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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RB/T 041-2020 (RB/T041-2020) | | 中文名称 | 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生态环境监测要求 | | 英文名称 | (Inspection and testing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and technical capability evaluati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requirements)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0 | | 字数估计 | 8,857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 | 实施日期 | 2020-12-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21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RB/T 041-2020
(Inspection and testing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and technical capability evaluati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requirements)
ICS 03.120.20
A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生态环境监测要求
2020-08-26发布
2020-12-01实施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要求 2
5.1 机构 2
5.2 人员 2
5.3 场所环境 2
5.4 设备设施 2
6 管理体系 3
参考文献 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环境
保护监测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环境监
测中心站、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格临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
研究所、北方测盟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北京天衡诚信环境评价中心、海南云智检
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安杰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丹、黄涛、米方卓、师耀龙、王向明、鹿海峰、关玉春、张榆霞、刘军、刘廷良、
吕怡兵、杨婧、潘光、解军、孟镝、黄莉、李波、钱渊、殷万国、宋薇、张旭、高翠玲、陈川广、王靖、赵薇、刘洁、
邱鑫海、朱晓军、范红梅、刘艳、邵鹏、贺继峰、刘丰奎、郭云峰、洪爱珠。
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生态环境监测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监测机构,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
管理和技术能力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监测机构开展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此类机构
的自我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 27000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000、GB/T 27000、JJF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运用化学、物理、生物等技术手段,针对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海水、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
生物、噪声、振动、辐射等要素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监测(检测)活动。
3.2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并能够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专业技术机构。
3.3
与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相关的技术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现场监测人员、采样人员、样品管理人
员、实验室分析人员(包括样品前处理等辅助岗位人员)、数据处理人员、报告审核人员和授权签字人等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总称。
4 总则
4.1 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监测(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机构”)进行能力评价时,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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