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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52010-2014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FZ/T 52010-2014 329 FZ/T 52010-2014 [PDF]天数 <=3 再生涤纶短纤维
FZ/T 52010-2009 439 FZ/T 52010-2009 [PDF]天数 <=4 再生涤纶短纤维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FZ/T 52010-2014 (FZ/T52010-2014)
中文名称 再生涤纶短纤维
英文名称 Recycled polyester staple fiber
行业 纺织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W52
国际标准分类 59.060.20
字数估计 14,131
发布日期 5/6/2014
实施日期 10/1/2014
旧标准 (被替代) FZ/T 52010-2009
引用标准 GB/T 3291.1; GB/T 3291.3; GB/T 4146.1; GB/T 4146.3; GB/T 6503; GB/T 6504; GB/T 8170; GB/T 14334; GB/T 14335; GB/T 14336; GB/T 14337; GB/T 14338; GB/T 14339; GB/T 14342; GB/T 17593.1; GB/T 17593.2; GB/T 17593.3; GB/T 17593.4; FZ/T 50002; FZ/T 50004; FZ/T 5
标准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32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6号(总第174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涤纶短纤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回收的聚酯(PET)为原料经熔融纺丝生产的, 线密度为0.8dtex~6.7dtex纱用再生涤纶短纤维、线密度为0.8dtex~22.2dtex非织造用再生涤纶短纤维及线密度为0.8dtex~33.3dtex充填用再生涤纶短纤维。线密度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再生涤纶短纤维可参照使用。其它类型的再生涤纶短纤维亦可参照使用。

FZ/T 52010-2014 Recycled polyester staple fiber ICS 59.060.20 W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代替FZ/T 52010-2009 再 生 涤 纶 短 纤 维 2014-05-06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 52010-2009《再生涤纶短纤维》。 本标准与FZ/T 52010-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纱用和无纺用的线密度由0.9dtex~11.1dtex,调整成纱用为0.8dtex~6.7dtex、 非织造用为0.8dtex~22.2dtex;充填用的线密度由2.8dtex~27.8dtex调整成0.8dtex~ 33.3dtex(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GB/T 17593(所有部分)《纺织品 重金属的测定》,删除FZ/T 50009.4 《中空涤纶短纤维膨松性和纤维弹性试验方法》(见第2章,2009年版的第2章); ---术语和定义部分对有硅、无硅定义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有关生态纺织品的术语: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和装饰材料(见第3章,2009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产品标识方式(见4.2,2009年版的4.2); ---技术要求部分(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 ● 纱用再生涤纶短纤维从一等品、合格品两档改成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档,棉型的性能项目中增加断裂强度变异系数指标; ● 调整表1、表2和表3中的指标值; ● 增加了可萃取重金属检测项目列为表4。 本标准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炬德化纤有限公司、杭州贝斯特化纤有限公司、 福建省长乐市立峰纺织有限公司、福建鑫华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江南化纤有限公司、杭州海科纤维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安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丝源祥再生纤维有限公司、 辽宁胜达化纤有限公司、肇庆天富新合纤有限公司、扬州天富龙汽车内饰纤维有限公司、杭州永星塑料化纤有限公司、 濠锦化纤(福州)有限公司、中浪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喜全、钱军、陈炳根、魏燕琼、解新平、粘伟诚、孙华、李军、李纪安、马俊滨、 帅启明、钱鑫、谭亦武、朱大庆、陈雪、刘黎明、王成、林世东、周祯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Z/T 52010-2009。 再 生 涤 纶 短 纤 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涤纶短纤维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回收的聚酯(PET)为原料经熔融纺丝生产的,线密度为0.8dtex~6.7dtex纱用再生涤纶短纤维、 线密度为0.8dtex~22.2dtex非织造用再生涤纶短纤维及线密度为0.8dtex~33.3dtex充填用再生涤纶短纤维。 线密度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再生涤纶短纤维可参照使用。其他类型的再生涤纶短纤维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91.1 纺织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 第1部分:纤维和纱线 GB/T 3291.3 纺织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 第3部分:通用 GB/T 4146.1 纺织品 化学纤维 第1部分:属名 GB/T 4146.3 纺织品 化学纤维 第3部分:检验术语 GB/T 6503 化学纤维 回潮率试验方法 GB/T 6504 化学纤维 含油率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4334 化学纤维 短纤维取样方法 GB/T 14335 化学纤维 短纤维线密度试验方法 GB/T 14336 化学纤维 短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GB/T 14337 化学纤维 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338 化学纤维 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339 化学纤维 短纤维疵点试验方法 GB/T 14342 合成短纤维比电阻试验方法 GB/T 17593(所有部分) 纺织品 重金属的测定 FZ/T 50002 化学纤维异形度试验方法 FZ/T 50004 涤纶短纤维干热收缩率试验方法 FZ/T 50009.1 三维卷曲涤纶短纤维线密度试验方法 单纤维长度 FZ/T 50009.2 三维卷曲涤纶短纤维平均长度试验方法 单纤维长度测量法 FZ/T 50009.3 中空涤纶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91.1、GB/T 3291.3、GB/T 4146.1和GB/T 4146.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以回收的聚酯(PET)为原料经熔融纺丝生产的涤纶短纤维。 3.2 二维卷曲 纤维的卷曲波分布在一个平面上,又称机械卷曲。 3.3 三维卷曲 纤维的卷曲波呈三维分布,又称立体卷曲。 3.4 有硅 应用含硅整理剂处理过的纤维。 3.5 无硅 未应用含硅整理剂处理的纤维。 3.6 婴幼儿用品 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产品。 3.7 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在穿着或使用时,其大部分面积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如衬衫、内衣、毛巾、床单等)。 3.8 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在穿着或使用时,不直接接触皮肤或其小部分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如外衣等)。 3.9 装饰材料 homedecorations 用于装饰的产品(如桌布、墙布、窗帘、地毯等)。 4 分类和标识 4.1 产品分类 4.1.1 再生涤纶短纤维产品按用途分为:纱用再生涤纶短纤维、非织造用再生涤纶短纤维和充填用再 生涤纶短纤维三类。 4.1.2 纱用再生涤纶短纤维分为以下三档: ---棉型:名义线密度为0.8dtex~2.1dtex,分普强棉型和高强棉型两种; ---中长型:名义线密度为2.2dtex~3.2dtex; ---毛型:名义线密度为3.3dtex~6.7dtex。 4.1.3 非织造用再生涤纶短纤维按纤维名义线密度分为以下五档: ---名义线密度小于1.5dtex; ---名义线密度在1.5dtex~2.1dtex; ---名义线密度在2.2dtex~3.2dtex; ---名义线密度在3.3dtex~6.0dtex; ---名义线密度在6.1dtex~22.2dtex。 4.1.4 充填用再生涤纶短纤维按照制造方法分非中空再生涤纶短纤维、二维中空再生涤纶短纤维、 三维卷曲中空再生涤纶短纤维三类。 4.1.5 充填用中空再生涤纶短纤维产品按照后整理工艺分为有硅和无硅两种。 4.2 产品标识 再生涤纶短纤维产品标识以线密度、长度、用途等表示。其中,线密度单位为分特(dtex);切断长度单位为毫米(mm)。 示例:1.5dtex×38mm 纱用再生涤纶短纤维,3.3dtex×38mm 非织造用再生涤纶短纤维。 5 技术要求 5.1 产品分等 纱用再生涤纶短纤维产品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非织造用再生涤纶短纤维产品分为一等品、 合格品两个等级;充填用再生涤纶短纤维为合格品一个等级。 5.2 性能项目和指标 产品指标见表1、表2、表3、表4。 5.3 其他指标要求 5.3.1 再生涤纶短纤维的含油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3.2 再生涤纶短纤维的回潮率超过公定回潮率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3.3 可萃取重金属检测项目中包括锑、砷、铅、镉、铬、六价铬、钴、铜、镍、汞十种重金属,分为婴幼儿用品、 直接接触皮肤用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和装饰材料四类。 表4 再生涤纶短纤维可萃取重金属项目和指标 序号 项 目 婴幼儿 直接接触 皮肤用品 非直接接触 皮肤用品 装饰材料 1 锑Sb/(mg/kg) ≤ 30.0 30.0 30.0 30.0 2 砷 As/(mg/kg) ≤ 0.2 1.0 1.0 1.0 3 铅Pb/(mg/kg) ≤ 0.2 1.0 1.0 1.0 4 镉Cd/(mg/kg) ≤ 0.1 0.1 0.1 0.1 5 铬Cr/(mg/kg) ≤ 1.0 2.0 2.0 2.0 6 铬(六价)Cr+6/(mg/kg) ≤ 低于检出值 7 钴Co/(mg/kg) ≤ 1.0 4.0 4.0 4.0 8 铜Cu/(mg/kg) ≤ 25.0 50.0 50.0 50.0 9 镍 Ni/(mg/kg) ≤ 1.0 4.0 4.0 4.0 10 汞 Hg/(mg/kg) ≤ 0.02 0.02 0.02 0.02 6 试验方法 6.1 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10%定伸长强度 按GB/14337规定执行。 6.2 线密度偏差率 三维中空再生涤纶短纤维按FZ/T 50009.1规定执行;其他再生涤纶短纤维按GB/T 14335规定执行。 6.3 长度偏差率、超长纤维率、倍长纤维含量 三维中空再生涤纶短纤维按FZ/T 50009.2规定执行;其他再生涤纶短纤维按GB/T 14336规定执行。 6.4 卷曲数、卷曲率 三维中空再生涤纶纤维按 FZ/T 50009.3规定执行;其他再生涤纶短纤维按 GB/T 14338规定执行。 6.5 中空度 按FZ/T 50002规定执行。 6.6 180℃干热收缩率 按FZ/T 50004规定执行。 6.7 比电阻 按GB/T 14342规定执行。 6.8 含油率 按GB/T 6504规定执行。 6.9 回潮率 按GB/T 6503规定执行。 6.10 膨松度、压缩弹性回复率 按附录A规定执行。 6.11 疵点含量 按GB/T 14339规定执行。 6.12 可萃取重金属含量 按GB/T 17593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项目 表1、表2、表3中所有项目均为考核项目,并按第6章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表4检测项目为非考核项目, 作为贸易协定内容,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2 组批规定 在一定范围内采用周期性取样组成检验批。一个生产批可由一个检验批组成,也可由若干检验批组成。 7.3 取样规定 性能项目的取样按GB/14334中下机产品取样方法规定进行。 7.4 综合评定 性能项目的测定值或计算值按GB/T 8170中的修约值比较法与表1、表2、表3中的极限值比较, 逐项判定等级,以各项性能指标中最低的等级定为该批产品的等级,达不到合格品等级为等外品。 7.5 复验规则 7.5.1 通则 批产品到需方时应及时检查包装件的外包装、件数、质量与货单是否相符,如因运输、保管等原因影 响品质时,应查明责任,由责任方负责。一批产品到收货方三个月内,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提交复验。 若该批产品的数量使用了三分之一以上时,不应申请复验。复验可在双方同意的任何一方进行,必要时 可请仲裁检验机构按本标准要求取样、检验、仲裁,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由于该批产品品质影响了后加工产品品质,并造成严重损失时,供需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协商处理。 7.5.2 复验项目 同7.1。 7.5.3 取样规定 7.5.3.1 性能项目试验按照GB/T 14334中包装件取样方法规定抽样检验, 不得抽取在运输途中意外受潮、污染、擦伤或包装已经打开的包装件。 7.5.3.2 倍长纤维含量、疵点含量的试样量增加一倍。 7.5.4 组批规定 按原生产批组批。 7.5.5 复验评定 7.5.5.1 复验结果按7.4规定执行,高于或等于原等级则判为符合,低于原等级则判为不符合。 7.5.5.2 包装件平均净重和公定质量的偏差率超过±0.5%,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包装件上应按规定的分类和命名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等级、批号、净重、生产日期、商标、产品标准编号、 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及产品防护、搬运警示标志。 8.2 包装 8.2.1 产品包装保持包型完整,纤维不外露。包装的质量应保证纤维不受损伤。 8.2.2 不同规格、批号、类别的再生涤纶短纤维应分别包装。 8.3 运输 运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产品受潮、曝晒、污染和受损。装卸时按警示标志规定执行,不可抛掷。 8.4 贮存 包装件按批堆放,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的仓库内,不应靠近火源、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膨松度和压缩弹性回复率试验方法 A.1 原理 试样开松后,手工制成棉网,在棉网上分别加上轻负荷和重负荷,分别测定棉网高度, 以此计算纤维的膨松度和压缩弹性回复率。 A.2 仪器及工具 A.2.1 开松机 采用一个大的工作罗拉和几个小工作罗拉同时开松,低转速(1400r/min)工作, 能使纤维得到最大限度的开松,既不损伤纤维的滑度和卷曲度,又能使纤维达到理想的蓬松效果。 A.2.2 纤维膨松性、压缩弹性试验仪 要求高度测量的误差为±0.5mm,并附有施加负荷用的压块A[10cm×10cm的有机玻璃块 (含手柄,手柄长度以便于操作为宜),质量为60g,允许误差±1%]和压块B[质量为500g, 允许误差±1%的不锈钢块(含手柄,手柄的长度以便于操作为宜)]。 A.2.3 天平 最小分度值10mg。 A.3 调湿和试验标准大气 温度(20±2)℃,相对湿度(65±5)%。 A.4 试样及其制备 A.4.1 取样 A.4.1.1 按GB/T 14334规定取出实验室样品500g。 A.4.1.2 从室验室试验样品中随机均匀地抽取有代表性的试样200g,按照检验规定进行调湿, 使试样达到吸湿平衡。实验室试验样品的回潮率在公定回潮率以下时,可不必进行调湿。 A.4.2 试样制备 A.4.2.1 按仪器说明要求调整开松机的工艺参数。 A.4.2.2 试验前开空车运转,检查机器有无异常声响。 A.4.2.3 从调湿平衡的样品中随机取出约50g试样,均匀地铺于开松机的输送链上,开启开松机主机电源开关, 待主机进入工作状态(达到设备额定旋转速度)后开启开松机输送帘的电源开关,对纤维进行开松。 A.4.2.4 纤维开松结束后依次关闭开松机输送帘和主机电源开关。 A.5 试验程序 A.5.1 在开松后的散纤维样品中取一定量的纤维放在天平上,称取(5±0.1)g, 用手轻轻制成4份~5份面积约为10cm×10cm的棉网,然后轻轻地放入膨松特性仪内。 静置5min后,慢慢地放下压块A(轻负荷60g)不要施加任何冲撞,读取1min后试样的高度h1(准确到0.5mm)。 A.5.2 在轻负荷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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