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A/T 583-2005 (GA/T583-2005) | | 中文名称 | 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 | 英文名称 | The regulation of the infrared photography and videography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5,595 | | 发布日期 | 2005-12-26 | | 实施日期 | 2006-05-01 | | 引用标准 | GA/T 120-1995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公告2006年第2号(总第74号)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燃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红外照相、录像方法。 |
GA/T 583-2005
The regulation of the infrared photography and videography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583-2005
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2005-12-26发布
2006-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照相、录像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省公安厅。
本标准起草人:单大国、杨洪臣、富海军。
GA/T583-2005
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红外照
相、录像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T 120-1995 刑事照相、录像词汇
3 术语和定义
GA/T 120-1995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记录被拍客体在红外光波段成像状况的专门照相、录像。
3.2
记录被拍客体在红外光波段反射成像状况的专门照相、录像。
3.3
记录被拍客体在红外光波段透射成像状况的专门照相、录像。
3.4
利用彩色红外胶片记录被拍客体反射的红外光、绿光、红光亮度分布的照相、录像技术。
4 设备器材
4.1 照相器材
4.1.1 照相机
应选用不漏红外光的135、120单镜头反光式照相机和单反数码相机、或500万像素以上的科学型
数码相机。数码相机的感光元件应感受700nm~1100nm红外线。
4.1.2 照相机镜头
普通照相光学镜头或专用红外照相镜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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