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A/T 167-2019 (GA/T167-2019) | | 中文名称 | 法医学 中毒尸体检验规范 | | 英文名称 | Forensic medicine--Specifications for examination of poisoning deaths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10,160 | | 发布日期 | 2019 | | 实施日期 | 2019-12-01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T 167-2019
Forensic medicine--Specifications for examination of poisoning deaths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代替GA/T 167-1997
法医学 中毒尸体检验规范
2019-10-14发布
201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尸表检验 2
6 尸体解剖 2
7 毒物分析检材提取 2
8 毒物分析检材的保存与送检 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T 167-1997《中毒尸体检验规范》,与GA/T 167-199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1997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如毒物、中毒、中毒死、检材等术语及其定义(见第3章);
---删除了中毒尸体检验前的准备工作(见1997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总则(见第4章,1997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尸表检验(见第5章,1997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尸体解剖(见第6章,1997年版的第5章);
--- 修改了毒物化验检材的采取、保存和送检(见第7、8章,1997年版的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法医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6)提出并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湖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山西医
科大学法医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亦武、黄光照、何光龙、刘宁国、黄飞骏、廖信彪、李上勋、陈新山、董红梅、
贠克明。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A/T 167-1997。
法医学 中毒尸体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医学中中毒尸体检验的原则、内容、方法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中毒及疑似中毒尸体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147 法医学尸体解剖
GA/T 193 中毒案件采取检材规则
GA/T 194 中毒案件检材包装、贮存、运送及送检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毒物 poison
在日常接触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机体后,能与生物体之间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导致机体
器官、组织、细胞的代谢、功能和(或)形态结构损害的化学物质。
3.2
中毒 poisoning
生物机体由于毒物的作用,导致器官、组织、细胞的代谢、功能和(或)形态结构遭受损害而出现的疾
病状态。
3.3
中毒死 poisoningdeath
因中毒而导致的生物机体的死亡。
3.4
检材 sample
为进行毒物分析而提取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适量的各种生物组织、物理及化学物质样品。
4 总则
4.1 中毒尸体检验前应做好中毒症状分析,根据症状特点分析毒物的可能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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