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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YY/T 1571-2017 (YY/T1571-2017) | 中文名称 | 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透明质酸钠 | 英文名称 | Tissue engineering medical device products--Sodium hyaluronate | 行业 | 医药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C45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40.40 | 字数估计 | 22,270 | 发布日期 | 2017-05-02 | 实施日期 | 2018-04-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YY/T 0606.9-2007 | 起草单位 | 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上海其胜生物制剂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外科植入物和矫形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分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 | 提出机构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机构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YY/T 1571-2017: 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透明质酸钠
YY/T 1571-2017 英文名称: Tissue engineering medical device products—Sodium hyaluronate
ICS 11.040.40
C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代替YY/T 0606.9-2007
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 透明质酸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外科植入物和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透明质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制备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及其支架材料的透明质酸钠。
5 要求
5.1 外观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状或颗粒状或纤维状固体,无任何肉眼可见异物。
5.2 鉴别
透明质酸钠典型的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指纹区实测谱带的波数误差应小于规定值±5cm-1(0.5%)。
注:s,强的;m,中等的;w,弱的;b,宽的。
5.3 透明质酸钠含量
以干燥品计,含透明质酸钠应为95.0%~105.0% (质量分数)。
5.4 pH
0.5%浓度溶液的pH应为5.0~8.5。
5.5 特性黏数
应为其标示值的90%~120%。
5.6 蛋白质含量
不得超过0.1%(质量分数)。
5.7 核酸含量
5.7.1 细菌发酵法
0.33%浓度的溶液,在260nm波长处的吸光度值(OD值)不得超过0.5。
5.7.2 组织提取法
按照YY/T 0606.25,根据可能的预期用途给出残留DNA的限值。
5.8 重金属含量
不得超过10μg/g(质量分数)。
5.9 乙醇残留量
不得超过4000μg/g(质量分数)。
5.10 干燥失重
不得超过15.0%(质量分数)。
5.11 季铵盐残留
不得超过100μg/g(质量分数)。
注:限于组织提取法。
5.12 硫酸化黏多糖
不得超过1%。
注:限于组织提取法。
5.13 铁含量
不得超过80μg/g。
5.14 氯含量
不得超过0.5%。
5.15 重均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系数
透明质酸钠重均分子量应在生产商标示范围值范围内,分布系数Mw/Mn应为1.0~3.0。
5.16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0.33%浓度的溶液应澄清,在600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OD值),不得过0.01。
5.17 无菌试验
如果透明质酸钠以无菌的方式提供,应无菌。
应按照GB 18278、GB 18279、GB 18280进行无菌工艺确认或进行该项目检测。
5.18 微生物检查
每1g供试品中细菌菌落数不得超过102CFU,霉菌和酵母菌菌落数不得超过20CFU。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大肠埃希菌。
注:如果透明质酸钠以非无菌的方式提供,则进行该项目检测;若最终产品为无菌要求,则宜采用灭菌处理以达到无菌要求。
5.19 细菌内毒素
每1mg透明质酸钠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0.05EU。
5.20 原材料安全性
5.20.1 细菌发酵法制备的透明质酸钠应进行溶血性链球菌溶血素试验,结果应无溶血环。
5.20.2 组织提取法制备的透明质酸钠应按照动物源医疗器械系列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安全性评价和质量控制。
5.21 生物学评价
应按照GB/T 16886.1的要求对透明质酸钠进行生物学评价,透明质酸钠应不释放对人体有不良作用的物质。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肉眼直接观测,应符合5.1规定。
6.2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FT-IR)
样品制备采用溴化钾压片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402规定的方法
测定,应符合5.2规定。
6.3 透明质酸钠含量测定
按照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3规定。
6.4 pH测定
将透明质酸钠(以干燥品计)用蒸馏水配制成5mg/mL浓度溶液,按照GB/T 14518规定的方法测
定,应符合5.4规定。
6.5 特性黏数测定
透明质酸钠的溶液浓度以流出时间为准,应控制在120s~180s范围内,以0.2mol/L氯化钠为溶
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633第二法测定。应符合5.5规定。
特性黏数用以表征透明质酸钠的相对分子质量,两者的关系见下式。
6.6 蛋白质含量测定
按照附录B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6规定。
6.7 核酸测定
取本品(相当于干燥品0.10g)加入0.9%的氯化钠溶液30mL,振荡使其混匀并溶解后作为供试品
溶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401规定的方法,将透明质酸钠用生理盐水
配制成3.3mg/mL的溶液测定,应符合5.7规定。
6.8 重金属含量测定
取本品1.0g,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821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8规定。
6.9 乙醇残留量测定
按照附录C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9规定。
6.10 干燥失重测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831规定的方法,取本品0.5g,以五氧化二磷
为干燥剂,在105℃干燥6h测定,应符合5.10规定。
6.11 季铵盐残留测定
参见附录D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11规定。
6.12 硫酸化黏多糖测定
供试液:取本品约50.0mg(按干燥品计),置具塞试管(长15cm,内径1.6cm)中加1.0mL高氯酸,
使其溶解,作为供试液。
对照溶液:称取无水硫酸钠0.149g,加水稀释至100mL,使其溶解。再取上述溶液10.0mL,加水
稀释至100mL,即得;取1.0mL溶液置具塞试管中,90℃~95℃加热蒸干,再加1.0mL高氯酸,作为对照溶液。
供试液和对照溶液均用玻璃棉塞试管,在180℃加热至澄清(约12h)后冷却至室温。分别加入
33.3g/L的氯化钡溶液3.0mL,密塞后振摇,放置30min;振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
版,四部)通则0401规定的方法,以水为空白,在660nm波长处测定供试液和对照溶液的吸光度,供试
液的吸光度小于对照溶液的吸光度,即符合5.12规定。
6.13 铁含量测定
取本品0.25g(按干燥品计),加硝酸1.0mL,水浴加热使其溶解,平行制备5份,冷却后,其中1份
加水稀释至10mL,作为供试液,另4份分别加入0.5mL、1.0mL、1.5mL和2.0mL铁标准溶液(每
1.0mL相当于10μg/mL的铁)后加水稀释至10mL,作为对照溶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年版,四部)通则0406第二法规定的方法,在248.3nm波长处测定,应符合5.13规定。
6.14 氯含量测定
取本品67mg,置1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取15mL置25mL纳氏比色管中,作
为供试品溶液;另取标准氯化钠溶液(1.0mL相当于5μg的Cl)10mL与水5mL为对照液。供试品溶
液和对照液分别加入1.0mL稀硝酸(取硝酸20g,加水稀释至100mL)及1.0mL硝酸银试液,混匀;在
暗处放置5min,在黑色背景中从侧面观察。应符合5.14规定。
6.15 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测定
按照附录E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15规定。
6.16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测定
取本品0.10g(按干燥品计),加入0.9%的氯化钠溶液30mL,振摇使其混匀并溶解,应符合5.16规定。
6.17 无菌试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1101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17规定。
注:如果透明质酸钠以无菌的方式提供,则进行该项目的检测,否则进行6.18的检测。
6.18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5.0g,加入含玻璃酸酶45000单位的无菌磷酸盐缓冲液(pH7.2)100mL,42℃ 水浴振荡
溶解1h,得到1∶20的供试品溶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1105、1106规
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18规定。
6.19 细菌内毒素试验
用细菌内毒素检测用水配制成2mg/mL透明质酸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
部)通则1143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19规定。
6.20 溶血性链球菌溶血素试验
用生理盐水配制成2mg/mL透明质酸钠,取1mL直接接种于血液琼脂平板培养基上,在37℃培
养24h,应符合5.20.1规定。
注:本条款适用于细菌发酵法透明质酸钠。
6.21 原材料病毒去除/灭活工艺验证
针对组织提取法生产透明质酸钠的原材料,应按照和国家《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
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病毒去除/灭活工艺验证,并应符合相关要求。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应采用适宜的包装,确保透明质酸钠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8.2 产品的包装、贮存、运输应符合的规定。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透明质酸钠含量测定
A.1 原理
透明质酸钠水解后生成的葡萄糖醛酸与咔唑试剂作用产生紫红色,生成的颜色深浅与葡萄糖醛酸
含量成正比。因此,以测定的葡萄糖醛酸含量代表透明质酸钠的含量。
A.2 设备
A.2.1 分析天平。
A.2.2 紫外分光光度计或相当设备。
A.2.3 旋涡式混合器或相当设备。
A.3 溶液制备
A.3.1 咔唑试液
称取0.125g咔唑,加无水乙醇100mL溶解。置暗处保存。
A.3.2 葡萄糖醛酸(GA)标准溶液
精密称取经105℃以五氧化二磷为干燥剂,真空干燥至恒重的葡萄糖醛酸对照品约0.1g,置
1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精密量取贮备液5.0mL,置100mL量瓶中,
加水制成每1.0mL中含50μg的溶液,摇匀,4℃下贮存。
A.3.3 0.025mol/L的四硼酸钠硫酸溶液
称取四硼酸钠,加入1L浓硫酸中,加盖。不定时地振摇,直至四硼酸钠
完全溶解。室温下贮存。
注:试验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硫酸宜为优级纯。
A.4 样品准备
精密称取透明质酸钠约100mg,置已称量的1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称
量,计算溶液的重量。称取溶液约4.0g,置5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
A.5 步骤
A.5.1 按表A.1制备葡萄糖醛酸标准液系列。
A.5.2 将标准液系列各试管和样品试管一起置于冰水浴中,缓慢地向每管中加入0.025mol/L四硼酸
钠硫酸5.0mL,密塞,混匀。沸水浴中加热10min,冰水浴中冷却至室温。精密加入咔唑试液0.2mL,
摇匀,沸水浴中加热15min,冰水浴中冷却至室温。用0号管作对照,用分光光度计测定530nm处各
标准管和样品管的吸光度。
B.1 原理
福林酚试液能够与透明质酸溶液中的蛋白质发生有色反应,且其颜色深浅与蛋白质的浓度成正比。
B.2 设备
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或相当设备、旋涡式混合器或相当设备。
B.3 溶液制备
B.3.1 碱性酒石酸铜试液
称取硫酸铜0.5g、酒石酸钠1.0g置于50mL容量瓶内,加水溶解并定容至刻度作为A液;称取无
水碳酸钠2.0g置于50mL容量瓶内,加氢氧化钠0.4g,加水溶解并定容至刻度作为B液。取A液与
B液以1∶50混合,摇匀。以上试液需现用现配。
B.3.2 福林试液(按如下方法制备或购买)
称取钨酸钠100g与钼酸钠25g,加水700mL、85%磷酸50mL与盐酸100mL,置烧瓶中,缓缓加
热回流10h,放冷,再加硫酸锂150g、水50mL与溴液数滴煮沸约15min,至溴除尽,放冷至室温,加水
使成1000mL。滤过,滤液作为贮备液,置棕色瓶中,于冰箱中2℃~8℃保存。临用前,取贮备液,与
水按1∶1稀释,混匀。
B.3.3 标准溶液的制备
精密称取牛血清白蛋白对照品适量,加水制成每1.0mL中约含50μg的溶液,摇匀。
B.4 样品准备
精密称取透明质酸钠约25mg(m),置15mL具塞试管中,加水2.5mL使样品溶胀,至完全溶解,
加塞密封。24h之内测定。
B.5 试验步骤
B.5.1 按表B.1制备牛血清白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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