀系数要求应符合表 7。
6.5 化学稳定性
6.5.1 要求
6.5.1.1 实验室玻璃仪器的耐水、耐酸和耐碱性要求应符合表 8。
6.5.1.2 表 8中耐水性分级按 GB/T 6582-1997第 8.2,耐酸性分级按 GB/T 15728-1995第 7.2,耐
碱性分级按 GB/T 6580-1997第 8.2。
6.5.1.3 表 8中的瓶指化学实验室贮存试剂和化学品的玻璃瓶。根据物理和化学性能,分为 A、B两类。
6.5.1.4 试管可以用以钠钙玻璃或硼硅玻璃作原料,用于加热的试管应使用硼硅玻璃。
6.5.2 试验方法
耐水性按 GB/T 6582-1997(颗粒材料用 98℃纯水浸泡法),耐酸性按 GB/T 15728-1995
(沸腾的6mol/L±0.2mol/L盐酸浸泡法),耐碱性按GB/T 6580-1997(等体积0.5mol/L碳酸钠和1mol/L
氢氧化钠沸腾混合溶液浸蚀法)。
7 玻璃化学成分及性能
7.1 要求
玻璃牌号、化学成分及性能应符合表 9。
7.2 试验方法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按 QB/T 3572。玻璃平均线热膨胀系数测定按 GB/T 16920。耐酸性能试验按 GB/T
15728(多种玻璃,特别是耐酸性较差的玻璃)和 GB/T 6581(良好耐酸性的硼硅玻璃)。耐碱性能试验
按 GB/T 6580。耐水性能试验按 GB/T 6582(各类玻璃)和 GB/T 12416.2(耐水性较强的玻璃)。
8 环境试验
8.1 项目
环境试验项目为:堆码、振动、自由跌落。
8.2 堆码
8.2.1 目的
考核玻璃仪器包装在运输贮存中的耐压强度和对仪器的保护能力。
8.2.2 试验条件
平整水泥地面。包装状态,堆码高度:按产品标准规定,最高不超过 2000mm。
产品标准规定的堆码高度应为包装高度(按规定的向上方向)的整数倍。
8.2.3 试验要求
在负荷与试验样品之间放一加载平板,加载平板应坚硬,能承受足够的负载而不变形,板面尺寸较
试验样品顶面各边至少大出 100mm。
8.2.4 试验方法
载荷用混凝土、钢板或其它重物,根据下式计算载荷质量:
8.3 振动
8.3.1 试验目的
考核玻璃仪器包装在运输贮存中承受振动和对玻璃仪器的保护能力。
8.3.2 试验条件
完整包装状态,振动频率:25Hz~30Hz;振幅:0.6mm,振动方向:双向;持续时间:10min。
8.3.3 试验步骤
将玻璃仪器包装箱不通过减振装置,牢固固定在振动台上。试验完毕,计算破损率,破损率不大于
5%的为本项目合格。
8.4 自由跌落(包装状态)
8.4.1 目的
考核玻璃仪器能否经得起正常搬运与装卸时所受到的冲击。
8.4.2 试验条件
受试样品为完整包装状态,受试平面为平整水泥地面。
8.4.3 试验方法
吊装装置要保证捆、吊和释放过程中不损坏包装,并保证使包装箱受试面与水泥地面保持平行后自
由跌落。跌落高度:质量为 25kg~50kg(包括包装的全部质量),其跌落高度为 250mm;质量小于 25kg
的,其跌落高度为 500mm。跌落次数:一次。
试验结果包装箱不应有较大的变形和损伤,箱内玻璃仪器破损率不大于 5%的为本项目合格。
9 检验规则
9.1 检验分类
玻璃仪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质量监督检验。
9.2 检验项目及检验方式
玻璃仪器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式应符合表10。
9.3 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法
9.3.1 出厂检验按交货自然批组批,型式检验按库存数组批。
9.3.2 型式检验周期按 JY 0002-2003第 3.3.1。表 9中第 3.4、3.5和 4三项应在每批材料进厂时进
行;连续材料五批检验合格时,可转移为按 JY 0002-2003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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