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6006-2025 (GB/T16006-2025) | | 中文名称 | 碘缺乏病消除 | | 英文名称 | Elimination of iodine deficiency disord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6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字数估计 | 6,639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6006-2008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6006-2025: 碘缺乏病消除
ICS 11.020
CCSC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6006-2008
碘 缺 乏 病 消 除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16006-2008《碘缺乏病消除标准》。与GB 16006-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
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碘盐覆盖率≥95%”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3.1);
---增加了“无新发生的地方性克汀病病例”的要求[见4.1中的a)];
---更改了对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的要求[见4.1中的b),2008年版的3.2];
---更改了合格碘盐食用率的名称和要求[见4.1中的c),2008年版的3.1];
---更改了对儿童尿碘的要求[见4.1中的d),2008年版的3.3];
---增加了对孕妇尿碘的要求[见4.1中的e)];
---删除了保障措施(见2008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判定规则(见4.2);
---更改了检测及判定方法(见第5章,2008年版的第4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鹏、申红梅、张玲、李卫东、贾清珍、王健辉、李津蜀、陈志辉、张碧云、范丽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6年首次发布为GB 16006-1995,2008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碘 缺 乏 病 消 除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碘缺乏地区碘缺乏病的消除指标及判定规则,描述了消除指标的检测及判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碘缺乏地区碘缺乏病消除状况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3025.7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碘的测定
GB 16005 碘缺乏病病区划分
GB 2687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
WS/T 104 地方性克汀病和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诊断
WS/T 107.1 尿中碘的测定 第1部分: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
WS/T 107.2 尿中碘的测定 第2部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WS/T 669 碘缺乏地区和适碘地区的划定
WS/T 10027 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 1600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从用户采集食用盐样,含碘量处于国家标准范围内的盐样份数占所有检测的盐样份数的百分比。
3.2
通过食用碘盐、补碘制剂(含碘油丸、碘片和含碘的复合维生素等)和富碘食物(海带、紫菜和海苔
等)进行补碘的孕妇占全部调查孕妇的比例。
注:食用富碘食物是指每月食用1次及以上干重大于或等于50g(单次超过50g)的海带、紫菜和海苔等。
4 消除指标及判定规则
4.1 消除指标
在碘缺乏地区(按 WS/T 669划定)按下列指标评价调查地区是否达到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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