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909-2010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A/T 909-2010 | 159 | GA/T 909-2010 | [PDF]天数 <=3 |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A/T 909-2010 (GA/T909-2010) |
| 中文名称 |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 |
| 英文名称 | Collecting and packaging method for trace evidence. Gunshot residue (SEM/EDS examination)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4,467 |
| 发布日期 | 2010-12-08 |
| 实施日期 | 2010-12-08 |
| 引用标准 | GA/T 242-2000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1年第2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的提取、包装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的提取、包装, 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
GA/T 909-2010
Collecting and packaging method for trace evidence.Gunshot residue (SEM/EDS examination)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
2010-12-08发布
2010-12-0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4)提
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吉林、李云志。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的提取、包装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的提取、包装,其他领域亦
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242-2000 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A/T 242-200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器材
射击残留物的提取、包装需要下列器材:
a) 放大镜、显微镜;
b) 尖头金属镊子;
c) 一次性PVC手套;
d) 射击残留物专用取样台,直径ϕ12mm 的铝合金样品台,上面粘贴直径ϕ10mm 双面导电
胶膜;
e) 聚乙烯物证袋;
f) 干净的白纸;
g) 样品盒。
5 提取及包装
5.1 提取部位
5.1.1 射击嫌疑人左、右手虎口、拇指外侧、食指外侧。
5.1.2 射击嫌疑人上衣左、右袖口。
5.1.3 疑似弹着点及枪击孔洞周围。
5.1.4 射击嫌疑人身体其他部位及相关物体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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