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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TB 10035-2018 (TB10035-2018) | 中文名称 | 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 | 英文名称 | Code for Design on Special Railway Earth Structure | 行业 | 铁道行业标准 | 中标分类 | P65 | 国际标准分类 | 93.100 | 字数估计 | 291,220 | 发布日期 | 2018-10-12 | 实施日期 | 2019-01-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TB 10035-2006 | 起草单位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国家铁路局 | 标准依据 | 国铁科法(2018)82号 | 范围 | 本规范适用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和Ⅱ级铁路、重载铁路的特殊路基设计。 |
TB 10035-2018: 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不含条文说明)
TB 10035-2018 英文名称: Code for Design on Special Railway Earth Structure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TB 10035 - 2018
J 158- 2018
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
国家铁路局 发布
1 总 则
1.0.1为统一铁路特殊路基设计的技术标准,使特殊路基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和Ⅱ级铁路、重载铁路的特殊路基设计。
1.0.3特殊路基工程应加强地质勘察工作,采用综合勘探和综合分析的方法,查明不良地质、特殊土(岩)的成因、规模及工程性质,取得可靠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条件资料。
1.0.4特殊路基工程应充分考虑地质、气候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选择在危害程度较轻、易于处理的位置通过,并宜避免高填、深挖和长路堑,降低工程风险。
1.0.5特殊路基工程应按土工结构物进行设计。设计所需要的物理力学参数,应利用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资料,结合大气降水、地下水等自然因素的影响,综合分析确定。
1.0.6特殊路基工程设计应因地制宜,采取可靠有效的加固处理措施,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存在多种特殊土(岩)或特殊条件时,应综合分析,综合处理。有条件时,宜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
1.0.7特殊路基工程填料设计,应对移挖作填、集中取(弃)土、填料改良等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采用特殊土(岩)作填料进行改良时,应通过室内外试验,提出相关的技术参数和施工工艺。
1.0.8特殊路基工程边坡处理设计,应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并兼顾节约用地和文物保护等要求,减少对天然植被和山体的破坏,加强边坡支挡加固与防护措施,防止诱发地质灾害。有条件时,边坡宜采用绿色防护。
1.0.9特殊路基工程地基处理设计,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貌特征、地基土特性、水文条件、地基处理目的及地区经验、周边环境特殊性及敏感性等因素,必要时结合现场试验和测试,综合确定适宜的地基处理措施、施工工法等,保证地基处理效果及周边环境安全。
1.0.10特殊路基工程防排水设计应根据特殊土(岩)特性、气候及水文地质特征、环境因素等条件,结合基床处理及边坡加固防护,系统规划,采取有效的截排、封闭等综合措施,并与桥、涵、站场或地方排水设施合理衔接,形成完整、通畅的防排水系统,满足路基防排水及环境保护等要求。
1.0.11地质及环境条件复杂、安全风险高的特殊路基工程,应进行监测设计,实施信息化施工。
1.0.12特殊路基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软土地段路基
3.1 一般规定
3.1.1软土可根据其物理力学性质按本规范附录A.0.1进行分类,路基应考虑其下列工程特性及影响:
1软土具有天然强度低、压缩性高的特性,导致路基稳定性差、地基沉降变形大。
2软土具有渗透性低、固结缓慢的特性,地基固结历时长,且固结时间及其沉降量随固结条件变化差异性较大,影响深厚层软土地基路基工后沉降及工期控制。
3高灵敏度软土具有触变性时,施工振动、扰动将导致软土强度严重降低,影响施工期周边既有工程的稳定、变形或安全使用。
4高塑性或超固结软土具有流变性,在不排水剪切条件下,将导致软土长期强度降低较多、变形持续加大,影响路基长期稳定、变形控制及周边环境安全。
3.1.2松软土可根据其物理力学性质按本规范附录A.0.1进行分类,路基稳定、工后沉降控制应考虑其强度较低、压缩性较高或易液化等工程特性及影响。
3.1.3软土地段路基宜为路堤形式,其高度不宜小于基床厚度。路基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在软土范围窄、厚度薄的地段。
2在低缓丘陵地区宜避开封闭或半封闭洼地。
3在山间谷地宜避免设在软土底面横坡较陡地段。
4在河流中下游地带宜设在高阶地上。
5 在沉积平原地区宜远离河流、湖塘和人工渠道。
6应避开厚度较大、极不稳定的泥沼地段。
7在软土地区增建第二线时,宜远离既有线。
3.1.4路基难以绕避深厚层软土、松软土地段时,应根据铁路等级及轨道类型、地形及环境条件、软土或松软土厚度及性质、填料来源及地基加固工程难易程度等因素,按下列规定控制路堤边坡高度。
1 无砟轨道铁路、时速200 km及以上的有砟轨道铁路,路堤高度不宜大于6m,其他铁路不宜大于8m。
2具有触变性或流变性等特性复杂的软土地段以及斜坡地基、地表水网密集、环境条件敏感等复杂地段,路堤边坡高度应严格控制。
3.1.5 软土、松软土地段路基稳定及沉降控制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堤与地基的整体滑动稳定性采用圆弧滑动瑞典条分法(简称圆弧法)分析时,稳定安全系数应满足表3.1.5的要求。
2路基沿斜坡基底、软弱夹层带或复式滑面滑动稳定性采用不平衡推力传递系数法分析时,施工期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10,运营期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15。
3路堑及低路堤,基床厚度范围内地基应满足基床承载力要求。
4路基的工后沉降量及沉降速率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3.1.6饱和粉土和砂类土地基可产生振动液化或地震液化时,应采取防止或消除液化的处理措施。
3.1.7邻近既有线、公路、地下管线或其他建筑物地段的地基处理设计,应考虑对既有设施的影响,并采取必要的监测或处理措施,保证既有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3.1.8路基上的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基础、电缆槽及其他管线沟槽等附属工程应充分考虑路基沉降、变形的影响,保证路基工程的稳固与安全。
3.2 稳定性分析与沉降计算
3.2.3采用复合地基处理时,路堤与地基的整体滑动稳定性分析应根据地质条件、复合地基类型、可能的破坏模式,采用适宜的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体材料桩、一般地段加固土桩复合地基可按本规范第3.2.2条规定采用圆弧法或不平衡推力传递系数法检算,复合地基应根据滑弧切割地层及范围分别采用复合或天然地基土抗剪强度指标;采用散体材料桩时,可考虑其对地基的排水固结效应,计入桩间土在路堤荷载作用下由固结增长的抗剪力。
2刚性桩复合地基及路堤较高、软土特性或环境敏感等条件复杂地段的加固土桩复合地基,宜根据复合地基可能的破坏模式,采用适宜的方法或结合数值法分析。采用圆弧法分析时,应充分考虑软土特性、桩土模量比等影响因素,合理确定桩土荷载分担形式及作用效应,计算滑面作用力;必要时,宜计算桩的水平向承载力,检算桩的横向稳定性。
3.2.5地基沉降计算参数应根据土工试验、原位测试结合地区工程经验综合确定。
3.2.6软土、松软土地基压缩层计算深度应按附加应力等于0.1倍自重应力确定;对高速铁路、无砟轨道铁路,其下仍存在软土层时,计算深度应增加或至软土层底。
3.2.8 采用复合地基或刚性桩结构处理时,地基加固区和下卧层沉降量应根据相关规范规定选用适宜的方法计算。
3.2.9地基工后沉降量,应根据加荷形式、加荷速率及地基加固措施等因素的影响进行计算分析,并根据观测资料进行调整。地基工后沉降量应按下式计算:
3.3路 堤
3.3.1 软土或松软土地基上的路堤应综合考虑地基特征、加固措施类型、环境条件及其变化等因素,通过稳定性分析、沉降计算或地基承载力验算等,进行相应的地基处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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