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QC/T 804-2022'
标准编号 | QC/T 804-2022 (QC/T804-2022) | 中文名称 | 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 | 英文名称 | Instrument panel assembly and console assembly for passenger cars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字数估计 | 24,265 | 发布日期 | 2022-04-08 | 实施日期 | 2022-10-01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由各种材料通过成型工艺制成的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但不适用于安装于其上的仪表、操纵件、电气件或采用水转印、油漆、电镀等工艺的装饰件。本文件适用于M1类车辆,其他类型车辆可参照执行。 |
QC/T 804-2022: 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
QC/T 804-2022 英文名称: Instrument panel assembly and console assembly for passenger cars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代替 QC/T 804-2014
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王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
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由各种材料通过成型工艺制成的乘用车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但不适用于
安装于其上的仪表、操纵件、电气件或采用水转印、油漆、电镀等工艺的装饰件。本文件适用于
Ml 类车辆,其他类型车辆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设计
文件制造。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尺寸及公差应符合图样或相关文件的要求。
4.1.2 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内部凸出物应符合 GB 11552 的有关规定。
4.1.3 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外观的规定包括:
a)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表面构件应元尖棱、裂纹、塌陷、起皱、印记和污物等缺陷;
b)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内部构件,不允许有影响外观的气泡、裂缝、油漆的流痕、表面
翘曲、起泡和麻点或其他缺陷;
c)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表面的颜色、花纹和光泽应与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色板或样品一致。
4.2 性能要求
4.2.1 尺寸稳定性
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应元明显变形,尺寸变化应符合图样要求或技术文件的规定。
4.2.2 耐化学性
试验后试样表面应无明显光泽变化,应无表面软化、剥离、变色、褪色等现象,按照 GB/T 250
规定的色牢度等级应高于或等于 4 级。
4.2.3 散发性能
4.2.3.1 总成挥发性有机组分和醒目同组分散发量
仪表板总成、副仪表板总成挥发性有机组分和睦酣组分散发量应小于或等于表 1 中的限值。
4.2.3.2 总成气味
仪表板总成气味特性评定值应小于或等于表 2 中描述的 4级;副仪表板总成气味特性评定值应
小于或等于表 2 中描述的 3.5 级。
4.2.3.3 可冷凝组分
构成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材料,真皮材质可冷凝组分应小于或等于 5mg,其他材质应
小于或等于 3mg。
4.2.4 耐摩擦色牢度
仅针对软质包覆表面和装饰层,进行往复摩擦后,按照 GB/T 250 评定的试样表面的变色色牢
度等级应高于或等于 3 级,按照 GB/T 251 评定的摩擦布沾色色牢度等级应高于或等于 3 级。
4.2.5 耐刮擦性
仅针对注塑皮纹件表面,试验后试样刮擦区域的∆L应小于或等于 2.0。
4.2.6 耐光老化性
试验后试样表面应无渗出物、黑斑、粉化、龟裂和光泽无明显变化;与预留样品相比,按照
GB/T 250 评定的变色色牢度等级应高于或等于 3 级。
4.2.7 抗发粘性
仅针对外露的聚丙烯材料零件,进行 3 个周期的抗发粘试验后,评价等级应小于或等于表 3 中
描述的 2 级。
4.2.8 热老化性能
试验后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应元明显收缩或变形,颜色和光泽元明显变化;表皮应无起
泡、起皱、粘连或边缘的剥离、剥落;运动部件应保持功能正常,无操作干涉或操作异响。
4.2.9 低温落球试验
试验后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应无收缩、翘曲、开裂或颜色变化。
4.2.10 温度交变试验
试验后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应元明显收缩或变形,无渗出物,颜色和光泽元明显变化;表
皮应元起泡、起皱、粘连或边缘的剥离、剥落;运动部件应保持功能正常,无操作干涉或操作异响。
4.2.11 漆膜附着力
仅针对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喷漆表面,试验后喷漆表面划格部分评价等级应小于或等
于 1 级。
4.2.12 燃烧特性
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燃烧速率应符合 GB 8410 的规定。
4.2.13 禁用物质要求
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的禁用物质含量应符合 GB/T 30512 的规定。
4.2.14 无缝气囊仪表板抗冲性能
试验后,仪表板乘客侧气囊门不应打开,气囊门应无永久变形,弱化线应无撕裂。
4.2.15 强度要求
4.2.15.1 手套箱强度
试验后,手套箱子系统应无破坏、样件分离、连接失效或功能丧失。
4.2.15.2 储物盒强度
试验后,储物盒应无破坏、样件分离、连接失效或功能丧失。
4.2.15.3 副仪表板扶手强度
试验后,副仪表板扶手应无破坏、样件分离、连接失效或功能丧失。
4.2.15.4 出风口强度
试验后,出风口叶片或控制拨扭以及安装在出风口上的装饰件,应元破坏、样件分离、连接失
效或功能丧失。
4.2.16 耐久要求
4.2.16.1 手套箱耐久
试验后,手套箱不应出现零件损坏、噪声、功能丧失、零件松动或紧固失效的现象。
4.2.16.2 储物盒耐久
试验后,储物盒不应出现零件损坏、噪声、功能丧失、零件松动或紧固失效的现象。
4.2.16.3 副仪表板扶手耐久
试验后,副仪表板扶手不应出现零件损坏、噪声、功能丧失、零件松动或紧固失效的现象。
4.2.16.4 出风口耐久
试验后,出风口不应出现零件损坏、噪声、功能丧失、零件松动、紧固失效或叶片无法保持的
现象。
4.2.17 仪表板子系统气囊点爆
在静态气囊展开过程中,手套箱应保持闭合状态,仪表板气囊门应能正常打开。在静态气囊展
开试验过程中及试验结束后,仪表板气囊门不得有任何硬质飞溅物打到 1 个正常坐姿乘员身上(考
虑软质飞出物,不超过 3 g)。
5 试验方法
5.1 一般检查要求
5.1.1 试验环境条件
无特殊规定时,试验的环境条件应为温度 23 ℃±5 ℃、相对湿度 50%±10%。以下每项性能测
试应符合本环境条件;下文中出现的室温即为本环境条件。
5.1.2 预处理
试验前,试样应在温度 23 ℃±2 ℃,相对湿度 50%±10%的环境下放置至少 48 h。对于油漆零
件,需要在温度 23 ℃±2 ℃,相对湿度 50%±10%的环境下放置至少 168 h。
5.1.3 外观
目视评价。
5.2 性能试验要求
5.2.1 尺寸稳定性
5.2.1.1 试样
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
5.2.1.2 试验程序
试验前进行尺寸测量。将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按实车安装状态固定在工装上,放人高温试验
箱。放置温度:仪表板一区为 105 ℃±3 ℃ ,仪表板二区为 90 ℃±3 ℃,副仪表板总成为 90 ℃±3 ℃,
放置时间 4h。存放结束后,将样件取出,在室温下放置 4h,再进行自视评价,以及用专用检具、三坐
标测量仪、非接触式或等效测量方法进行测量。
5.2.2 耐化学性
5.2.2.1 试样
从仪表板总成和副仪表板总成不同材质的表面截取尺寸不应小子 50mmx100mm 的平整试样,
数量至少 5 件,每种表面材质应分别取样进行试验。
5.2.2.2 试验程序
分别在试样表面滴加约1 ml人工汗液(GB/T 3922)、 0.5%肥皂水、 75%酒精、风窗玻璃清洗
液(GB/T 23436),静置 5 min 后用棉布吸干,然后在温度 23 ℃±2 ℃、相对湿度 50%±10%下放
置 24 h,目视评定试样表面试验区域的变化,并按 GB/T 250 评定试验区域的色牢度等级。
5.2.3 散发性能
5.2.3.1 总成挥发性有机组分和醒酣组分散发量
5.2.3.1.1 样件准备和包装运输
样件为供货状态,在生产下线的 24 h 内,采用对样件无污染性的铝箱或无昧的聚乙烯薄膜
等进行密封包装。样件运输中避免直接曝露在强光或高温环境中,避免包装破损。挥发性有机组分
和酶酣组分采样应在样件下线 14 天内完成。
5.2.3.1.2 样件前处理
测试开始前,拆除外包装,将样件外观面朝上,放置在温湿度及污染物背景可控的洁净室内调
节 24 h。洁净室环境条件为:温度 23 ℃±2 ℃、相对温度 50%±10%,污染物背景浓度甲苯小于或
等于 20 ug/m3,甲醛小于或等于 20 ug/m3 。
5.2.3.1.3 气体培养和采样
总成挥发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