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A/T 787-2021 (GA/T787-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fingerprint and palmprint image data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字数估计 | 6,645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T 787-2021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fingerprint and palmprint image data
ICS 13.310
CCS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代替GA787-2010,GA789-2008
指掌纹图像数据技术规范
2021-10-14发布
202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A787-2010《指纹图像数据转换的技术条件》和GA789-2008《掌纹图像数据转换
的技术条件》。与GA787-2010、GA789-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现场指纹图像来源(见4.2,GA787-2010年版的4.2);
---增加了“平面全掌纹”(见5.1);
---更改了现场掌纹图像来源(见5.2,GA789-2008年版的4.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市思越信息系统
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鑫高科指纹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志强、冉冉、刘寰、韩柯、吴浩、欧阳迎春、袁泉、许春光、王刚。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7年首次发布为GA/T 162.1-1997;
---2003年第一次修订为GA425.9-2003;
---2008年第二次修订为GA787-2008;
---2010年第三次修订为GA787-2010;
---本次为第四次修订,并入了GA789-2008《掌纹图像数据转换的技术条件》的内容。
指掌纹图像数据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指掌纹图像数据的来源、大小和表示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公安机关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的指掌纹图像数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A/T 773 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A/T 77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指纹图像来源
4.1 捺印指纹图像来源为黑色油墨手印或用活体采集仪器获得的指纹图像,包括三面捺印、平面捺印、
平面右手四连指、平面左手四连指和平面左右手拇指指纹。
4.2 现场指纹图像来源为照相提取、胶带提取、实物提取和其他方式提取的图像。
5 掌纹图像来源
5.1 捺印掌纹图像来源为黑色油墨掌印或用活体采集仪器获得的掌纹图像,包括:平面全掌纹、平面掌
纹和外侧掌纹。平面掌纹采用平面捺印;外侧掌纹采用45°平面捺印。
5.2 现场掌纹图像来源为照相提取、胶带提取、实物提取和其他方式提取的图像。
6 指掌纹图像灰度数据
将未经压缩的指掌纹图像的每个像素点灰度量化为256级,由一个无符号的8位字节表示。黑色
像素灰度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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