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261-2009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 19261-2009 | 559 | GB 19261-2009 | [PDF]天数 <=3 | 霓虹灯管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
| GB 19261-2003 | 559 | GB 19261-2003 | [PDF]天数 <=4 | 霓虹灯管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19261-2009 (GB19261-2009) |
| 中文名称 | 霓虹灯管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
| 英文名称 | [GB/T 19261-2009] General and safety requirements of neon lamp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K7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40.30 |
| 字数估计 | 14,141 |
| 发布日期 | 2009-09-30 |
| 实施日期 | 2010-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9261-2003 |
| 引用标准 | GB/T 2828.1; GB/T 2829; GB 19149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10号(总第15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霓虹灯管的定义、主要尺寸、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外径为6 mm-16 mm, 管内充人氖气或汞氩混合气体的霓虹灯。 |
GB 19261-2009: 霓虹灯管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19261-2009 英文名称: [GB/T 19261-2009] General and safety requirements of neon lamps
ICS 29.140.30
K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9261-2009
代替GB 19261-2003
霓虹灯管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霓虹灯管的定义、主要尺寸、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外径为6mm~16mm,管内充入氖气或汞氩混合气体的霓虹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1-2003,ISO 2859.1:1999,IDT)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19149 空载输出电压超过1000V的管形放电灯用变压器(霓虹灯变压器)的一般要求和安全
要求(GB 19149-2003,IEC 61050:1991,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低气压冷阴极辉光放电灯。
3.2灯内充填氖气的霓虹灯管。这种灯管的发光,是由氖气辉光放电直接发出红色光。
3.3灯内充有氩气和汞的霓虹灯管。这种灯管的发光,是由辉光放电时汞原子释放出来的紫外线,激发
涂敷在灯管内壁上的荧光粉层,经转换发出可见光,或透过彩色玻璃发出可见光。
3.4同一工程所使用的同一颜色的灯管为一组。
3.5灯管发光部分的长度,用L表示,单位m。
3.6在汞氩管中,灯管与电极连接处(或烧结处)未涂粉部分。
3.7灯管经初始燃点100h时的特性。
3.8灯燃点至不能正常工作时的累计时间。
3.9在试验样品数量为N 的寿命试验中,按照灯的损坏顺序,第(N+1)/2灯的寿命(N 为奇数)或第
N/2支与N/2+1支灯寿命之和的1/2(N 为偶数),称为该批灯的平均寿命。
3.10为同等距离下,灯管燃点至规定时间的照度与灯管初始的照度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
4.1.1 玻管和荧光粉涂层不应有影响发光效果和使用的缺陷。
4.1.2 灯管经初始燃点后,其管壁不应有明显的氧化汞附着物。
4.1.3 灯管的弯曲部位不应有明显折棱瘪塌的缺陷。
4.1.4 彩色灯管同组灯中的颜色不应有明显的差异。
4.1.5 涂有荧光粉的灯管接头处明管长度不应超过5mm,且不能明显发黑。
4.1.6 灯管的排气管端部应是平滑的,不应带有尖刺。
4.1.7 直管形灯管不应有S形弯曲,弓形弯曲不应超过3mm/m。
4.2 灯管的初始特性应符合表1规定。
4.3 灯管的寿命及照度维持率不应低于表2规定的值。
4.4 灯管引出线的连接应牢固,应能承受20N的轴向拉力,连接部分应涂敷防潮、耐热、耐久性强的涂
料或用绝缘材料包裹覆盖。
4.5 灯管经振动试验后仍应正常启动和燃点。
4.6 灯管应能在-40℃~50℃高低温的环境下正常启动和燃点。
4.7 灯管电极处玻管温度应低于55℃。
4.8 灯管应能承受100K温度骤变试验而不损坏。
5 试验方法
5.1 灯管的外观质量(4.1)用目视法或游标卡尺进行检查或测量。
5.2 灯管的初始特性(4.2)按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测量。
5.3 灯管的寿命和照度维持率(4.3)按附录C和附录B规定的试验方法。
5.4 灯管引出线的连接牢固度(4.4)用误差不大于0.1N的拉力计检查。防潮覆盖层用目视法检查。
5.5 灯管的耐振性能(4.5)试验是将灯管刚性固定在振动台上,振动台的振动频率应为扫频1Hz~
30Hz、振幅为2mm、垂直振动5min后,输入端加入规定的启动电压,检查灯管是否正常燃点。
5.6 灯管正常工作的温度范围(4.6)是将灯管分别置于-40℃和+50℃的环境中各2h后,分别检查
灯管在低温和高温的环境中,规定的启动电压下,是否能正常启动并保持燃点。
5.7 灯管电极处玻管温度(4.7)的测试按附录D的规定进行。
5.8 灯管温度骤变试验(4.8)将试验用灯管放入烘箱中,逐渐升温至高于水槽水温100K±5K,并保
持恒温15min后,从烘箱内取出迅速放入水槽中。
6 验收规则
6.1 霓虹灯管应经过制造商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为了检验灯管的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制造
商应对灯管的质量进行交收试验和例行试验,分别按GB/T 2828.1、GB/T 2829执行。
6.2 交收试验项目及合格判定条件见表3。
6.3 例行试验的试验项目及合格判定条件应符合表4的规定,受试灯管若有一个试验项目不符合表4
的规定,则认为例行试验不合格。
6.4 例行试验若不合格,则该批灯为不合格。此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验收,已验收的应停止出厂,同时
应研究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直到新的例行试验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和验收。
6.5 例行试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其中平均寿命和照度维持率每年不少于一次)。每当灯的结构、制造
工艺或材料变更可能影响灯的性能时,都应进行例行试验。
6.6 制造商可向订货方提供例行试验报告。
7 标志、包装、运输
7.1 制造商在交付使用的每一组霓虹灯管中应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在合格证上清楚地标明制造商名
称;产品种类;制造年、月及产品标准编号。
7.2 包装、运输由制造商和用户共同商定。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霓虹灯管启动特性测量方法
A.1 试验条件
将灯管在环境温度为18℃~28℃,相对湿度不超过65%的试验状态下放置24h。使用的计量仪
表精度应不低于0.5级(静电高压表应不低于1.5级)。
A.2 试验线路
启动特性试验电路,见图A.1。
A.3 测量
将灯管水平放置,灯导线应有良好的耐高压绝缘性能,接线如图A.1所示。将开关K断开,使回路
处于开路状态,调整调压器,使空载开路电压达到表1中启动电压的规定,闭合开关K,接通电路后,检
查灯管是否易于启动并能持续放电。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霓虹灯管光、电特性测量方法
B.1 试验条件
a) 将灯管置于环境温度为25℃±2℃,相对湿度不超过65%的试验状态,升压变压器输出电流
控制在25mA±1mA,待灯管发光稳定后测量其光、电参数。
b) 使用的计量仪表应定期经计量部门校准。用于电参数测量的电压表和电流表,其精度应不低
于0.5级,静电高压表应不低于1.5级。
c) 测试镇流器应为符合附录E要求的基准镇流器,相当于0.5级电压互感器。
d) 所使用的照度计和亮度计,其准确度应不低于1级。
e) 亮度测量准确度应不低于±8%。
B.2 试验线路
霓虹灯管测量系统示意图,见图B.1。
B.3 电参数测量
按图B.1,将灯管水平放置,灯管导线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静电电压表应直接接在灯管的两端。
接通电源,待发光稳定后分别测出灯管电压、灯管电流。
B.4 光照度测量
将灯管置于暗室中光度测量装置上,屏蔽所有的杂散光,所用照度计的光接受器表面置于距被测灯
管1m处,且垂直于水平放置灯管的法线方向,测出照度值。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霓虹灯管寿命试验方法
C.1 试验条件
a) 将灯管置于环境温度为25℃±10℃。点灯的电源电压应是220(1±2%)V、频率50Hz的交
流电,电源电压和频率变化的瞬间波动应不超过±2%。控制变压器输出电流25mA±3mA。
b) 使用的计量仪表应定期经计量部门校准。用于控制变压器输出电流的电流表,其精度应不低于0.5级。
c) 测试变压器应为符合GB 19149要求的寿命试验变压器。
C.2 寿命试验
寿命试验采用图C.1所示线路。
接通电源,燃点被测灯管。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灯触点与变压器的连接应始终保持不变。
受试灯应每点燃4h后连续开关40次,断电时间不计算在寿命时间内,寿命时间应包括100h老练
时间,其值应符合表2规定。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霓虹灯管电极处玻管温度测量方法
D.1 试验条件
a) 将灯管置于环境温度为25℃±2℃,相对湿度不超过65%,无对流风影响的试验状态,镇流器
输出电流控制在25mA±3mA。待灯管点燃10min发光稳定后测量其电极处玻管温度。
b) 使用的计量仪表应定期经计量部门校准。用于电参数测量的电压和电流表,其精度应不低于
0.5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