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1549-200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 21549-2008 | 139 | GB 21549-2008 | [PDF]天数 <=3 | 实验室玻璃仪器 玻璃烧器的安全要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21549-2008 (GB21549-2008) |
| 中文名称 | 实验室玻璃仪器 玻璃烧器的安全要求 |
| 英文名称 | Laboratory glassware -- Safe requirement of heat resisting glasswar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N64 |
| 国际标准分类 | 81.040.01 |
| 字数估计 | 6,659 |
| 发布日期 | 2008-03-24 |
| 实施日期 | 2009-03-01 |
| 引用标准 | GB/T 2828.1-2003; GB/T 4548; GB/T 4548.2; GB/T 6579; GB/T 6580; GB/T 6581; GB/T 6582; GB/T 15726; GB/T 15728; GB/T 16920; QB/T 2298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5号(总第11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玻璃仪器-玻璃烧器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玻璃仪器各种烧器产品。 |
GB 21549-2008: 实验室玻璃仪器 玻璃烧器的安全要求
GB 21549-2008 英文名称: Laboratory glassware -- Safe requirement of heat resisting glasswa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1549-2008
实验室玻璃仪器 玻璃烧器的安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实验室玻璃仪器烧器,通常是盛装化学试剂进行直接加热的玻璃容器,应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和
耐热冲击性,以确保盛装物的成分稳定和安全。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玻璃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轻工业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玻璃仪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中鳌、吴文玲、李美英、杜玉海、贺瑞玲。
GB 21549-2008
实验室玻璃仪器 玻璃烧器的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玻璃仪器-玻璃烧器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玻璃仪器各种烧器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分类
3.1 烧杯分为低型烧杯、高型烧杯、锥型烧杯。
3.2 烧瓶分为圆底烧瓶、平底烧瓶、锥型烧瓶。
3.3 加热皿分为蒸发皿和结晶皿。
4 技术要求
实验室玻璃仪器烧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表2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3。
6.2 出厂检验
6.2.1 抽样方案
采用GB/T 2828.1-2003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其检验水平、接收质量限(AQL)见表4。
6.2.2 组批规则
厂内以班产量为一批;向用户交货时,以同一时间交付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6.2.3 检验实施和检验结果
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表3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批产品方可出厂,出
厂时应附有合格证。经检验不合格的批,全数退回生产部门进行全数检验,剔除不合格品后允许再次提
交出厂检验。
6.3 型式检验
6.3.1 抽样方案
采用GB/T 2828.1-2003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其检验水平、接收质量限(AQL)见表4。
6.3.2 检验实施和检验结果
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表3的型式检验项目进行抽样检验。型式检验合格,其代表的产品经出
厂检验合格的批,可整批交付使用方。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停产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直至型式检
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型式检验不合格周期生产的产品不得出厂,已出厂的产品应追回。
6.3.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应定期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