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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1810-2006 (SN/T1810-2006) | | 中文名称 | 进出境烟草检疫规程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the quarantine of tobacco for import and expor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3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160 | | 字数估计 | 5,569 | | 发布日期 | 2006-08-28 | | 实施日期 | 2007-03-01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烟草的检疫方法和检疫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烟草的检疫。 |
SN/T 1810-2006
Rules for the quarantine of tobacco for import and export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810-2006
进出境烟草检疫规程
2006-08-28发布
2007-03-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日荣、郭权、陈思源、钟国强。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
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810-2006
进出境烟草检疫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烟草的检疫方法和检疫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烟草的检疫。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本标准所指烟草为经加工的烟草叶片及其初加工品,包括烤烟、香料烟、白肋烟、混配烟片、烟草薄
片及烟梗等。
2.2
一种小叶型晒烟,采用晒制或晾晒结合进行调制。叶片小,含烟碱量少,具有特殊的香气。
2.3
又称扎把烟,采收时将一定数量的同等级烟叶在叶柄处扎把,烤制后即成为把烟。
2.4
初烤后的烟经打叶复烤,去除烟梗后一定规格的叶片碎片。
3 检疫依据
3.1 进境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3.2 政府间的双边植物检疫协定、协议、议定书、备忘录。
3.3 中国进出境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
3.4 进境植物检疫许可证、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等文本中订明的植物检疫要求。
4 检疫准备
4.1 审核报检所附单证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报检单填写是否完整、真实,与提供贸易合同(或信用证)、
装箱单、发票等资料内容是否相符。
4.2 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资料,确定检疫依据及检疫要求。
4.3 了解输出国产地疫情或输入国检疫要求,明确检疫规定。
5 现场检疫
5.1 检疫工具
手持放大镜、毛刷、指形管、剪刀、镊子、样品袋、标签、记号笔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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