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A/T 1678-2019 (GA/T1678-2019) | | 中文名称 | 法庭科学 鞋底磨损特征检验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Forensic sciences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xamination of shoe sole wear feature in forensics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6,634 | | 发布日期 | 2019 | | 实施日期 | 2019-12-01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GA/T 1678-2019
Forensic sciences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xamination of shoe sole wear feature in forensics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法庭科学 鞋底磨损特征检验技术规范
2019-10-14发布
201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痕迹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9)提出并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晋、班茂森、蒋雪梅、刘伟平、胡书良、傅焕章。
法庭科学 鞋底磨损特征检验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过鞋底磨损特征检验鞋印和鞋的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鞋印和鞋的检验。
2 原理
通过对不同年龄、身高、职业等上万人行走形成的立体鞋印的数据统计分析,发现不同人穿用鞋形
成的鞋底磨损形态和部位是不同的,同一人无论穿用何种鞋形成的鞋底磨损特征组合关系均是相似的,
同一人穿同一鞋种和尺码的鞋形成的鞋底磨损的形态和部位的组合关系基本相同,仅磨损面的大小(即
轻重)有差异。鞋底磨损特征是穿鞋人的脚型和行走习惯决定的,同一人相对稳定,不同人各不相同。
3 检验对象的要求
3.1 现场提取的鞋印至少有1枚是完整的。
3.2 被检验人穿用自己的鞋或新鞋制成鞋印样本,鞋的材质和花纹结构、遗留鞋印的客体、附着的物
质、动作方式等条件应与现场遗留鞋印的条件相近似,且制作被检验人鞋印样本3枚以上。
3.3 被检验人赤脚印、鞋印样本和提取制作样本的鞋。
4 设备、实验室及环境要求
4.1 设备
4.1.1 记录鞋印的照相设备,500万像素以上具有光学变焦功能的数码相机或光学相机等。
4.1.2 可调节亮度的照明光源。
4.1.3 静电提取仪。
4.1.4 捺印盒、捺印纸、石膏粉、直尺、量角器、分规、特种铅笔、透明胶片、网格胶片、复印胶片。
4.1.5 放大镜和体视显微镜等。
4.2 实验室及环境要求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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