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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MT/T 746-1997 (MT/T746-1997) | | 中文名称 | 煤系腐植酸复混肥料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condition for compound fertilizer of humic acids from coal | | 行业 | 煤炭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75.160.10 | | 字数估计 | 8,897 | | 发布日期 | 12/12/1997 | | 实施日期 | 7/1/1998 | | 引用标准 | GB/T 6679-1986; GB/T 8572-1988; GB/T 8576-1988; GB/T 8577-1988; GB 15063-1994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煤系腐植酸复混肥料的技术要求、测定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炭腐植酸为原料的复混肥料(包括掺合肥料及各种专用肥料)。 |
MT/T 746-1997
Technical condition for compound fertilizer of humic acids from coal
ICS 75.160.10
B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 746-2008
煤系腐植酸复混肥料技术条件
1997-12-12发布
199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引用标准 1
3 技术要求 1
4 测定方法 1
5 检验规则 3
6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4
前言
本标准是参照GB 11957-69煤中腐植酸产率测定方法、GB 15063-94复混肥料和ZBG21005-87腐植酸钠而编写的,
目前尚未有国际标准及国家标准可供采用。
腐植酸复混肥料是一种新型有机 无机复合(混)肥料,它能改良土壤理化性质,提高营养元素利用
率,改善作物品质,提高作物抗逆性能,对各种作物均有明显的增产增收效果。近年来发展较快,生产企
业遍布全国。为使这一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此标准以加强管理。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煤炭科学研究所洛阳分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伙平、毛东萍。
本标准委托河南省煤炭科学研究所洛阳分所负责解释。
煤系腐植酸复混肥料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系腐植酸复混肥料的技术要求、测定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炭腐植酸为原料的复混肥料(包括掺合肥料及各种专用肥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679-86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572-88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
GB/T 8576-88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 真空烘箱法
GB/T 8577-88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 卡尔·费休法
GB 15063-94 复混肥料
3 技术要求
3.1 外观:灰黑色球状或条状。
3.2 产品应符合表l的规定。
4 测定方法
本标准中除特殊规定外,使用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4.1 外观
目视法鉴别。
4.2 腐植酸产率测定
4.2.1 方法提要
用焦磷酸钠碱液从试样中抽提腐植酸,以过量的无机酸沉淀腐植酸,称量沉淀物,并用灼烧残渣加
以校正。
4.2.2 试剂
4.2.2.1 盐酸(GB
622):5%(V/V)溶液。
4.2.2.2 焦磷酸钠碱抽提液:称取15g化学纯焦磷酸钠(Na4P2O7·10H2O)(HG3-1288)和7g化学纯氢氧化钠
(GB 629)溶解到1L蒸馏水中,密闭保存。
4.2.3 仪器设备
4.2.3.1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4.2.3.2 恒温水浴。
4.2.3.3 恒温干燥箱:温度能控制在110℃±5℃。
4.2.3.4 离心机:最低转速为2000r/min,离心杯容积大于150mL。
4.2.3.5 马弗炉。
4.2.3.6 定量滤纸(蓝带)。
4.2.3.7 带磨口塞称量瓶:直径50mm,高30mm。
4.2.4 测定步骤
4.2.4.1 抽提
称取粒度小于0.2mm的分析试样约1g(精确至0.0002g),放入250mL锥形瓶A中,加入焦磷酸钠碱抽提液100
mL,摇匀,在锥形瓶口盖一小漏斗,置于100℃±1℃的水浴中(温度达不到时,加适量甘油调节),加热抽提2
h(每隔0.5h摇动一次),取出,冷却至室温后,将其全部转入离心杯中,并以2000r/min转速离心30min,
将溶液倾析到另一个500mL的锥形瓶B中,用200mL水分两次洗涤不溶物,每次洗涤之后离心,
将洗涤液全部收集到锥形瓶B中。
4.2.4.2 沉淀
将锥形瓶B溶液转入500mL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摇匀,取200mL溶液到烧杯中,加20mL盐酸(4.2.2.1)
使腐植酸沉淀,离心悬浮液,倾析上部清液。
4.2.4.3 称量
预先将定量滤纸和称量瓶在105℃~110℃干燥箱中干燥到恒重,用滤纸过滤4.2.4.2得到的腐植
酸沉淀物,把带沉淀的滤纸移至称量瓶中,于105℃~110℃干燥箱中干燥2h,取出,在干燥器中冷却至
室温(约20min),称量。重复干燥、冷却和称量,直到连续两次称量的差值小于0.001g,计算腐植酸沉
淀物的质量(m1)。
4.2.4.4 灼烧
将腐植酸沉淀物连同滤纸移入已知质量的瓷坩埚中,先在低温(200℃~250℃)下灰化,然后在600
℃±25℃的马弗炉中灼烧1h~2h,取出坩埚,在空气中冷却5min后,再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
反复灼烧、冷却和称量,直到连续两次称量的差值小于0.001g,计算灼烧残渣的质量(m2)。
4.2.5 结果表述
5 检验规则
5.1 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质量合格证内容
包括:生产厂厂名、产品名称、批号、产品净重、检验结果(其中应分别注明氮、磷、钾含量及磷的基础肥料
名称)、生产日期和本标准号。
5.2 产品按批检验,以1d或2d的产量为一批,最大批量为500t。
5.3 袋装采样时,按表2规定采样。
5.7 判定规则: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重新自二倍采样袋数中采样复检,
复检结果如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本批产品不合格。
6 包装、标志、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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