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FZ/T 52009-2007 (FZ/T52009-2007) | | 中文名称 | 波里诺西克短纤维 | | 英文名称 | Polynosic stape fibers | | 行业 | 纺织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52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60.20 | | 字数估计 | 13,156 | | 发布日期 | 2007-11-14 | | 实施日期 | 2008-05-01 | | 引用标准 | GB/T 1250; GB/T 3291.1-1997; GB/T 4146-1984; GB 6529-1986; GB/T 8170; GB/T 14334-2006; GB/T 14463-1993; FZ/T 50013-2008; FZ/T 50014-2008 | | 标准依据 | 发改委公告2007年第7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波里诺西克短纤维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为1.11dtex~1.67dtex范围内的本色有光、半消光、消光的波里诺西科短纤维的定等和验收。 |
FZ/T 52009-2007
Polynosic stape fibers
ICS 59.060.20
W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52009-2007
波里诺西克短纤维
2007-11-14发布
200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吉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中纶纺织科技有限公
司、东华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东、季明、傅燕、冷维彦、赵侠、余燕平、徐森、俞建勇、程隆棣等。
本标准首次发布。
FZ/T52009-2007
波里诺西克短纤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波里诺西克短纤维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为1.11dtex~1.67dtex范围内的本色有光、半消光、消光的波里诺西克短纤
维的定等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3291.1-1997 纺织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 第1部分:纤维和纱线
GB/T 4146-1984 纺织名词术语(化纤部分)
GB 6529-1986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4334-2006 化学纤维 短纤维取样方法
GB/T 14463-1993 粘胶短纤维
FZ/T 50013-2008 纤维素化学纤维白度试验方法 蓝光漫反射因数法
FZ/T 50014-2008 纤维素化学纤维残硫量测定方法 直接碘量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91.1-1997、GB/T 4146-198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名义长度小于51mm的纤维,超过名义长度5mm并小于名义长度两倍者。
名义长度大于等于51mm的纤维,超过名义长度10mm并小于名义长度两倍者。
3.2
原料、化工料、辅料、工艺条件、产品规格相同,连续生产的产品批号。
3.3
同种原料、同一工艺条件和设备在一定时间内连续生产的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
3.4
能代表整个批的包装件(或样品),用于抽取实验室样品的包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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