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A/T 643-2006 (GA/T643-2006) | | 中文名称 | 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使速度技术鉴定 | | 英文名称 | The speed technical evaluation for vehicles involved in representative road accidents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20 | | 字数估计 | 18,140 | | 发布日期 | 2006-08-29 | | 实施日期 | 2006-11-01 | | 引用标准 | GA 40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的要求, 给出了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的鉴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或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机构对车辆行驶速度的技术鉴定。 |
GA/T 643-2006
The speed technical evaluation for vehicles involved in representative road accidents
ICS 43.020
R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643-2006
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
速度技术鉴定
2006-08-29发布
2006-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的要求 1
5 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方法 2
5.1 汽车与汽车正面碰撞类型车辆行驶速度计算 2
5.2 汽车与汽车追尾碰撞类型车辆行驶速度计算 2
5.3 汽车与汽车直角侧面碰撞类型车辆行驶速度计算 2
5.4 摩托车与汽车车身侧面碰撞类型车辆行驶速度计算 3
5.5 汽车与二轮摩托车或自行车侧面碰撞类型车辆行驶速度计算 3
5.6 汽车与自行车追尾碰撞类型车辆行驶速度计算 4
5.7 汽车与行人碰撞类型车辆行驶速度计算 4
5.8 路外坠车类型车辆行驶速度计算 4
5.9 汽车碰撞固定物类型车辆行驶速度计算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交通事故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常用基础公式速查表 6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事故前瞬时速度计算方法 8
参考文献 15
GA/T643-2006
前言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新疆石河子市公安交通科研所、清华大学汽车研究所、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
察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标、张爱红、张彦辉、袁泉、赵斌、王长君、崔小平、王界茂、史占彪。
GA/T643-2006
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
速度技术鉴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的要求,给出了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
驶速度的鉴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或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机构对车辆行驶速度的技
术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40 交通事故案卷文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车辆行驶过程中,轮胎在路面上纵向滑移时的附着系数。
3.2
车辆行驶过程中,轮胎在路面上横向滑移时的附着系数。
3.3
从交通事故车辆发生碰撞至各车达到相同速度时各车辆所产生的速度变化。
3.4
在急踩制动时,从脚接触制动踏板(或手触动制动手柄)时起至车辆减速度(或制动力)达到充分发
出的平均减速度(或制动力)的75%时所需的时间。
4 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的要求
4.1 鉴定应当依法进行。
4.2 鉴定机构(鉴定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4.3 鉴定委托单位应向鉴定机构(鉴定人)出具车辆行驶速度鉴定委托书,鉴定委托书应符合GA40
的要求。并提供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等现场勘查相关材料。
4.4 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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