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DL/T 387-2019 (DL/T387-2019) | | 中文名称 | 火力发电厂烟气袋式除尘器选型导则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 of flue gas bag filter selection for thermal power plants | | 行业 | 电力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F23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00 | | 字数估计 | 17,121 | | 发布日期 | 2019 | | 实施日期 | 2019-10-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DL/T 387-2019: 火力发电厂烟气袋式除尘器选型导则
DL/T 387-2019 英文名称: Guideline of flue gas bag filter selection for thermal power plant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代替 DL/T 387 -2010
火力发电厂烟气袋式除尘器选型导则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烟气袋式除尘器及附属设备选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烟气袋式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的选型、检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钢直梯
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2 部分:钢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3 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T 33017.3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袋式除尘器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DL/T 659 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 1121 燃煤电厂锅炉烟气袋式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DL/T 1175 火力发电厂锅炉烟气袋式除尘器滤料滤袋技术条件
DL/T 5041 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技术规定
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7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 5153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
HJ/T 32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 滤袋框架
HJ/T 32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用覆膜滤料
JB/T 5916 袋式除尘器用电磁脉冲阀
JB/T 8471 袋式除尘器安装 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JB/T 10191 袋式除尘器 安全要求 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用分气箱
4 袋式除尘器选型基础参数
4.1 锅炉及主要辅机参数,参见附录 A。
4.2 设计煤质及烟尘分析参数,参见附录 A。
4.3 烟尘的粒径分布、真密度、堆积密度、安息角及黏性等参数。
4.4 烟气成分资料,参见附录 B。
4.5 除尘器入口烟气参数,参见附录 B。
4.6 选型前应收集的其他资料,包括当地的气象(气温、气压、冻土深度、风荷载及雪荷载等)、
地理、工程所在地的工程地质(工程地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震基本烈度及海拔高度等)等数
据。
5 袋式除尘器主要技术参数
5.1 出口烟尘浓度应不大于 20 mg/m3(标态、干基、含氧量 6%),气布比宜为 0.65~1.2 m3/(m2·min);
出口烟尘浓度要求超低排放限值时应不大于 10 mg/m3(标态、干基、含氧量 6%),气布比宜为
0.65~0.90 m3/(m2·min)。
5.2 本体运行阻力应不大于 1500 Pa。
5.3 漏风率应不大于 2.0%。
5.4 本体设计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5.5 设计工况下,滤袋使用寿命应不小于 4 个自然年或 30000 运行小时。
5.6 设备外 1.0 m 运行噪声应不超过 85 dB(A)。
6 袋式除尘器的组成
袋式除尘器由本体结构、滤袋、滤袋框架、清灰气源、脉冲阀、配套工艺系统、电气及控制系
统等组成。
7 本体结构的选择
7.1 本体结构总体技术要求
7.1.1 本体结构由进气烟箱、气流分布装置、灰斗、支座、过滤室、花板、净气室、出气烟箱、脉
冲喷吹装置及辅助设施等组成。
7.1.2 除尘器本体结构宜为框架式钢结构,附属设施包括平台、楼梯、栏杆、测点及其它安全防护
措施。设计按 GB 50017、GB 4053.1、GB 4053.2、GB 4053.3 的规定执行。
7.1.3 除尘器壳体耐压强度宜按引风机铭牌全压来计算,不足 6000Pa 时按 6000Pa 进行耐压强度校
核。
7.1.4 结构耐受温度应按处理烟气的最高温度设计。
7.1.5 设计时应考虑以下因素:处理的烟气量、除尘工艺流程与设备配置、荷载分布与特性、运行
与维护、安全防护措施、消防、保温与涂装、测点位置等。
7.1.6 本体结构、支架和基础设计应考虑恒载、活载、风载、雪载、检修载荷和地震载荷,并按危
险组合设计。
7.2 本体结构各部件技术要求
7.2.1 进气烟箱与气流分布装置
7.2.1.1 进气烟箱内应合理设计气流分布装置,宜根据气流分布模拟试验结果设计,使进入除尘器的
烟气均匀地分布到各过滤单元,降低二次扬尘,并防止烟气直接冲刷滤袋。
7.2.1.2 过滤室设计烟气流量与均值偏差应不大于±5.0 %。
7.2.1.3 过滤室内具备过滤和清灰功能单元的设计烟气流量与均值偏差应不大于±5.0 %。
7.2.1.4 气流分布装置应能承受烟气流的冲击,并具有一定的耐磨性,宜采用 Q345B 钢板,钢板厚
度宜不小于 3.0 mm。
7.2.1.5 除尘器安装完毕,冷态试运行时可进行现场测试和调整。
7.2.2 灰斗
7.2.2.1 灰斗通常设计为四棱锥形状,钢结构应按 GB 50017 的规定设计,灰斗壁需根据强度要求,
设计横向、竖向的外侧加强筋。灰斗设计角度应根据烟尘性质确定,如烟尘的粒径分布、安息角、
含湿量、温度、黏性等,设计角度应不小于 60º,灰斗两侧面相交有棱处应消棱,内部保证光滑平
整。
7.2.2.2 灰斗与灰斗梁应采用连续焊接,并适当补强,各部件之间的连接应满足气密性和强度要求。
灰斗制造完成后应对焊缝进行渗漏试验。
7.2.2.3 灰斗应配置高位灰位报警装置、加热装置、流化装置、空气炮、检修人孔门,宜配置机械捅
灰孔,灰斗上部宜设置钢格网和检修通道。
注 1: 流化装置一般配置气化板,供气系统宜为罗茨风机、空气电加热器及调节阀等,气化板灰侧压力宜 40kPa。
如为独立系统,风机的选型压力等于分支管线供气压力(55kPa)与最长管道阻力之和;风机流量等于
袋式除尘器灰斗气化总风量。
注 2:一般情况下,流化装置与空气炮二者配置一种即可。
7.2.3 支座
除尘器过滤室与支撑框架之间宜用固定支座和活动支座连接。
7.2.4 过滤室
7.2.4.1 过滤室可设计为一个或数个框架式、相对独立密封式的结构,通过侧墙板、隔墙板、出气墙
板和立柱、梁等纵向构件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空间受力体系。
7.2.4.2 过滤室滤袋袋底距灰斗上平面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7.2.5 花板
7.2.5.1 花板材质的机械性能应不低于 Q235B 平板,板厚应不小于 6.0 mm。
7.2.5.2 花板孔应光滑无毛刺,内孔加工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 Ra12.5,花板孔切割端面与面板表面
垂直度公差为 0.30 mm,平面度公差应不大于花板长度的 1/1000;花板孔几何尺寸极限偏差为±0.50
mm,孔中心的位置度极限偏差为±0.50 mm。如花板孔布置采用同心圆状方式,任意相邻两个同心
圆的半径差值极限偏差为±0.75 mm,最内圈与最外圈的半径差值极限偏差为±1.5 mm。
7.2.5.3 花板加强筋与花板之间的焊接应采用气体保护断续焊接方式,防止焊接变形。花板组合应采
用焊接方式,组合完成的花板应符合 7.2.5.2 规定的要求,强度应满足其悬挂全部滤袋、滤袋框架以
及在过滤状态下每条滤袋挂灰 5kg 的状态下无变形、扭曲。
7.2.6 净气室
7.2.6.1 净气室在过滤室的上方,中间由花板隔开,净气室数量宜与过滤室相同。
7.2.6.2 高净气室高度宜大于 2.0 m,低净气室高度宜大于 0.50 m,净气室应配置检修门,按需设置
视窗及通风孔。
7.2.7 出气烟箱
除尘器出口配置出气烟箱。
7.2.8 脉冲喷吹装置
7.2.8.1 由分气箱、电磁脉冲阀、连接管及喷吹管(含喷嘴)组成。
7.2.8.2 分气箱设计按 JB/T 10191 执行。
7.2.8.3 电磁脉冲阀型号及参数由清灰方式、安装结构型式、清灰滤袋面积及工艺要求决定。
7.2.8.4 喷嘴型式、尺寸和数量由清灰方式及工艺要求决定。
7.2.9 辅助设施
7.2.9.1 除尘器顶部可配置起吊装置。起吊重量不小于最大检修部件重量。
7.2.9.2 除尘器本体保温、防水、外饰应符合 DL/T 5072 的要求。人孔门、检修门应是保温结构。
7.2.9.3 过滤室数 2 个及以上时,每个过滤室进、出口宜设置关断阀,关断阀漏风率应不大于 1.0 %。
7.3 本体结构安装技术要求
除尘器本体结构安装应符合 JB/T 8471、DL/T 1121 及 GB 50205 的规定。
8 除尘器滤袋的选择
8.1 滤料技术要求
8.1.1 滤料用纤维主要基础物理参数和滤料的基础物理参数应符合 DL/T 1175 的规定。
8.1.2 滤料后处理方式,参见附录 C。
8.2 滤料的选择
8.2.1 出口烟尘浓度不大于 20mg/m3(标态、干基、含氧量 6%)时,滤料迎尘面宜加入聚苯硫醚(PPS)
超细纤维或聚酰亚胺(PI)。超细纤维纤度不大于 1.3 旦尼尔。
8.2.2 出口烟尘浓度不大于 10 mg/m3(标态、干基、含氧量 6%)时,滤料迎尘面宜加入含量不低于
20%的聚苯硫醚超细纤维,并对针刺缝线进行涂胶处理;或选用 PTFE 覆膜滤料,覆膜滤料性能指
标应符合 HJ/T 326 的要求。
8.2.3 选用玻璃纤维布滤料时,迎尘面应覆膜。
8.3 滤袋的选择
8.3.1 滤袋制袋要求及其他应符合 DL/T 1175 的规定。
8.3.2 玻璃纤维布覆膜滤袋长度应大于滤袋框架长度 10~20mm。
8.3.3 玻璃纤维布覆膜滤袋内径应大于滤袋框架最大直径 0.6mm~1.2mm。
9 除尘器滤袋框架的选择
9.1 滤袋框架的材质
根据滤袋框架制作工艺要求,滤袋框架材料机械强度应不低于 GB/T 700 规定的 Q235 强度等级
要求。滤袋框架需要防腐蚀时,可选用防腐性能不低于 304 不锈钢材质。
9.2 滤袋框架制造
9.2.1 滤袋框架制造应符合 HJ/T 325 的要求。
9.2.2 滤袋框架的反撑环和纵筋分布均匀,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滤袋在过滤及清灰状
态中的气体压力冲击,并防止在正常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损坏和变形。保证在-3000Pa 下运行 1.0 h
后塑性变形小于 3.0 mm。
9.2.3 滤袋框架所有的焊点均应焊接牢固,不得有脱焊、虚焊和漏焊。
9.2.4 滤袋框架和滤袋接触的表面应平滑光洁,不得有焊疤、凹凸不平和毛刺。
9.2.5 针刺毡或水刺毡滤袋用滤袋框架直径、周长、长度和垂直偏差应符合表 1~表 3 的规定。
9.3 滤袋框架的防腐
滤袋框架表面应经过耐高温防腐处理,应采用耐高温有机硅喷涂涂层或同等及以上性能的其它
涂层,涂层厚度宜为 60 μm~100 μm。
10 清灰气源的选择
10.1 清灰气源可采用空气压缩机、罗茨风机所制备的压缩空气。
10.2 采用空气压缩机时,清灰气源应除油、净化除尘及除水干燥,应在除尘器就近配备储气罐,并
在储气罐出口配置调压阀。
10.3 采用罗茨风机时,则不需要设置储气罐。
11 脉冲阀的选择
11.1 脉冲阀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记、储存和运输应执行 JB/T 5916 的有关
规定。
11.2 脉冲阀的选型应根据滤袋数量、直径、长度、形状及所需气源参数、气量等确定。
11.3 脉冲阀应水平或垂直安装于分气箱上,输出口中心应与阀体中心重合、输出口应与阀座平行。
11.4 正常使用条件下,膜片使用寿命应不少于 100 万次。
12 除尘器配套工艺系统的选择
12.1 除尘器预涂灰系统
12.1.1 新建的项目、批量换袋后或停运超过 1 个月,在除尘器投入热态运行前应进行预涂灰。
12.1.2 预涂灰管道宜选用无缝钢管,预涂灰管道气流末速度宜控制在 15m/s 左右。
12.1.3 入口接管型式应与预涂灰罐车出灰管管口配套。
12.1.4 预涂灰系统加灰点宜设在除尘器前的水平烟道上,各支管处应设置关断阀。
12.2 除尘器紧急喷水降温系统
12.2.1 除尘器入口前宜设置紧急喷水降温系统。
12.2.2 紧急喷水降温系统宜选用气-液两相流喷枪。喷枪应设置在除尘器入口前烟道的直段上,喷嘴
喷出雾滴应在进入除尘器之前完全蒸发,雾滴最大直径宜不大于 140 μm,平均直径宜小于 54 μm。
12.2.3 紧急喷水降温系统应自动、可调,最大温降宜不小于 30℃。
12.2.4 紧急喷水降温系统所用喷枪、在烟道内部的管道应有防磨措施。
12.2.5 除尘器运行过程中,喷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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