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73009-2021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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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Z/T 73009-2021 | 275 | FZ/T 73009-2021 | 3秒自动 | 山羊绒针织品 |
| FZ/T 73009-2009 | 439 | FZ/T 73009-2009 | [PDF]天数 <=3 | 羊绒针织品 |
| FZ/T 73009-1997 | 479 | FZ/T 73009-1997 | [PDF]天数 <=4 | 羊绒针织品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FZ/T 73009-2021 (FZ/T73009-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Cashmere knitting goods |
| 行业 | 纺织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63 |
| 字数估计 | 18,126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FZ/T 73009-2021: 山羊绒针织品
FZ/T 73009-2021 英文名称: Cashmere knitting goods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代替FZ/T 73009-2009
山 羊 绒 针 织 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山羊绒针织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验收规则、包
装和标志。
本文件适用于鉴定纯山羊绒针织品、山羊绒含量30%及以上的混纺针织品,及由上述针织物为主
要面料与其他面料拼接而成的制品的品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4 产品分类
4.1 按品种分为:
---开衫、套衫、背心类;
---裤子、裙子类;
---内衣类;
---袜子类;
---小件服饰类(包括帽子、围巾、手套等);
---拼接服装类。
4.2 按洗涤方式分为:
---干洗类;
---小心手洗类;
---可机洗类。
5 技术要求
5.1 安全性要求
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8401的规定,婴幼儿及儿童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31701的规定。
5.2 分等规定
5.2.1 山羊绒针织品的品等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5.2.2 山羊绒针织品的品等由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综合评定,并以其中最低一项定等。
5.2.3 内在质量按批评定,外观质量按件评定。
5.3 内在质量的评等
内在质量按表1和表2规定评等,并以检验结果中最低一项定等。
a 山羊绒纤维平均细度只考核纯山羊绒产品。
b 胀破强力只考核平针部位面积占30%及以上的产品;背心和小件服饰类不考核;纱线线密度指编织所用纱线
的总体线密度。
c 编织密度系数只考核半精梳及粗梳产品中的平针产品。
d 起球不考核重缩绒、镂空、网眼、长浮线、拉毛产品;拼接服装只考核山羊绒面料。
e 扭斜角只考核平针产品。
f 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只考核动物毛含量在30%以上的半精梳及粗梳部分,其中含聚酯纤维、丙纶、二醋酯纤维
或三醋酯纤维的产品不考核。
g 干洗尺寸变化率不考核使用说明中标注不可干洗的产品。
h 单件重量偏差率不考核拼接产品。
i 根据GB/T 4841.3,>1/12标准深度为深色,≤1/12标准深度为浅色。
j 内衣及袜子类产品不考核耐光色牢度。
k 耐洗色牢度不考核使用说明中标注不可水洗的产品。
l 蚕丝织物及合成纤维丝织物的耐湿摩擦色牢度一等品和合格品考核指标降半级。
m 耐干洗色牢度不考核使用说明中标注不可干洗的产品。
n 拼接互染色牢度只考核深浅色相拼产品,不考核使用说明中标注不可水洗的产品。
5.4 外观质量的评等
5.4.1 外观实物质量
外观实物质量包括款式、花型、表面外观、色泽、手感、做工等。依据供需双方确认的封样或制造方
的生产封样评定,符合封样者为实物质量合格产品。
5.4.2 主要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主要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如下:
---长度方向:±2.0cm;
---宽度方向:±1.5cm;
---对称性偏差:≤1.0cm。
注1:主要规格尺寸偏差指上衣的衣长、胸阔(1/2胸围)、袖长;裤子的裤长、直裆、横裆;裙子的裙长、臀宽(1/2臀
围);围巾的宽、1/2长等实际尺寸与设计尺寸或标注尺寸的差异。
注2:对称性偏差指同件产品的对称性差异,如上衣的两边袖长,裤子的两边裤长的差异。
5.4.3 缝迹伸长率
平缝不小于10%;包缝不小于20%;链缝不小于30%(包括手缝)。缝迹伸长率试验结果出现缝线
断裂或织物破裂的现象,判定为不合格。
5.4.4 领圈拉开尺寸
7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30cm;7岁以下儿童:≥28cm;婴幼儿:≥26cm。领圈拉开尺寸试验结
果出现缝线断裂或织物破裂的现象,判定为不合格。
5.4.5 外观疵点
外观疵点按表3评等。
6 试验方法
6.1 安全性要求检验
按 GB 18401和 GB 31701规定的项目和试验方法执行。
6.2 内在质量检验
6.2.1 纤维含量试验
按 GB/T 2910(所有部分)、GB/T 16988、FZ/T 01026、FZ/T 01057(所有部分)、FZ/T 01101、
FZ/T 01112等规定执行。
6.2.2 山羊绒纤维平均细度试验
按 GB/T 10685执行。
6.2.3 胀破强力试验
按GB/T 7742.1或GB/T 7742.2执行,试验面积采用7.3cm2(直径30.5mm),仲裁时按GB/T 7742.1
执行。
6.2.4 编织密度系数试验
按FZ/T 70008执行。
6.2.5 起球试验
按 GB/T 4802.3执行,精梳产品翻动10800r,半精梳及粗梳产品翻动7200r,对照 GSB16-3239
羊绒针织品起球标准样照进行评级。
6.2.6 扭斜角试验
按FZ/T 20011执行,洗涤程序为1×7A。
6.2.7 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试验
按FZ/T 20018执行。
6.2.8 烷基酚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试验
按GB/T 23322执行。
6.2.9 干洗尺寸变化率试验
6.2.9.1 按 GB/T 19981.2执行,使用特敏材料干洗程序洗涤一次,不整烫;试样制备按FZ/T 70009-
2012执行,拼接服装测量部位见附录 A。
6.2.9.2 按式(1)分别计算试样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每对标记点的干洗尺寸变化率。
6.2.9.3 最终结果为长度方向干洗尺寸变化率的平均值和宽度方向干洗尺寸变化率的平均值,精确至
0.1%。
6.2.10 单件重量偏差率试验
6.2.10.1 将抽取的若干件样品平铺在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65%±4%条件下平衡24h后,
逐件称重,精确至0.5g,并计算其平均值,得到单件成品初始重量(m1)。
6.2.10.2 从其中一件试样上裁取回潮率试样两份,每份重量不少于10g,按GB/T 9995测得试样的实
际回潮率。
6.2.10.3 按式(2)计算单件成品公定重量,精确至0.1g(公定回潮率按 GB/T 9994执行)。
6.2.11 耐光色牢度试验
按 GB/T 8427-2019中方法3执行。
6.2.12 耐洗色牢度试验
按 GB/T 12490-2014执行,小心手洗类产品执行 A1S条件,可机洗类产品执行B2S条件测试。
6.2.13 耐汗渍色牢度试验
按 GB/T 3922执行。
6.2.14 耐水色牢度试验
按 GB/T 5713执行。
6.2.15 耐摩擦色牢度试验
按 GB/T 3920执行。
6.2.16 耐干洗色牢度试验
按 GB/T 5711执行。
6.2.17 拼接互染色牢度试验
按GB/T 31127-2014方法 A执行。
6.2.18 水洗尺寸变化率
按FZ/T 70009-2012执行,拼接服装测量部位见附录 A。
6.3 外观质量检验
6.3.1 外观质量检验条件
6.3.1.1 一般采用灯光检验,用40W日光灯两支,上面加灯罩,灯管与检验台面中心距离80cm±5cm。
如利用自然光源,应以天然北光为准。
6.3.1.2 检验时应将成品平摊在台面上,检验人员正视成品,目光与成品中心距离约为45cm。
6.3.1.3 检验规格尺寸使用钢卷尺度量。
6.3.2 规格尺寸检验方法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尺寸测量方法按表4和图1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抽样
7.1.1 以同一原料、品种和品等的产品为一检验批。
7.1.2 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的样本应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
7.1.3 内在质量检验用的样本按批次抽取,其用量应满足各项试验需要。
7.1.4 染色牢度检验用的样本抽取应包括该批的全部色号。
7.1.5 单件重量偏差率试验的样本,按批抽取3%(最低不少于10件)。
7.1.6 外观质量检验用的样本抽取数量,按 GB/T 2828.1-2012中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
水平Ⅱ、接收质量限 AQL=2.5,具体方案见表5。
7.2 判定
7.2.1 内在质量的判定
按5.3对批样样本进行内在质量的检验,符合对应品等要求的,为内在质量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如果所有样本的内在质量合格,则该批产品内在质量合格,否则为该批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其中染色
牢度按不同色号分别评定,当某一色号染色牢度不合格时,仅判定该色号的产品不合格。
7.2.2 外观质量的判定
按5.4对该批样样本进行外观质量的检验,符合对应品等要求的,为外观质量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如果所有样本的外观质量合格,或不合格样本数不超过表5的合格判定数Ac,则该批样品外观质量合
格;如果不合格样本数达到表5的不合格判定数Re,则该批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
7.2.3 综合判定
7.2.3.1 各品等产品如不符合 GB 18401的要求,婴幼儿及儿童产品如不符合 GB 31701的要求,均判
定为不合格。
7.2.3.2 按标注品等,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合格,则该批产品合格;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有一项不合
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8 验收规则
供需双方因批量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可复验一次,复验检验规则按首次检验执行,以复验结果
为准。
9 包装、标志
9.1 包装
9.1.1 产品的包装按 GB/T 4856执行。
9.1.2 山羊绒针织品的包装应注意防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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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 GB/T 29868|FZ/T 73017|FZ/T 73018|FZ/T 73005|FZ/T 73009-2021|FZ/T 7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