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A/T 1496-2018 (GA/T1496-2018) | | 中文名称 | 法庭科学足迹检验名词术语 | | 英文名称 | Terminology for footprint examination in forensics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30,311 | | 发布日期 | 2018-06-18 | | 实施日期 | 2018-06-18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T 1496-2018
Terminology for footprint examination in forensics
ICS 13.310
A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法庭科学足迹检验名词术语
2018-06-18发布
2018-06-1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痕迹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9)提出并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力民、姚力、汤澄清、马越、董佳英、高毅。
法庭科学足迹检验名词术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足迹检验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刑事案件或事故中足迹检验及相关法律文书的编写。
2 术语和定义
2.1 特征
2.1.1
赤足足迹 barefootprint
以人体赤足作为造痕客体与地面等承痕客体表面接触,并在承痕客体表面形成的痕迹。
2.1.1.1
左足足迹 leftfootprint
在赤足足迹中,人体的左足作为造痕客体与承痕客体接触,并在承痕客体表面形成的痕迹。
2.1.1.2
右足足迹 rightfootprint
在赤足足迹中,人体的右足作为造痕客体与承痕客体接触,并在承痕客体表面形成的痕迹。
2.1.1.3
完整足迹 completefootprint
能完整反映从足趾到跟部的形态特征的足迹,一般由足趾、足跖、足弓和足跟四部分构成。
2.1.1.4
残缺足迹 incompletefootprint
不能完整反映从足趾到跟部的形态特征的足迹。
2.1.1.5
反映赤足外部结构的大小、形状等特点的特征。
2.1.1.6
足迹中心线 mid-lineofthefootprint
足迹上可以确定的两点之间的连线,基本将足迹内外平分,通常为二趾趾头的几何中心与跟后缘突
点间的连线。
2.1.1.7
赤足足长 footlength
平行于额状面并与自然支撑状态下赤足的较长趾前端和跟后端相切的两平面之间的距离。
2.1.1.8
赤足足宽 footwidth
平行于矢状面并与跖区内外侧相切的两个平面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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