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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MH/T 6010-2017 (MH/T6010-2017) | | 中文名称 | 恒流调光器 | | 英文名称 | Constant current regulators | | 行业 | 民航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32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40.30 | | 字数估计 | 21,274 | | 发布日期 | 2017-01-02 | | 实施日期 | 2017-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MH/T 6010-1999 | | 引用标准 | GB 1094.11; GB/T 2423.4; GB/T 3797-2005; GB/T 3859.1; GB/T 7251.1-2013; GB/T 17626.7; GB 17799.4; JB/T 3085 | | 标准依据 |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公告2017年第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恒流调光器(以下简称调光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铭牌、随附文件、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机场助航灯光串联回路用的调光器。 |
MH/T 6010-2017: 恒流调光器
MH/T 6010-2017 英文名称: Constant current regulators
ICS 29.240.30
K 32
MH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行 业 标 准
代替 MH/T 6010-1999
恒流调光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恒流调光器(以下简称调光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铭牌、随
附文件、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机场助航灯光串联回路用的调光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3 分类
调光器按额定容量分为 1 kVA、2.5 kVA、5 kVA、7.5 kVA、10 kVA、15 kVA、20 kVA、25 kVA、
30 kVA 九种。
调光器按适用的海拔高度分为A、B、C三种,其中:
--A 型:海拔高度 2 000 m 及以下;
--B 型:海拔高度 3 000 m 及以下;
--C 型:海拔高度 5 000 m 及以下。
调光器按输出特性分为斩波型调光器和正弦波型调光器两种。
4 技术要求
4.1 使用条件
4.1.1 环境条件
调光器应能在下列环境中长期运行:
a) 海拔高度:符合第 3 章的规定;
b) 温度:0 ℃ ~ 40 ℃;
c) 相对湿度:10% ~ 95%(无凝露)。
4.1.2 电源条件
交流:220 V±22 V或380 V±38 V,50 Hz±2.5 Hz。
4.1.3 负载条件
负载为埋地的单芯电缆线路和串接在其中的多个次级带有灯具及其他附属设备的隔离变压器。
4.2 电气性能要求
4.2.1 基本要求
调光器应能在4.1规定的使用条件下正常工作,调光器各级输出电流的允许变化范围为标称值的±0.1 A。
适用于6.6 A系统的调光器应恒定输出表1规定的五级电流中的任意一级电流。
4.2.2 恒流性能
4.2.2.1 阻性负载
在4.1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当调光器的负载为阻性,且负载在短路至额定负载范围内,调光器的各
级输出电流应符合4.2.1的规定。
4.2.2.2 感性负载
在4.1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当调光器的负载在50%~100%额定负载范围内,其中不超过30%的隔离
变压器的次级开路时,调光器的各级输出电流应符合4.2.1的规定。
4.2.2.3 输出电流冲击的限制和稳定性
为减少开机时对负载的电流冲击,应使电流从零逐渐上升至选定的级别,但从开机至输出电流稳定
在选定级别的时间不应超过1 s。在开机后转换电流级别时,电流输出不应中断并应在0.5 s内变换至选
定的电流级别允许变化范围内,波动不大于±0.1 A。无论开机、关机、电流级别变换还是负载电路发
生全部或部分短路时,输出电流不应损坏负载电路中与调光器输出相连接的设备或使调光器发生过流保护动作。
4.2.3 效率、功率因数及波峰因数
4.2.3.1 效率
当电源电压为额定值,调光器向阻性的额定负载输出5级电流时,额定容量小于30 kVA的调光器效
率应不小于0.9,额定容量为30 kVA的调光器的效率应不小于0.92。
4.2.3.2 功率因数
当电源电压为额定值,斩波型调光器向阻性的额定负载输出5级电流时,调光器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
当电源电压为额定值、正弦波型调光器向阻性的额定负载输出3、4、5级电流时,调光器功率因数
应不小于0.95。
4.2.3.3 波峰因数
在4.2.2规定的阻性和感性负载条件下,调光器在各光级下输出的电流波峰因数均应小于3.2。波峰
因数按公式(1)计算。
4.2.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调光器(不包括升压变压器)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 7251.1-2013中8.3的规定,在此基
础上,B型和C型调光器的电气间隙值按照附录A的电气间隙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额定容量不大于20 kVA的调光器的升压变压器输出端子至板状柜壁的距离应不小于110 mm。
额定容量不小于25 kVA的调光器的升压变压器的输出端子至板状柜壁的距离应不小于140 mm。
4.2.5 绝缘要求
4.2.5.1 绝缘电阻要求
调光器主电路与机壳之间,以及彼此无电联结的电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 000 Ω/V。
4.2.5.2 绝缘试验电压要求
调光器应能在规定的工频(50 Hz)绝缘试验电压下,持续1 min,无击穿、闪络现象。
A型调光器的绝缘试验电压应满足以下规定(B型和C型调光器的绝缘试验电压值按照附录A的绝缘试
验电压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a) 调光器输入端施加的试验电压按其额定输入电压进行选取,额定输入电压为 220 V 的调光器,
其试验电压为 2 000 V,额定输入电压为 380 V 的调光器,其试验电压为 2 500 V;
b) 调光器远程遥控接口的试验电压值根据接口类型进行选取,开关量遥控接口的试验电压为 500 V,
串行遥控接口的试验电压为 250 V;
c) 调光器输出端(含变压器)的试验电压值按公式(2)进行计算:
4.2.6 开路电压
在负载电路发生开路和调光器的开路保护被抑制的情况下,调光器的输出电压的有效值应不大于额
定输出电压的1.3倍。
4.2.7 电磁兼容性
4.2.7.1 发射限制
调光器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向额定阻性负载输出5级电流时,其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限值应符合表2
和表3的规定。
4.2.7.2 总谐波畸变率
正弦波型调光器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向额定阻性负载输出符合表1的任意光级电流时,其输入和输
出电流的总谐波畸变率应均不大于5%。
4.3 控制
调光器的开、关和输出电流级别的选择应能在调光器面板上或遥控点进行。面板上应设有一个选择
在本地或远方进行控制的开关,使控制只能在选定的位置进行。在控制位置被选定后,应发出一个信号
至遥控点并保持不变直至选择改变。
调光器应设有接收遥控点发出的开、关和选择输出电流级别命令的接口并据以执行。
调光器的远程控制接口可以为开关量或串行接口:
a) 开关量接口的标准电压源应为直流 24V(或直流 48 V)。远程控制的电源可以位于调光器的内
部或外部。采用开关量接口的调光器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中提供该接口的接线图纸及使用条件;
b) 采用串行接口的调光器的接口应满足 Modbus 或 CAN 现场总线标准,并在产品使用说明中提供
所采用的接口类型、接线图纸及通讯协议。
4.4 主开关
调光器应设有一个主开关,配有升压变压器的调光器,其主开关应设在输入电源与升压变压器之间,
该开关应能在调光器保护装置的作用下断开调光器输出,而不切断调光器控制部分的工作电源。
4.5 保护措施
4.5.1 开路保护
调光器应设有开路保护电路,在负载电路开路后2 s内切换主开关并发出报警,调光器应具有消除
报警声音但保留报警指示的功能。在开路故障被消除后,应只能用面板上的开关或按钮关停调光器,使
开路保护电路在复位后才能重新开机。
4.5.2 过流保护
调光器应设有过流保护电路,在输出电流超过最高级别输出电流5%后5 s内或在超过25%后1 s内
切断主开关并发出报警,调光器应具有消除报警声音但保留报警指示的功能。在过流故障被消除后,应
只能用面板上的开关或按钮关停调光器,使过流保护电路在复位后才能重新开机。
4.5.3 掉电数据保护
在运行中发生电源中断,恢复供电后的1 s以内,调光器应能自动恢复运行,而且输出电流级别不变。
4.5.4 防雷保护
在调光器的输入端和信号线入口处应设防雷电器件。
调光器的输出端应设避雷器。避雷器应能抑制叠加在输出线上的带有后续尾流,波形为8/20μs、
峰值为10 kA的冲击电流和波形为1.2/50 μs、峰值为20 kV的冲击电压,并应与升压变压器的绝缘水平
相配合。避雷器应具有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避雷器的接地线应专设,用截面不小于
10 mm2的铜线。
4.5.5 防触电保护
调光器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意外触及电压超过50 V的带电部件。在打开后可能触及危险电压的门或
盖板上还应标出“内有危险电压,注意安全”的警告或类似的防触电警告标识。
对于装在设备内的电器元件,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
a) 用绝缘材料将带电部件完全包住或采用挡板遮挡住带电部件,保证门打开时,不致意外地触及
带电部件;
b) 设备采用联锁机构,只有在电源开关断开后才能打开。当设备门打开时,电源开关不能闭合。
这种联锁机构应允许指定人员(如调试和检修人员)在设备带电时接近带电部件。当门重新关
闭时,联锁应当自动恢复;
c) 移动、打开和拆卸设备应使用专用钥匙或工具;
d) 切断电路时,电容器应具有放电回路。在可能产生电击的电容器上设有警示标志;
e) 旋钮和按钮等部件应采用符合设备的最大绝缘电压的绝缘材料来制作或作为护套,与已连接到
保护电路上的部件进行安全可靠地电气连接。
4.6 接地
调光器的金属构体上应有接地点并设有接地标记符号。与接地点相连接的接地导线的截面面积应符合表4的规定。
4.7 升压变压器
对于配有升压变压器作为其组成部件的调光器,升压变压器应为户内式,自然空气冷却,且可置于
机柜内。升压变压器的额定容量、温升、额定电压、电压比和阻抗电压应满足调光器的设计要求,其余
电气性能和变压器结构均应符合GB 1094.11的规定。B型和C型调光器的升压变压器温升值按照附录A中
的升压变压器温升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为满足调光器对负载的匹配要求,升压变压器可设有用于降低容量的负分接,并引出至端子。
4.8 柜体
4.8.1 外壳防护等级
调光器的柜体应符合GB/T 3797-2005中第4.12的规定。柜体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21。
4.8.2 外壳温升
调光器柜体可接近的外壳和覆板的温升限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
4.9 监视
调光器应设监视、显示电路,将有关情况显示在面板上,并发出信号至接口上供遥控点使用。调光
器应具备以下监视功能:
a) 调光器上电;
b) 输出伏安数比正常情况下降 10%(不含)以上;
c) 实际输出电流与选定的级别不符;
d) 负载电路的绝缘电阻降低到预置的一个或两个界限以下并持续 5s 以上的时间(可选项目);
e) 损坏灯数超过预置的界限(可选项目);
f) 调光器处于本地/遥控状态;
g) 调光器因开路保护而关机;
h) 调光器因过流保护而关机。
4.10 仪表和显示
调光器的面板上应用仪表、灯光或字符显示以下运行信息:
a) 输出电流的有效值;
b) 输出电压的有效值;
c) 调光器处于本地/遥控状态;
d) 引起保护电路动作的故障类别;
e) 累计运行小时数和等效 5 级输出电流累计运行小时数(可人工置零,可选项目);
f) 4.9 规定的监视项目的显示(可选项目)。
4.11 耐振性能
调光器应能耐受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跌落和冲击。
4.12 选配附件
4.12.1 一般要求
调光器制造商应有能力提供4.12.2~4.12.3要求的选配附件。
4.12.2 接地故障检测装置
调光器内可安装一个接地故障检测装置,用于监测灯光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加载在灯光回路对地
的检测电压最大值限定在直流500 V。接地故障检测装置对于绝缘电阻的检测范围应至少为10 kΩ~50 MΩ。
该装置应至少提供警告和报警2种等级。两种等级的界限值应在该装置或调光器上设定。调光器工
作在本地和遥控状态下均应提供警告和报警信息。
4.12.3 坏灯检测装置
调光器内可安装一个坏灯检测装置(或具备该功能),用于检测灯光回路中的坏灯数量。
坏灯检测应至少能够在调光器最高的两个电流等级以及25%~100%额定负载下进行,检测精度应
满足以下要求:
--坏灯数占总灯数的百分比不大于 10%时,精度不低于 1%;
--坏灯数占总灯数的百分比在 10%~30%时,精度不低于 2%。
坏灯检测的精度适用于以下条件:
--串联回路中的所有隔离变压器为同一类型;
--串联回路中的所有灯具功率一致;
--坏灯故障均应导致对应的隔离变压器次级开路。
该装置应至少提供警告和报警2种等级。两种等级的界限值应在该装置或调光器上设定。当串联回
路中的坏灯个数超过预设的界限值时,调光器应产生警告或报警。调光器工作在本地和遥控状态下均应
提供警告和报警信息。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检验
调光器应进行以下外观项目检查:
a) 调光器应符合制造图样及相应的标准。各种元件、器件安装应牢固、端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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