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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YY/T 0328-2015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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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T 0328-2015 英文版 150 YY/T 0328-2015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一次性使用动静脉穿刺器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YY/T 0328-2015 (YY/T0328-2015)
中文名称 一次性使用动静脉穿刺器
英文名称 A.V.fistula needle sets for single use
行业 医药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C31
国际标准分类 11.040.20
字数估计 11,115
发布日期 2015-03-02
实施日期 2016-01-01
旧标准 (被替代) YY 0328-2002
引用标准 GB/T 1962.2; GB 8369; GB/T 14233.1-2008; GB/T 14233.2; GB/T 16886.1; GB 18457; GB 18671-2009; YY/T 0466.1; ISO 11607-1-2006
起草单位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输液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动静脉穿刺器(以下简称穿刺器)的要求, 以保证与所配套的血路和血液处理系统相适应。

YY/T 0328-2015: 一次性使用动静脉穿刺器 YY/T 0328-2015 英文名称: A.V.fistula needle sets for single use ICS 11.040.20 C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代替 YY0328-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动静脉穿刺器(以下简称穿刺器)的要求,以保证与所配套的血路和血液处理系统相适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62.2 注射器、注射针及其他医疗器械6%(鲁尔)圆锥接头 第2部分:锁定接头 GB 8369 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GB/T 14233.1-2008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1部分:化学分析方法 GB/T 14233.2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2部分:生物学检验方法 GB/T 16886.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 GB 18457 制造医疗器械用不锈钢针管 GB 18671-2009 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 YY/T 0466.1 医疗器械 用于医疗器械标志、标签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第1部分:通用要求 ISO 11607-1:2006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第1部分:材料、无菌屏障系统和包装系统要求1) 4 材料要求 4.1 制造第3章给出的穿刺器的材料应满足第5章规定的要求。穿刺器与血液和血液成分接触的组 件还应符合第6章和第7章规定的要求。 4.2 穿刺针针管应采用符合GB 18457规定的不锈钢针管制造。 说明: 1---穿刺针保护套; 2---穿刺针; 3---针柄; 4---防针刺保护装置; 5---止流夹; 6---软管; 7---内圆锥接头; 8---接头保护套。 5 物理要求 5.1 微粒污染应在最小微粒污染条件下制造穿刺器。液体通路表面应光滑并洁净,按附录A试验时,污染指数应不超过90。 5.2 密封性 5.2.1 用(37±1)℃的水注满穿刺器,穿刺器一端封口,另一端施加1.5倍于制造商建议的最大正压或 最低50kPa的正压(取较大者),并至少保持10min,之后目视观察穿刺器应无泄漏。 5.2.2 用(37±1)℃的水注满穿刺器,穿刺器一端封口,另一端施加1.5倍于制造商建议的最大负压或 最大93.3kPa的负压(低于大气压700mmHg的压力)或若在高海拔地区不超出可获得的低气压值(取 较小者),并至少保持10min,之后目视观察穿刺器应无泄漏。 5.3 连接强度 穿刺器各组件的连接处(不包括保护套)应能承受不小于15N的静态轴向拉力,持续15s不得断裂和脱落。 5.4 流量 穿刺器在(23±2)℃环境中进行试验时,在表1规定的压差下记录1min内输送模拟血液的流量, 应符合表1的规定。 注:试验用模拟血液为400g/L的葡萄糖溶液。 5.5 软管 5.5.1 软管应塑化均匀,无扭结扁瘪,并透明或足够透明,当有气泡通过时,用正常或矫正视力可以发 现水和空气的分界面。 5.5.2 软管内径应不小于2.7mm,壁厚≥0.65mm,长度为150mm~300mm。 5.6 穿刺针 5.6.1 针管 5.6.1.1 穿刺针针尖端宜有背孔,背孔面积(若有背孔)应符合表1规定。背孔四周应光滑,不应有毛刺、翻边。 5.6.1.2 穿刺针针管应采用符合GB 18457规定的薄壁或超薄壁的针管。针管有效长度应为标称值±2mm。 注:GB 18457若有超薄壁穿刺针针管刚性要求,穿刺针针管应采用符合GB 18457规定的超薄壁的针管,以增加血液流速。 5.6.2 针尖 针尖应锋利,在放大2.5倍条件下,用正常或矫正视力检查时,针尖应无毛边、毛刺和弯钩等缺陷。 注:针尖的第一斜面角度通常采用(17±2)°,但也可采用 “长斜面角”,如(12±2)°。GB 18671-2009第D.2章给 出了针尖几何图形和命名标示。当要说明针尖构型时,可不必使用图示的所有标示。GB 18671-2009第D.3 章给出了针尖穿刺性能的评价方法。 5.6.3 润滑剂 如果针管涂有润滑剂,用正常或矫正视力观察,针管的外表面不应有可见的润滑剂积聚。 5.6.4.2 色标 宜用针柄颜色表示穿刺针外径,推荐采用表1规定的颜色。 5.6.4.3 针柄方向 针柄应与针尖斜面在同一方向(如图1所示)。 注:能绕针柄作轴向旋转的活动针翼不受本条限制,但需在针柄上另外给出针尖斜面方向的指示标记。 5.7 止流夹 5.7.1 穿刺器上的止流夹宜为锁合轧口。止流夹应能有效地开启和闭合软管,关闭时应能阻断高于大 气压强50kPa的气体1min无泄漏。 5.7.2 止流夹宜采用以下颜色标识穿刺器预期用途: a) 红色:需要区分动、静脉时用于动脉侧; b) 蓝色:需要区分动、静脉时用于静脉侧; c) 白色:无动、静脉之分时。 5.8 内圆锥接头 穿刺器上的末端应有一符合GB/T 1962.2的锁定式内圆锥接头。 5.9 保护套 穿刺器的穿刺针和内圆锥接头上应有适宜的保护套,保护套应牢固,不应自然脱落,并易于拆除。 5.10 防针刺保护装置 穿刺器若有防针刺保护装置,制造商应给出防针刺保护装置的使用说明。 6 化学要求 6.1 检验液的制备 将穿刺器串接成总长4.5m,和玻璃烧瓶连成一循环系统,加入250mL水,其余同GB/T 14233.1- 2008表1方法1制备检验液。 6.2 还原物质 按GB/T 14233.1-2008中5.2.2方法检验时,穿刺器检验液和空白液消耗高锰酸钾[c(1/5KMnO4) =0.01mol/L]的体积之差应不超过2.0mL。 6.3 金属离子 6.3.1 当按GB/T 14233.1-2008中5.9.1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AAS)进行检验时,穿刺器检验液中 钡、铬、铜、铅、锡的总含量应不超过1μg/mL。镉的含量应不超过0.1μg/mL。 6.3.2 当按 GB/T 14233.1-2008中5.6.1法检验时,穿刺器检验液呈现的颜色应不超过质量浓度ρ(Pb2+)=1μg/mL的标准对照液。 6.4 酸碱度 当按GB/T 14233.1-2008中5.4.2法检验时,指示剂变灰色所需的任何一种标准溶液应不超过1mL。 6.5 蒸发残渣 当按GB/T 14233.1-2008中5.5法检验时,蒸发残渣的总量应不超过5mg。 6.6 紫外吸光度 当按GB/T 14233.1-2008中5.7法检验时,穿刺器检验液在250nm~320nm范围内吸光度应不大于0.1。 6.7 环氧乙烷残留量 当按GB/T 14233.1-2008中第9章或第10章检验时,每套穿刺器的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0.5mg。 7 生物要求 7.1 生物相容性 应按GB/T 16886.1的要求对穿刺器进行生物学评价。 7.2 无菌 穿刺器应经过一确认过的灭菌过程使产品无菌。 注1:适宜的灭菌方法见参考文献。 注2:GB/T 14233.2规定了无菌试验方法,但该方法不宜用于出厂检验。 7.3 细菌内毒素 按GB/T 14233.2试验时,每套穿刺器注入浸提介质不超过10mL,细菌内毒素含量应小于0.5EU/mL。 8 型式检验 8.1 型式检验为全性能检验。 8.2 型式检验时,若无特殊规定,物理要求各随机抽样5套,其他要求检测按标准规定进行。若所有检 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9 标志 9.1 初包装 初包装上应至少标有下列能清晰识别的信息: a) 产品名称; b) 针管规格和长度; c) 应标有色标,除非产品的色标通过初包装可以看见; d) 无菌、无热原、一次性使用; e) 灭菌方法; f) 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包括“包装破损禁止使用”和’用后销毁”的警示说明; g) 批号; h) 失效年月; i) 制造商和/或经销商名称、地址; j) 若非单支包装应标明数量(如双支); k) 建议的最大正负压值,以kPa表示。 注:可用YY/T 0466.1中给出的图形符号来满足上述相应要求。 9.2 中包装 中包装内至少应有下列能清晰识别的信息: a) 产品名称、针管规格和长度; b) 数量; c) “无菌”字样; d) 批号; e) 失效年月; f) “一次性使用”字样或相当文字; g) 搬运 、贮存和运输的要求(需要时); h) 制造商和/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注:可用YY/T 0466.1中给出的图形符号来满足上述相应要求。 9.3 运输包装 运输包装上至少应有以下能清晰识别的标志: a) 产品名称、针管规格和长度; b) 数量; c) “无菌”字样; d) 批号; e) 失效年月; f) “一次性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