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A 1283-2015 (GA1283-2015) | | 中文名称 |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 | 英文名称 |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residential property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C82 | | 字数估计 | 11,161 | | 发布日期 | 2015-12-22 | | 实施日期 | 2016-02-01 | | 标准依据 | 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2015年度);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6年第5号(总第197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 1283-2015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residential property)
ICS 13.220.01
C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2015-12-22发布
2016-03-2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消防安全责任 2
6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
6.1 通则 3
6.2 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4
6.3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5
6.4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5
7 火情处置和协助调查 6
8 消防档案 6
参考文献 7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4.7除外)~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消防局。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勇、韩子忠、杨庆、刘激扬、李彦军、孟祥敏、叶年忠、李忠、王瑛、夏锐、刘卓尔、
陈刚。
引 言
住宅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易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
吸取住宅火灾事故教训,引导、规范和加强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住宅火灾危害,保障居
民安居乐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充分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和吸收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
础上制定的。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消防安全责任、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火情处置和协助调查,以及消防档案等。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管理单位可
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07(所有部分) 消防词汇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GB 25201、GA503、GA6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住宅物业 residentialproperty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房屋(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
关场地。
3.2
业主 owner
住宅物业的所有权人,包括具有住宅物业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3
物业使用人 propertyuser
具有住宅物业的使用权,但不具有住宅物业所有权,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行使住宅物业部分权利的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住宅物业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住宅物业的人。
3.4
业主大会 ownerscongress
在住宅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
由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的组织,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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