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购物车 询价
www.GB-GBT.com

[PDF] SB/T 10419-2017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SB/T 10419-2017'
标准号码内文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状态
SB/T 10419-2017 英文版 145 SB/T 10419-2017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植脂奶油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SB/T 10419-2017 (SB/T10419-2017)
中文名称 植脂奶油
英文名称 Non-dairy whipping cream
行业 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X28
国际标准分类 67.060
字数估计 10,170
发布日期 2017-01-13
实施日期 2017-10-01
起草单位 盐城顶益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益食品(苏州)有限公司、南侨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广东立高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广益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阿胡斯卡尔斯油脂(上海)有限公司、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面包糕饼专业委员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全国工商联烘焙业公会、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市糕点行业协会
归口单位 全国焙烤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糕点分技术委员会(SAC/TC 488/SC 1)
提出机构 中国商业联合会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SB/T 10419-2017: 植脂奶油 SB/T 10419-2017 英文名称: Non-dairy whipping crea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代替SB/T 10419-2007 植 脂 奶 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B/T 10419-2007《植脂奶油》,与SB/T 10419-2007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调整; ---对“植脂奶油”的定义进行了完善; ---新增加了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分类调整了水分和脂肪的理化指标要求; ---将原“卫生指标”调整为“食品安全指标”,并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持一致; ---将原“标签及贮存”调整为“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经营”,并结合产品特点对包装、 运输、贮存提出标准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焙烤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糕点分技术委员会(SAC/TC488/SC1)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盐城顶益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益食品(苏州) 有限公司、南侨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广东立高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广益 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阿胡斯卡尔斯油脂(上海)有限公司、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 会面包糕饼专业委员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全国工商联烘焙业公会、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 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市糕点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军、黄海瑚、周宇婷、吴智明、曾晓辉、黄利、梁嘉臻、宝黎、宋全厚、张辉、 张九魁、康黎娜、蔡纬红、段文锋、高树山、张银桃、彭亚锋、钱志先。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B/T 10419-2007。 植 脂 奶 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脂奶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原辅料、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 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经营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植脂奶油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1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4 产品分类 4.1 植脂类:在产品配料中使用的油脂全部为植物油脂的制品。 4.1.1 氢化型:在产品配料中使用食用氢化油制成的植脂类制品。 4.1.2 非氢化型:在产品配料中使用非氢化食用植物油制成的植脂类制品。 4.2 含乳脂类:在产品配料中使用的油脂中加入乳脂成分的制品。 4.2.1 氢化型:在产品配料中使用食用氢化油且含有乳脂成分的制品。 4.2.2 非氢化型:在产品配料中使用非氢化食用植物油且含有乳脂成分的制品。 4.3 其他类:在产品生产中采用其他原辅料(或工艺)制成的制品。 5 原辅料 5.1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 5.2 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 5.3 食用盐 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 5.4 生活饮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5 食用氢化油 应符合GB 15196的规定。 5.6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6.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6.3 食品安全指标 应符合GB 15196的规定。 6.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5 生产加工过程 应符合GB 14881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7 检验方法 7.1 样品处理 把低温贮藏(-18℃以下)的植脂奶油产品置于不高于7℃的冷藏柜中,直至产品成为全融状态。 解冻后的样品应保存在低于7℃的冷藏柜中,并在24h之内完成取样工作,取样检验时振摇均匀。 7.2 感官 用不锈钢勺取非冷冻或已解冻摇匀的植脂奶油样品约20g,置于干燥的白瓷盘中,在室温、自然光 (或相当自然光)的条件下通过视觉、嗅觉和触觉器官对样品进行检验,并按表1的要求给出文字描述和 检验结论。 7.3 理化指标 7.3.1 水分 按 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7.3.2 脂肪 按GB 5009.6规定的方法测定。 7.3.3 打发倍数 取已解冻摇匀的植脂奶油样品800g于5L的搅拌机容器中,在室温20℃±2℃、样品温度3℃~ 10℃、打发速度180r/min~210r/min的条件下,将样品打发至光泽消失,软尖峰出现,此样品用于测 定打发倍数。 取一干燥的平口烧杯称量。用称量纸作筒将打发好的植脂奶油样品小心挤入烧杯中(挤的过程中 注意不要混入汽泡),挤满并用刮刀刮去超出杯口的部分后称量,将同一烧杯洗净、擦干,注满已完全化 冻未打发的植脂奶油样品称量,按式(1)计算打发倍数。 7.4 食品安全指标 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 7.5 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8.2 抽样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3个独立包装用于留样和检验。 8.3 出厂检验 8.3.1 每批产品应经过工厂检验部门按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8.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指标、脂肪、净含量。 8.4 型式检验 8.4.1 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 b) 连续生产一年; c) 主要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 d) 停产后又恢复生产; e) 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时。 8.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6.1、6.2、6.3、6.4和9.1.1规定的项目。 8.5 判定规则 微生物指标中大肠菌群、霉菌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指标不合格,则允许 加倍抽样,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经营 9.1 标签、标志 9.1.1 标签 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 9.1.2 标志 储运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9.2 包装 9.2.1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9.2.2 单件包装应完整,封口严密。包装箱应牢固、完整,外表清洁。 9.3 运输 9.3.1 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9.3.2 运输车辆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9.3.3 不应与有毒、有异味......
相关标准:     SB/T 10650-2012
英文版PDF:SB/T 10419-2017     SB/T 10419-2017  SB/T10419  SBT10419   LS/T 3211-1995  LS/T3211  LST3211   GB/T 19879-2015  GB/T19879  GBT1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