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041.22-2009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 20041.22-2009 | 319 | GB 20041.22-2009 | [PDF]天数 <=3 | 电缆管理用导管系统 第22部分:可弯曲导管系统的特殊要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20041.22-2009 (GB20041.22-2009) |
| 中文名称 | 电缆管理用导管系统 第22部分:可弯曲导管系统的特殊要求 |
| 英文名称 | [GB/T 20041.22-2009] Conduit systems for cable management -- Part 22: Particular requirement -- Pliable conduit system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K65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20.10 |
| 字数估计 | 12,180 |
| 发布日期 | 2009-05-06 |
| 实施日期 | 2010-02-01 |
| 引用标准 | GB/T 20041.1-2005 |
| 采用标准 | IEC 61386-22-2002, IDT |
| 标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6号(总第146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20041.1-2005的本章作下述修改后适用。增加:GB 20041的本部分规定了可弯曲导管系统(包括自恢复导管系统)的要求。 |
GB 20041.22-2009: 电缆管理用导管系统 第22部分:可弯曲导管系统的特殊要求
GB 20041.22-2009 英文名称: [GB/T 20041.22-2009] Conduit systems for cable management -- Part 22: Particular requirement -- Pliable conduit systems
ICS 29.120.10
K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0041.22-2009/IEC 61386-22:2002
电缆管理用导管系统
第22部分:可弯曲导管系统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GB/T 20041.1-2005的本章作下述修改后适用。
增加:GB 20041的本部分规定了可弯曲导管系统(包括自恢复导管系统)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0041.1-2005的本章适用。
3 定义
GB/T 20041.1-2005的本章适用。
4 一般要求
GB/T 20041.1-2005的本章适用。
5 试验的一般条件
GB/T 20041.1-2005的本章适用。
6 分类
GB/T 20041.1-2005的本章适用,除下述内容外:
6.1.11),6.1.21),6.1.31),6.1.34),6.1.41),6.1.41)和6.1.51)不适用。
7 标志和文件
GB/T 20041.1-2005的本章作下述修改后适用。增加:
7.1.101 导管应根据7.1要求进行标识。标识应沿着导管全长按固定的间隔进行,间隔最适宜为1m
但不超过3m,当在技术无法施行的情况下,标识可以标在产品末端所附的标签或包装上。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检查。
7.1.102 制造商应为导管系统提供最小内径和符合第6章分类说明的文件。是否合格,通过观察检查。
8 尺寸替代:
8.1 螺纹应符合GB/T 17194要求。
GB 20041.22-2009/IEC 61386-22:2002
非金属导管的外径应符合GB/T 17194标准要求。
如果金属和复合导管所设计的安装为仅依靠具有符合GB/T 17194标准要求螺纹的端接导管配
件,那么外径不需要符合GB/T 17194标准要求。
是否合格,用符合GB/T 17194规定的量规进行检查。
8.2 除了端接导管配件外,可形成螺纹的导管和导管配件应符合表101要求。除了已声明抗拉强度的
导管系统的配件外,不可形成螺纹的导管配件应符合表102要求。制造商应声明导管系统的最小内径。是否合格,通过测量检查。
9 结构
GB/T 20041.1-2005的本章适用。
10 机械性能
GB/T 20041.1-2005的本章作下述修改后适用。
10.2 压力试验
对于自恢复导管,用以下条款替代10.2.4,10.2.5,10.2.6,10.2.7和10.2.8:
10.2.101 向受力钢块所施加的压力(N)应均匀地增大,在(30±3)s之内,达到表4所示的数值。试样
被压扁后的外径变形量应为初始外径的25%~50%。
如果试样被压扁后的外径小于初始外径的25%,那么应进行以下附加试验。受力钢块匀速压向试
样,直到(30±3)s之后试样被压扁后的外径为初始外径的(30±3)%,测量合力。
一个新试样被承受均匀增大的压力(N),在(30±3)s之内,该力达到以上测量的力值。试样被压扁
后的外径变形量应为初始外径的25%~50%。
然后应撤去压力和受力钢块。在撤去压力15min,再次测量在试样被压扁处的外径。
试验后,试样初始外径与被压扁后的外径之差应不大于试验前所测量外径的10%,且试样不得出
现在无附加放大情况下正常或校正视力可见的裂痕。
10.4 弯曲试验替代:
10.4.101 导管应进行弯曲试验,试验装置如图101所示。
10.4.102 试验应在导管的6个试样上进行。每一试样的长度应至少:
a) 对于平导管,长度为标称外径30倍;
b) 对于波纹导管,长度为标称外径12倍。
3个试样应在环境温度下进行试验;其余的3个应根据表1所声明的运输、使用、安装的最低温度
进行试验,偏差应为±2℃。
10.4.103 对于在环境温度下进行的试验,试样应垂直夹紧在图101所示的弯曲试验装置上。用手缓
慢地将试样向左弯曲至(90±5)°后返回垂直位置。再将试样向右弯曲至(90±5)°后返回垂直位置。操
作应重复进行,重复次数应大于3次,试验后试样应无法回到垂直位置。试样应保持在弯曲位置5min,
然后弯曲后的试样应以以下方式放置进行试验:直的部分与铅垂线成(45±5)°,试样一端朝上,另一端朝下。
对于在根据表1所声明的运输、使用、安装的最小温度进行的试验,试样应夹紧在图101所示的弯
曲试验装置上并在冷冻箱里按以上温度预处理2h,温度偏差为±2℃。
试验后,试样不得出现在无附加放大情况下正常或校正视力可见的裂痕,且试验应能让符合图102所
示的相应量规在其自身重量并无任何初速度的情况下通过导管。
10.5 弯折试验
GB/T 20041.1-2005的本条不适用。
10.6 破坏性试验
GB/T 20041.1-2005的本条不适用。
GB 20041.22-2009/IEC 61386-22:2002
10.7 抗拉强度试验
GB/T 20041.1-2005的本条除了以下条款外均适用。
10.7.3 不适用。
11 电气性能
GB/T 20041.1-2005的本章作下述修改后适用。
11.2 屏蔽接地试验替代:
导管试样和端接导管配件应按照制造商的说明及如图103所示进行组装固定。向组装体的两端输
入25A、频率为50Hz~60Hz的交流电流(电源的空载电压不超过12V)1min+5 0s后,如图103所示
测量组装体两端的电压降,所得电压降与电流的比值即为电阻。
电阻不得超过0.05Ω。
如果要用专用器件来连接导管和导管配件,这些器件应足以将导管的保护涂层充分去掉,或应按制
造商的规定将保护层去掉。
12 热性能
GB/T 20041.1-2005的本章作下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