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3553-2009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 23553-2009 | 319 | GB 23553-2009 | [PDF]天数 <=3 | 扑草净可湿性粉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23553-2009 (GB23553-2009) |
| 中文名称 | 扑草净可湿性粉剂 |
| 英文名称 | [GB/T 23553-2009] Prometryn wettable powd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G2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100.20 |
| 字数估计 | 12,161 |
| 发布日期 | 2009-04-27 |
| 实施日期 | 2009-11-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5号(总第14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扑草净可湿性粉剂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本标准适用于由扑草净原药、适宜的助剂和填料加工而成的扑草净可湿性粉剂。 |
GB 23553-2009: 扑草净可湿性粉剂
GB 23553-2009 英文名称: [GB/T 23553-2009] Prometryn wettable powders
ICS 65.100.20
G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3553-2009
扑草净可湿性粉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扑草净可湿性粉剂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由扑草净原药、适宜的助剂和填料加工而成的扑草净可湿性粉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00 农药水分测定方法
GB/T 1601 农药 pH值的测定方法
GB/T 1604 商品农药验收规则
GB/T 1605-2001 商品农药采样方法
GB 3796 农药包装通则
GB/T 5451 农药可湿性粉剂润湿性测定方法
GB/T 14825-2006 农药悬浮率测定方法
GB/T 16150 农药粉剂、可湿性粉剂细度测定方法
GB/T 19136 农药热贮稳定性测定方法
GB 23553-2009
3 要求
3.1 组成和外观
本品应由符合标准的扑草净原药与适宜的助剂和填料加工制成,为均匀的疏松粉末,不应有团块。
3.2 技术指标
扑草净可湿性粉剂应符合表1要求。
4 试验方法
4.1 抽样
按GB/T 1605-2001中“固体制剂采样”方法进行。用随机数表法确定抽样的包装件;最终抽样量应不少于300g。
4.2 鉴别试验
气相色谱法---本鉴别试验可与扑草净质量分数的测定同时进行。在相同的色谱操作条件下,试
样溶液中某个色谱峰的保留时间与标样溶液中扑草净的色谱峰的保留时间,其相对差值应在1.5%以内。
4.3 扑草净质量分数的测定
4.3.1 方法提要
试样用三氯甲烷溶解,以三唑酮为内标物,使用内壁键合聚乙二醇20M的毛细管色谱柱和氢火焰
离子化检测器,对试样中的扑草净进行气相色谱分离和测定。也可使用填充柱气相色谱法,色谱条件参见附录A。
4.3.2 试剂和溶液
三氯甲烷;
三唑酮:应不含有干扰分析的杂质,≥95%;
扑草净标样:已知扑草净质量分数≥99.0%;
内标溶液:称取8.6g三唑酮,置于1000mL容量瓶中,用三氯甲烷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4.3.3 仪器
气相色谱仪:具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色谱数据处理机或色谱工作站;
色谱柱:30m×0.32mm(i.d.)毛细柱,内壁键合聚乙二醇20M,膜厚0.25μm;微量进样器:10μL。
4.3.4 气相色谱操作条件
温度(℃)柱温:195、气化室:230、检测室:230;
气体流速(mL/min):载气(氮气)2.0、氢气30、空气300;
进样体积(μL):1.0;保留时间(min):扑草净约4.2,内标物(三唑酮)约5.6。
上述气相色谱操作条件,系典型操作参数。可根据不同仪器特点,对给定的操作参数作适当调整,
以期获得最佳效果。典型的扑草净可湿性粉剂与内标物的气相色谱图见图1。
4.3.5 测定步骤
4.3.5.1 标样溶液的配制
称取扑草净标样0.1g(精确至0.0002g),置于15mL具塞玻璃瓶中,用移液管移入10mL内标溶液,摇匀。
4.3.5.2 试样溶液的配制
称取约含扑草净0.1g的试样 (精确至0.0002g),置于15mL具塞玻璃瓶中,用4.3.5.1中使用
的同一支移液管移入10mL内标溶液,摇匀。
4.3.5.3 测定
在上述操作条件下,待仪器基线稳定后,连续注入数针标样溶液,计算各针扑草净与内标物峰面积
之比的重复性,待相邻两针扑草净与内标物峰面积的比的相对变化小于1.2%时,按照标样溶液、试样
溶液、试样溶液、标样溶液的顺序进行测定。
4.3.6 计算
将测得的两针试样溶液以及试样前后两针标样溶液中扑草净与内标物的峰面积比分别进行平均。
试样中扑草净的质量分数1(%),按式(1)计算
4.3.7 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25%应不大于0.5%,50%和40%应不大于1.0%,分别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4.4 水分的测定
按GB/T 1600中的“共沸蒸馏法”进行。按GB/T 1601进行。
4.6 悬浮率的测定
称取含扑草净0.4g的试样(精确至0.0002g),按GB/T 14825-2006中4.1进行。将量筒底部
25mL悬浮液和沉淀物在水浴中蒸干,恢复至室温后再按4.3测定扑草净质量分数,计算其悬浮率。
4.7 润湿时间的测定
按GB/T 5451进行。
4.8 细度的测定
按GB/T 16150中的“湿筛法”进行。
4.9 热贮稳定性试验
按GB/T 19136中“粉体制剂”进行。热贮后扑草净质量分数应不低于贮前扑草净质量分数的
97%,悬浮率应符合标准要求。
4.10 产品的检验与验收
产品的检验与验收应符合GB/T 1604的规定。极限数值的处理采用修约值比较法。
5 标志、标签、包装、贮运
5.1 扑草净可湿性粉剂的标志、标签和包装,应符合GB 3796的规定。
5.2 扑草净可湿性粉剂采用铝箔袋或塑料袋包装,每袋净含量为100g、200g、250g、500g;外包装可
用纸箱、瓦楞纸板箱或钙塑箱,每箱净含量不超过20kg。也可根据用户要求或订货协议,采用其他形
式的包装,但需符合GB 3796的规定。
5.3 扑草净可湿性粉剂包装件应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