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A/T 720-2014 (GA/T720-2014) | | 中文名称 | 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 | 英文名称 | Procedures for fire standard development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20.01 | | 字数估计 | 50,550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A/T 720-2007 | | 引用标准 | GB/T 1.1; GB/T 20000.1; GB/T 20000.2; GB/T 20000.3; GB/T 20000.6; GB/T 20000.7; GB/T 20000.8; GB/T 20000.9; GB/T 20001.1; GB/T 20001.2; GB/T 20001.3; GB/T 20001.4; GB/T 20001.10; GB/T 20002.1; GB/T 20002.2; GB/T 20002.3; GB/T 20002.4; GB/T 20003.1; GA/T 1 | | 标准依据 | 关于发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2014年度); 公安部公告(2015.02.16);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5年第4号(总第184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代号、基本要求、各阶段工作程序以及标准修改单制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标准宣贯与日常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消防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
GA/T 720-2014
Procedures for fire standard development
ICS 13.220.01
C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代替GA/T 720-2007
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2014-11-13发布
2014-11-1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代号 1
4 基本要求 2
5 预备阶段 2
6 立项阶段 4
7 起草阶段 5
8 征求意见阶段 6
9 审查阶段 7
10 批准阶段 11
11 出版阶段 11
12 复审阶段 11
13 废止阶段 12
14 标准修改单制定 12
15 标准项目计划调整 13
16 标准宣贯与日常管理 1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标准项目立项申请文件式样 1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消防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式样 22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消防标准制修订项目合同书式样 24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消防标准常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和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32
附录E(资料性附录) 标准意见汇总处理表式样 33
附录F(规范性附录) 消防标准审查专家签字的一般原则 34
附录G(资料性附录) 标准函审表格式样 35
附录I(资料性附录) 标准申报单式样 38
附录J(资料性附录) 强制性标准通报表式样 40
附录K(资料性附录) 标准复审表格式样 43
参考文献 4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T 720-2007《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与GA/T 720-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
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见第2章,2007版的第2章);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见2007版的第3章);
---修改了代号(见第3章,2007版的第4章);
---增加了有关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过程的信息化系统管理要求(见4.5);
---修改了标准制修订工作各阶段中有关阶段成果和工作周期的表述方式(见4.6,2007版的
6.1.4、6.2.4、6.3.3、6.4.4、6.5.4、6.6.6);
---修改了消防标准立项申请时的文件规定(见5.1.2、附录A,2007版的6.1.1.3、附录A);
---修改了签订标准项目合同书的规定(见6.2、附录B、附录C,2007版的6.2.3、附录B、附录C);
---修改了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时有关结构、内容的规定 (见7.2.2,2007版的6.3.2.3);
---修改了标准编制说明内容的撰写规定(见7.2.3,2007版的6.3.2.4);
---增加了形成标准送审文件的规定(见8.3);
---修改了标准技术审查时审查专家的确定原则(见9.1.4,2007版的6.5.1.3);
---修改了对标准送审稿进行技术审查的具体程序规定(见9.2,2007版的6.5.2);
---增加了批准阶段的工作程序(见第10章);
---增加了出版阶段的工作程序(见第11章);
---增加了废止阶段的工作程序(见第13章);
---修改了标准修改单制定程序(见第14章,2007版的7.4);
---修改了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的工作程序(见第15章,2007版的6.7);
---修改了标准宣贯的工作程序(见16.1,2007版的7.1)。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沈阳消防
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屈励、韩伟平、李彦军、郭歌、沈纹、胡锐、姚松经、刘连喜、庄爽、朱青、毛毅平、
张德成、程道彬、刘激扬、张学魁、鲁志宝、沈坚敏、刘军军、隋虎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T 720-2007。
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代号、基本要求、各阶段工作程序以及标准修改单制定、标准
项目计划调整、标准宣贯与日常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消防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20000(所有部分) 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 20001(所有部分) 标准编写规则
GB/T 20002(所有部分) 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
GB/T 20003.1 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 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
GA/T 1048.1 标准汉译英要求 第1部分:术语
GA/T 1048.2 标准汉译英要求 第2部分:标准名称
3 代号
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可使用表1规定的代号(参见GB/T 16733-1997)。
表1 代号
名 称 代 号 名 称 代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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