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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MT/T 747-1997 (MT/T747-1997) | | 中文名称 | 锅炉防垢剂用腐植酸钠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condition for sodium humate used as boiler scale inhibitor | | 行业 | 煤炭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77 | | 国际标准分类 | 75.160.10 | | 字数估计 | 7,720 | | 发布日期 | 12/12/1997 | | 实施日期 | 7/1/1998 | | 引用标准 | GB/T 1574-1995; GB/T 6679-1986; ZB G21 005-1987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低压锅炉防垢剂用腐植酸钠的技术要求、测地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风化煤为原料制得的固体腐植酸钠。 |
MT/T 747-1997: 锅炉防垢剂用腐植酸钠技术条件
MT/T 747-1997 英文名称: Technical condition for sodium humate used as boiler scale inhibitor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锅炉防垢剂用腐植酸钠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压锅炉防垢剂用腐植酸钠的技术要求、测定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风化煤为原料制得的固体腐植酸钠。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4 测定方法
本标准中除特殊规定外,使用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4.1 水分测定
4.2 腐植酸产率测定
4.2.1 方法提要
用水从试样中抽提腐植酸钠,在强酸性溶液中,用重铬酸钾将腐植酸中的碳氧化成二氧化碳,根据
重铬酸钾消耗量和腐植酸的碳系数,计算出腐植酸的产率。
4.2.2 试剂
4.2.2.1 硫酸(GB
625):相对密度1.84。
4.2.2.2 重铬酸钾溶液:c 16K2Cr2O7 =0.8 mol/L。称取40 g重铬酸钾(GB 642)溶于1000 mL水
中,贮存于细口瓶中备用。
4.2.2.3 重铬酸钾标准溶液:c 16K2Cr2O7 =0,1 mol/L。将重铬酸钾(GB 642)于130 ℃干燥约3 h,
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然后准确称取4.9036
g放于烧杯中,用水溶解,再转入1000
mL容量瓶中,
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4.2.2.4 邻菲喆啉指示剂:称取1.5
g邻菲喆啉(GB
4.2.2.5 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c(Fe2+)=0.1
mol/L。称取40
g六水硫酸亚铁铵(GB
661)溶于适量
的水中,加入20
mL硫酸(4.2.2.1),用水稀释至1000
mL,摇匀,装入棕色瓶中。硫酸亚铁铵的浓度不
稳定,使用前需标定。可在瓶中放入两条洁净的铝片或电缆铝线,以保持溶液浓度长期稳定,避免经常
标定。溶液的浓度按下述方法标定:
准确吸取
mL重铬酸钾标准溶液于250
mL锥形瓶中,加入70
mL~80
mL水和10
mL硫酸
(4.2.2.1),冷却后加3滴邻菲喆啉指示剂,用待标定的硫酸亚铁铵溶液滴定,溶液由橙红色转变为砖红
色即为终点。
4.2.3 测定步骤
称约0.2
g(精确至0.0002
g)试样于250
mL锥形瓶中,加入70
mL水,于瓶口插上小玻璃漏斗,置
于沸水浴中加热抽提30
min,并经常摇动,取出锥形瓶,冷却后将溶液及残渣全部转入100
mL容量瓶
中,用水定容至刻度,摇匀,用中速滤纸干过滤,弃去开始的10
mL滤液,继续过滤至滤液30
mL~50
mL时,用移液管准确移取5.0
mL滤液于250
mL锥形瓶中,再用移液管准确加入5.0
mL重铬酸钾溶
液,缓慢加入15
mL硫酸(4.2.2.1),摇匀后置于沸水浴中加热30
min,并经常摇动,取出锥形瓶冷却至
室温,加入80
mL水和3滴邻菲喆啉指示剂,用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滴定,溶液由橙色经绿色转变为砖
红色为终点。同时按上述步骤进行空白试验。
4.2.4 结果表述
腐植酸产率按式(2)、(3)计算:
4.2.5 允许差
试样的同一试验室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 氧化钙和氧化镁测定
按GB/T 1574-1995中6.5和6.6或7.3和7.4的规定测定。
4.4 水不溶物测定
按ZBG21005-87中2.7的规定测定。
4.5 pH值测定按ZBG21005-87中2.5的规定测定。
5 检验规则
5.1 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质量合格证内容
包括:产品名称、批号、检验结果、检验人姓名、检验日期、本标准号、生产厂名称。
5.2 产品按批检验,每批质量不超过2t。
5.3 采样和分析试样的制备
5.3.1 产品按表3的规定采样。
5.3.2 取100
g缩分样,研磨至全部通过0.2
mm孔径的标准筛,混合均匀,置于洁净、干燥的瓶中,供
分析用。
5.4 判定规则
5.4.1 有一项重要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应重新自两倍采样袋数中采样复检,复检的结果如仍有一项
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即判定产品不合格。
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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