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A/T 1442-2017 (GA/T1442-2017) | | 中文名称 | 法庭科学摹仿笔迹检验技术规程 | | 英文名称 | Code of practice for examination of imitated handwriting in Forensics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6,615 | | 发布日期 | 2017-10-02 | | 实施日期 | 2017-10-02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T 1442-2017
Code of practice for examination of imitated handwriting in Forensics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法庭科学摹仿笔迹检验技术规程
2017-10-02发布
2017-10-0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件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10)提出并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
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建伟、韩元利、王晓光、王晶、周颂东、罗勉。
法庭科学摹仿笔迹检验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文件检验领域摹仿笔迹检验的程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摹仿笔迹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1310-2016 法庭科学笔迹鉴定意见规范
GA/T 1313-2016 法庭科学正常笔迹检验技术规程
GA/T 1443-2017 法庭科学笔迹特征比对表制作规范
3 检验前准备
3.1 了解案件情况以及被鉴定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受教育情况等。
3.2 详细审核检材的名称、数量、来源等,并进行唯一性标识。
3.3 详细审核样本的名称、数量、来源等,并进行唯一性标识。
3.4 明确鉴定要求。鉴定要求表述应准确严谨,不应产生歧义。
4 检验步骤
4.1 检材笔迹分析
4.1.1 确定检材的形成方式
可用放大镜、显微镜等仪器进行观察判定。不是直接书写形成的,选取特征后进入4.3.3。
4.1.2 检材为正常笔迹的判断
可从笔画的流利程度、书写是否自然等方面进行判断。确认为正常书写的笔迹,按照GA/T 1313-
2016进行;确认为条件变化笔迹和其他伪装笔迹的,应当按相应的检验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4.1.3 检材为摹仿笔迹的判断
分析检材笔迹是否摹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a) 检材笔迹是否存在形快实慢、笔力平缓、中途停顿、修饰重描、抖动弯曲等特点;
b) 检材笔迹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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