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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YS/T 1027-2015 (YS/T1027-2015) | 中文名称 | 磷酸铁锂 | 英文名称 | Lithium iron phosphate | 行业 | 有色冶金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71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6 | 字数估计 | 8,821 | 发布日期 | 2015-04-30 | 实施日期 | 2015-10-01 | 引用标准 | GB/T 1717; GB/T 5162; GB/T 5314; GB/T 6283; GB/T 13390; GB/T 19077.1; GB/T 20252; GB/T 23365; GB/T 23366; GB/T 1028.1; GB/T 1028.2; GB/T 1028.3; GB/T 1028.4; GB/T 1028.5; JCPDS(01-83-2092)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28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5年第7号(总第187号) | 提出机构 |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磷酸铁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材料磷酸铁锂。 |
YS/T 1027-2015: 磷酸铁锂
YS/T 1027-2015 英文版: Lithium iron phosphate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磷 酸 铁 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卓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三信实业有
限公司、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容汇通用锂业有限公司、四川科能锂电有限公司、西部新
锆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怡静、杨志宽、李南平、万水田、高俊强、陈彦彬、岳波、刘大亮、吴怡芳、
周桂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磷酸铁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合同(或
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锂离子电池用正极材料磷酸铁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17 颜料水悬浮液pH值的测定
GB/T 5162 金属粉末 振实密度的测定
GB/T 5314 粉末冶金用粉末 取样方法
GB/T 6283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 13390 金属粉末比表面积的测定 氮吸附法
GB/T 19077.1 粒度分析 激光衍射法 第1部分:通则
GB/T 20252 钴酸锂
GB/T 23365 钴酸锂电化学性能测试 首次比容量及首次充放电效率测试方法
GB/T 23366 钴酸锂电化学性能测试 放电平台容量比率及循环寿命测试方法
YS/T 1028(所有部分) 磷酸铁锂化学分析方法
JCPDS(01-83-2092) 磷酸铁锂X射线粉末衍射标准图谱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252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4.1 化学成分
4.1.1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 产品的水分含量应不大于0.2%。
4.2 外观质量
产品的外观应颜色均一,无结块、无夹杂物。
4.3 晶体结构
产品的晶体结构应符合JCPDS标准(01-83-2092)。
4.4 物理性能
4.4.1 振实密度
产品的振实密度应不小于0.7g/cm3。
4.4.2 粒度分布
产品的粒度分布要求呈正态分布,特征值要求范围如下:
D50应为2.0μm~5.0μm;Dmax应不大于40μm。
4.4.3 比表面积
产品的比表面积应不大于20m2/g。
4.5 pH值
产品的pH值应在9.0~11.0。
4.6 电化学性能
4.6.1 首次放电比容量
产品在电压范围2.5V~4.1V,0.1C充放电倍率条件下的首次放电比容量应不小于140mAh/g。
4.6.2 首次充放电效率
产品在电压范围2.5V~4.1V,0.1C充放电倍率条件下的首次充放电效率应不小于85%。
4.6.3 循环寿命
产品在电压范围2.5V~3.8V,1C充放电倍率条件下,放电容量达到首次循环放电容量的80%
时,循环次数应不低于2000次。
5 试验方法
5.1 化学成分
5.1.1 产品化学成分的测定按YS/T 1028的规定进行。
5.1.2 产品的水分测定按GB/T 6283的规定进行。
5.2 外观质量
产品外观用目视检查。
5.3 晶体结构
产品的晶体结构用X射线粉末衍射仪检查。
5.4 物理性能
5.4.1 振实密度
产品振实密度的测定按GB/T 5162的规定进行。
5.4.2 粒度分布
产品粒度分布的测定按GB/T 19077.1的规定进行。
5.4.3 比表面积
产品比表面积的测定按GB/T 13390的规定进行。
5.5 pH值
产品pH值的测定按GB/T 1717的规定进行。
5.6 电化学性能
5.6.1 首次放电比容量
产品首次放电比容量的测定按GB/T 23365的规定进行。
5.6.2 首次充放电效率
产品首次充放电效率的测定按GB/T 23365的规定进行。
5.6.3 循环寿命
产品循环寿命的测定按GB/T 23366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6.1.1 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6.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
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
仲裁取样在需方共同进行。
6.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混合料组成,每批重量不超过3t。
6.3 检验项目及取样
6.3.1 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产品检验分为:
a) 逐批检验;
b) 周期检验。
6.3.2 逐批检验
每批产品进行逐批检验。
6.3.3 周期检验
周期检验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一个月应进行一次。当原材料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或长期
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应进行周期检验。
6.3.4 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的项目及取样
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的项目及取样见表2。
6.4 检验结果判定
6.4.1 产品的化学成分、水分、晶体结构、振实密度、粒度分布、比表面积和pH值的检验中有一项不合
格,判该批不合格。
6.4.2 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判该桶产品不合格。
6.4.3 按GB/T 23365规定的方法制成6支试验电池,任取其中3支电池做首次放电比容量和首次充
放电效率的检验,若有2支性能达不到本标准要求,判不合格;但允许另取3支电池做重复试验,若有
2支性能都达到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合格。
6.4.4 按GB/T 23366规定的方法制成6支试验电池,任取其中3支电池做电池循环寿命的检验,若有
2支性能达不到本标准要求,判不合格;但允许另取3支电池做重复试验,若有2支性能都达到本标准
要求,判该批产品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7.1 标志
铝塑包装袋表面不作标志,包装纸箱或纸桶上应贴有合格证,其上标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批号;
d) 净重;
e) 防潮字样或标志;
f) 本标准编号;
g) 生产日期。
7.2 包装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按25kg为一包装单位(也可按合同约定包装单位)。内包装用复合铝塑袋包
装,热塑密封后装入纸箱或纸桶中。
7.3 运输和贮存
按7.2要求包装的产品,可用各种方式运输,但应避免损坏包装,使产品受潮。产品适合密封存放
于无酸、碱气氛之处,在内包装袋密封情况下无环境湿度要求。产品自生产之日起,在所要求包装条件
下,保质期为一年。
7.4 质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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