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616-2009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 13616-2009 | 419 | GB 13616-2009 | [PDF]天数 <=4 | 数字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
| GB 13616-1992 | 399 | GB 13616-1992 | [PDF]天数 <=3 | 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13616-2009 (GB13616-2009) |
| 中文名称 | 数字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
| 英文名称 | [GB/T 13616-2009] 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for digital radio-relay station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M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33.100 |
| 字数估计 | 16,112 |
| 发布日期 | 2009-05-05 |
| 实施日期 | 2010-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3616-1992 |
| 标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6号(总第146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干扰允许值、天线前方净空区要求以及数字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测试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工作频段为1 GHz~40 GHz视距数字微波接力传输系统台站。本标准不适用于对流层散射微波站。 |
GB 13616-2009: 数字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GB 13616-2009 英文名称: [GB/T 13616-2009] 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for digital radio-relay stations
ICS 33.100
M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3616-2009
代替GB 13616-1992
数字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干扰允许值、天线前方净空区要求以及数字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测试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频段为1GHz~40GHz视距数字微波接力传输系统台站。
本标准不适用于对流层散射微波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824-2004 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 电磁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CISPR11:2003,IDT)
YD/T 5088-2005 SDH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由于一种或多种发射、辐射、感应或其组合所产生的无用能量对无线电通信系统的接收产生的影
响,其表现为性能下降、误解或信息丢失,若不存在这种无用能量,则造成的上述后果可以避免。
4 干扰源
数字微波接力站可能受到的无线电干扰主要有:
a) 卫星通信系统发射干扰(包括地球站及卫星发射);
b) 微波、雷达、广播、电视和其他无线电发射的同频、谐波和杂散发射干扰;
c) 工业、科学和医疗射频设备辐射干扰。
5 干扰允许值
5.1 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共享频段时的干扰允许值
每个射频波道传输基群或基群以上恒定比特率的SDH微波接力通信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共享同
一频段时,省际干线、省内干线、本地微波传输以及接入微波传输这四种基本通道在每一个传输方向任
何月份允许的来自其他业务的干扰恶化量不应超过对应通道的差错性能指标的10%,其中来自固定业
务部分干扰引起的恶化量不应超过89%,来自共用频率的其他主要业务引起的恶化量不应超过10%,
来自所有其他干扰源所引起的恶化量不应超过1%。
注:省际干线、省内干线、本地微波传输以及接入微波传输这四种基本通道的差错性能指标依据 YD/T 5088-2005。
5.2 来自同步卫星通信系统的干扰允许值
与同步卫星工作于同一频段时,地球表面来自其发射干扰(包括反射卫星的发射),在数字微波接力
站周围环境产生的最大干扰功率通量密度,在任何条件和调制方式下,均不应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值。
5.3 来自中波、电视广播、短波广播的干扰允许值
a) 来自中波和(1~5)频道电视广播的发射干扰,在数字微波接力站周围环境的电场强度均应不大于125dB(μV/m);
b) 来自短波广播的发射干扰,在数字微波接力站周围环境的电场强度均应不大于105dB(μV/m)。
5.4 来自工业、科学和医疗射频设备的干扰允许值
在数字微波接力站周围环境,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的辐射干扰在300MHz以下频段干扰信号电
场强度应符合GB 4824-2004之规定。在与数字微波接力站同频段内,落入数字微波接力站接收机输
入端的干扰信号功率电平应比数字微波接力站正常接收信号功率电平低30dB或以上。
6 数字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测试方法
数字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测试的方法见附录A。
7 天线前方净空区要求
数字微波接力站天线的正前方要求有一定空旷地带(即净空区)。净空区要求见图1所示。在此范
围内不应有森林、较高树木、建筑物、金属构筑物等。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数字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测试方法
A.1 测试目的
数字微波接力站电磁环境测试,就是要在数字微波接力站选址建设之前,获得拟选站址处无线电信
号的强度、方位以及极化方式等情况,作为判定在拟选站址处是否存在对该数字微波接力站的正常工作
造成影响的无线电信号的参考依据。
A.2 测试系统
测试系统的组成(见图A.1):
a) 适应于数字微波频段经过计量的频谱分析仪;
b) 适用于数字微波频段的定向测试天线;
c) 适应于数字微波频段的射频连接电缆(馈线);
d) 适用于数字微波频段的测试选件(包括低噪声放大器、衰减器、滤波器等);
e) 供测试系统使用的稳定的电源。
A.3 测试的基本要求
a) 测试天线原则上应为数字微波接力站天线位置处;在测试设备灵敏度满足指标要求并留有一
定的余量来弥补由于高度不足引起的绕射损耗时,测试也可以在站址附近高大而且相对开阔的建筑物顶部进行;
b) 所有测试设备都应经过校准,并在核准的有效期内和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使用;
c) 测试天线与测试仪器之间应用性能良好的电缆连接;
d) 测试选件均应根据需要可以调节;
e) 频谱分析仪灵敏度指标应符合或优于表A.1的要求。
A.4 测试步骤
A.4.1 向建站单位了解有关参数
进行数字微波电磁环境测试之前,向建站单位了解拟选站址的地理位置、工作频率、信号带宽、发射
功率、天线参数、调制参数、设备参数以及允许的干扰电平指标等参数。确保测试系统有足够的灵敏度。
A.4.2 实地测试
a) 在拟建数字微波接力站站址处,按照图A.1连接好测试设备;
b)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