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075.1-2012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 18075.1-2012 | 199 | GB 18075.1-2012 | [PDF]天数 <=2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 |
| GB 18075-2000 | 199 | GB 18075-2000 | [PDF]天数 <=2 | 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18075.1-2012 (GB18075.1-2012) |
| 中文名称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 |
| 英文名称 | [GB/T 18075.1-2012] Health protection zone for manufacturing industry of 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 -- Part 1: Automobile industr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5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00 |
| 字数估计 | 5,577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8075-2000 |
| 引用标准 | GB/T 3840-199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1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 18075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制造企业与敏感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部分适用于地处平原地区的汽车制造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现有汽车制造企业可参照执行。 |
GB 18075.1-2012
Health protection zone for manufacturing industry of 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Part 1: Automobile industry
ICS 13.100
C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8075-2000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
2012-06-29发布
2012-08-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部分4.2、4.3、4.4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GB 18075《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
---第2部分:摩托车制造业;
---第3部分:自行车制造业;
---第4部分: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业。
本部分为GB 18075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 18075-2000《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本部分与GB 18075-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标准名称,并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调整了标准结构;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增加了敏感区、复杂地形两项术语和定义;
---修订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建立了生产规模分档;
---增加了有关绿化的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十堰市卫生局东风分局、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东风汽车公司安环部。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梅勇、洪燕峰、吴磊、张伟、吴家兵、曾玉宇、姚道华、祁成。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8075-2000。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
1 范围
GB 18075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制造企业与敏感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部分适用于地处平原地区的汽车制造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现有汽车制造企业可参照
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40-1991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卫生防护距离 healthprotectionzone
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边界至敏感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2
敏感区 sensitivearea
对大气污染比较敏感的区域,包括居民区、学校和医院。
3.3
复杂地形 complicatedlandform
山区、丘陵、沿海等。
4 指标要求
4.1 汽车制造企业卫生防护距离限值见表1。
表1 汽车制造企业卫生防护距离限值
生产规模
万辆/a
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
m/s
卫生防护距离
< 1
< 2 300
2~4 200
>4 100
表1(续)
生产规模
万辆/a
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
m/s
卫生防护距离
1~10
< 2 400
2~4 300
>4 200
>10
< 2 500
2~4 400
>4 300
4.2 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汽车制造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参照GB/T 3840-1991中的7.6
规定执行。
4.3 汽车制造企业与敏感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敏感区大气
环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