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 19303-2023 (GB19303-2023) | | 中文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乙氧基喹的测定 | | 英文名称 |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Hygienic Specifications for the Production of Cooked Meat Produc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X09 | | 字数估计 | 14,198 |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 | 实施日期 | 2024-09-06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熟肉制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本标准适用于熟肉制品的生产,包括热加工熟肉制品和发酵肉制品,不适用于肉类罐头。 |
GB 1930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2023-09-06发布
2024-09-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19303-2003《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
本标准与GB 19303-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修改了标准结构;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选址及厂区环境要求;
---修改了设施与设备要求;
---修改了卫生管理要求;
---增加了原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修改了加工过程工艺控制要求;
---修改了食品贮存和运输要求;
---增加了附录A“清洁和消毒程序指南”和附录B“熟肉制品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熟肉制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
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熟肉制品的生产,包括热加工熟肉制品和发酵肉制品,不适用于肉类罐头。
2 术语和定义
GB 14881、GB 2726、GB 27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热加工熟肉制品
以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经酱、卤、熏、烧、烤、蒸、煮、炸等任何一种或多种工艺加热熟制而成的熟
肉制品。包括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肉灌制品、油炸肉制品、熟肉干制品及其他热加工熟肉制品。
2.2 发酵肉制品
以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发酵剂,配以食用盐等其他原料,在自然或人工条件下通过
微生物发酵和(或)酶的作用,发酵成熟且可即食的肉制品。包括发酵灌制品、发酵火腿制品及其他发酵
肉制品。
3 选址及厂区环境
3.1 应符合GB 14881中相关规定。
3.2 生产区内不应饲养动物。应有适当的封闭措施,防止动物进入生产区。
3.3 锅炉房等易产生粉尘的场所应与熟肉制品生产车间间隔一定的距离,并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位
置,难以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4 工厂或车间污水与污物处理设施应与熟肉制品生产加工、贮存场所分开,并间隔适当的距离。
3.5 对于屠宰和熟肉制品的联合加工企业,熟肉制品生产区应与屠宰加工区分隔。熟肉制品生产区与
屠宰加工区的待宰区和无害化处理间应分区独立设置,保持足够距离且处于上风向,防止交叉污染。
4 厂房和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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