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 25492-2010 (GB25492-2010) | | 中文名称 | 落砂机 安全要求 | | 英文名称 | Shakeout -- Safety requiremen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J6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5.120.30 | | 字数估计 | 8,817 | | 发布日期 | 2010-12-01 | | 实施日期 | 2011-10-01 | | 引用标准 | GB/T 3098.1-2000; GB 5083; GB 5226.1; GB/T 9969; GB 23821; GB 12265.3; GB/T 14776; GB/T 15706.1; GB/T 15706.2-2007; GB/T 16251; GB 16754; GB/T 16855.1; GB/T 16856; GB 20905-2007; JB/T 6331.2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9号(总第16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振动落砂机设计人员、制造厂和供应商以及使用者应遵循的安全要求和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惯性振动落砂机、输送式惯性振动落砂机, 冲击式惯性振动落砂机和偏心振动落砂机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本标准也适用于构成落砂机设备组件的各单元和辅助设备。 |
GB 25492-2010: 落砂机 安全要求
GB 25492-2010 英文名称: Shakeout -- Safety requirements
ICS 25.120.30
J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落砂机 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振动落砂机设计人员、制造厂和供应商以及使用者应遵循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惯性振动落砂机、输送式惯性振动落砂机(以下简称落砂机),冲击式惯性振动
落砂机和偏心振动落砂机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也适用于构成落砂机设备组件的各单元和辅助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098.1-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idtISO 898-1:1999)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 5226.1-2008,IEC 60204-1:2005,IDT)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23821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 23821-2009,ISO 13857:2008,IDT)
GB 12265.3 机械安全 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GB 12265.3-1997,eqvEN349:1993)
GB/T 14776 人类工效学 工作岗位尺寸 设计原则及其数值
GB/T 15706.1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GB/T 15706.1-2007,ISO 12100-1:2003,IDT)
GB/T 15706.2-2007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2部分:技术原则(ISO 12100-2:2003,IDT)
GB/T 16251 工作系统设计的人类工效学原则(GB/T 16251-2008,ISO 6385:2004,IDT)
GB 16754 机械安全 急停 设计原则(GB 16754-1997,eqvISO/IEC 13850:1995)
GB/T 16855.1 机械安全 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 第1部分:设计通则(GB/T 16855.1-2008,ISO 13849:2006,IDT)
GB/T 16856 机械安全 风险评价(GB/T 16856-2008,ISO 14121:2007,IDT)
GB 20905-2007 铸造机械 安全要求
JB/T 6331.2 铸造机械噪声的测定方法 声压级测定
3 重要危险项目
3.1 总则
下列重要危险项目是依据GB/T 16856的规定,对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落砂机进行风险评估。
3.2 机械危险
3.2.1 落砂机工作过程中,其运动部件对人身可能造成夹挤、剪切、碰撞、缠绕等危险。
3.2.2 落砂机零部件由于形状因素,其锐边、尖角可能对人身造成割伤或扎伤危险。
3.2.3 落砂机零部件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松动、松脱、掉落或折断、碎裂、甩出等可能造成的危险。
3.2.4 在落砂机上抓取或吊取工件时,由于偏重、滑落、吊具强度不够等原因造成的工件意外倾翻、移动或掉落危险。
3.2.5 落砂机四周可能造成人员滑倒、绊倒危险。维修人员操作空间窄小或操作不便可能遭受的碰撞夹挤等危险。
3.3 电气危险
3.3.1 人员直接接触裸露带电或绝缘失效的带电零件、导线或元器件可能造成电击、火灾、烧伤、跌倒等危险。
3.3.2 控制元件失灵造成非正确操作引起的危险。
3.3.3 两台振动电机激振的落砂机由于电源接线错误造成同向旋转而引起设备损坏的危险。
3.4 热危险
3.4.1 由于高温型砂和铸件在落砂过程中可能造成人员烫伤、灼伤等危险。
3.4.2 由于落砂机连续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导致机体高温可能造成人员烫伤、灼伤等危险。
3.5 噪声危险
由于但不仅限于以下原因致使落砂机噪声过大,操作人员长期工作后造成听力损伤、耳鸣、疲劳、精
神压抑和干扰听觉信号等危险;
---激振器运转不平衡;
---铸件及浇冒口等与栅格板撞击。
3.6 材料和物质产生的危险
3.6.1 落砂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可能对人体造成吸入危险。
3.6.2 由生产性粉尘产生的燃烧或爆炸的危险。
3.7 其他危险
3.7.1 由于忽略了人类工效学原则可能造成的危险,如易产生差错的操作方向、不适宜的照明、过分紧张和疲劳等。
3.7.2 吊装、运输过程中由于偏重、稳定性差、零部件未固定好、吊具强度不够等原因造成意外倾翻、移动或掉落危险。
4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4.1 基本要求
4.1.1 落砂机应最大限度地通过设计减小风险,使其达到本质安全。通过设计不能适当地避免或充分
限制的风险,应采用安全防护装置对操作者加以防护。
4.1.2 落砂机的安全设计应符合GB/T 15706.1、GB/T 15706.2和GB 5083的规定。
4.1.3 落砂机的安全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 20905的有关规定。
4.1.4 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的安全要求和设计应符合GB/T 16855.1的有关规定。
4.1.5 落砂机的设计应充分体现人类工效学原则,并应符合GB/T 14776、GB/T 16251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4.1.6 对于无法通过设计来消除或充分减小的,而且安全防护装置对其无效或不完全有效的遗留风
险,应通过使用信息通知和警告设备的使用者。使用信息是设备供应的一个组成部分。使用信息不应
用于弥补设计的缺陷或代替安全防护装置。
4.2 机械危险的安全要求
4.2.1 落砂机应根据工艺和结构要求,合理选择激振器的型式和安装方式。激振器可以选择电动激振
器(振动电机)、箱式激振器和双轴激振器;激振器可以安装在落砂机的下方(下振式)、两侧(侧振式)、上方(上振式)。
4.2.2 环境使用温度超过40℃的输送式落砂机,应采用上激振方式;额定负荷超过30kN的输送式
落砂机应采用箱式激振器激振。
4.2.3 额定负荷超过200kN的固定式落砂机应采用双质体结构。
4.2.4 固定式落砂机四周护板的高度应能防止浇冒口和砂散落。
4.2.5 落砂机的激振器零件不允许有裂纹,旋转件不允许焊补修整;偏心块应牢固安装在轴上,并应装有防护罩。
4.2.6 落砂机的激振器应润滑良好,密封可靠,不应使粉尘、杂物侵入。滚动轴承最高温度不应高于90℃。
4.2.7 落砂机激振器的旋转方向应满足其技术要求,并在机体明显位置设置转向标志或转向警示标志。
4.2.8 落砂机所有螺栓的强度不应低于GB/T 3098.1-2000中8.8级规定强度级别,并应采取防松措施。
4.2.9 连接两台激振器的联轴器或连接驱动电机与激振器的联轴器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设
置固定有效的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符合GB/T 15706.2-2007中5.3.2的规定。
4.2.10 当两台固定式落砂机并联使用时,应留取合理间隙防止互相碰撞,同时也应采取措施防止浇冒
口等杂物从接缝处散落。
4.2.11 当两台输送式落砂机串联使用时,应留取合理间隙防止互相碰撞。
4.2.12 对落砂机进行安装调试、调整、维修或维护时,落砂机应处于停止状态,并保证其他人员无法启动落砂机。
4.2.13 在不影响使用的条件下,易接近的机械零部件不应有可能引起人体损伤的锐边、尖角、粗糙的表面、凸缘。
4.2.14 落砂机的工作平台及阶梯设施应符合GB 20905-2007第11章的规定。
4.2.15 落砂机在设计和安装使用上应使设备周围内引起滑倒、绊倒和跌落的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4.3 控制系统的安全要求
4.3.1 控制系统应能按规定顺序动作和实现联锁。
4.3.2 电气联锁应具备防止因误动作引起的意外故障和/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功能。
4.3.3 过共振区工作的落砂机应采用能耗制动停机,不应采用反接制动。
4.3.4 应在落砂机附近设置急停装置,将急停装置复位后不应引起重新启动。
4.4 电气危险的安全要求
4.4.1 落砂机的电气系统应符合GB 5226.1和GB 16754的有关规定。
4.4.2 落砂机的激振器和驱动电机应采取可靠接地措施。
4.4.3 激振器的电源接线应保证其转向与转向标志或转向警示标志要求一致。
4.5 噪声危险的安全要求
4.5.1 落砂机空载条件下运转的噪声声压级不应高于93dB(A),采用电动激振器激振的不应高于
90dB(A)。噪声测定方法按JB/T 6331.2的规定。
4.5.2 落砂机应配有密闭或半密闭隔声除尘罩使噪声辐射的危险减至最小。
4.6 材料和物质产生危险的安全要求
4.6.1 落砂机在使用中应配有密闭或半密闭隔声除尘罩,并配置通风除尘系统或设有与除尘系统连接
的接口。设备的通风量应能满足除尘要求。
4.6.2 通风除尘系统应有防止除尘管道堵塞的措施。
4.6.3 除尘系统工作时各部位不应出现漏尘现象。
4.7 其他安全防护要求
4.7.1 落砂机部件的设计应使有可能造成人体某部位受到夹挤的危害减至最小。避免人体各部位的
最小间距应符合GB 23821和GB 12265.3的有关规定。
4.7.2 落砂机应使在安装、运输过程中由于偏重、稳定性差、吊具强度不够等原因造成的意外倾翻、移
动或掉落危险减至最小。
5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的判定
5.1 总则
落砂机是否与第4章中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相符,应按下列四种方法予以判定。根据安全要求
和/或措施的性质,判定方法应遵循以下优先顺序,在前一种方法无法实施或不能判定的情况下,允许按
后一种方法判定,依次进行。每一项安全要求和/或措施至少需用一种方法判定,当某一项安全要求和/
或措施具有多种方法可判定时,几种方法判定的结果均应相符。
5.2 判定方法1---功能试验
通过安全功能试验检查规定部件的功能是否满足要求。如果安全功能试验由于技术原因客观上无
法实现,或者只可能使用破坏性试验,或者由于减至所要求的风险就会导致过高的费用等,
则按5.3、5.4和5.5给出的方法。
5.3 判定方法2---检测
借助检测仪器、仪表优先选择现有的和标准化的测定方法,检查规定的要求是否在限定之内。
如果测定方法因目前技术上的限制无法证明设备是否满足要求,或者安全要求和/或措施是定性的
等,则按5.4、5.5给出的方法。
5.4 判定方法3---计算和/或查看图样
利用计算和/或图样来分析和检查设备是否满足要求,对某些特定要求(如稳定性、重心位置、机械
强度等)适用这种方法,如果仅通过计算和/或图样不能得出明确的结论,则按5.5给出的方法。
5.5 判定方法4---观察
通过对规定零部件的目视测定,检查设备是否达到必须具备的要求和性能。
注:观察包括检查或审查设备的使用信息。
6 使用信息
6.1 警示信息
设备的视觉信号(如警示灯)、听觉信号(如报警器)装置应符合GB/T 15706.2-2007中6.3的规定。
6.2 标志
6.2.1 标志、符号(象形图)、文字警告应符合GB/T 15706.2-2007中6.4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6.2.2 落砂机的标志至少应有(或表明)如下信息:
a) 制造厂和供应商(必要时)的名称;
b) 制造日期;
c) 型号名称;
d) 出厂编号;
e)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f) 额定负荷;
g) 机器质量;
h) 运输和安装时的起吊点;
i) 人工润滑的润滑点;
j) 激振器或驱动电机的转向标志或转向警示标志。
6.3 使用说明书
6.3.1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 15706.2-2007中6.5和GB/T 9969的规定。
6.3.2 落砂机的使用说明书中应至少规定以下内容:
a) 在操作者身体的任何部分置于危险区之前,应先把落砂机置于停止状态;
b) 激振器的电源接线应保证其转向与转向标志或转向警示标志要求一致;
c) 应经常检查落砂机的紧固件有否松动现象,如有松动应紧固到位;
d) 应经常检查弹簧是否有断裂,如有应及时更换;
e) 应经常检查栅格板和槽体是否有开焊部位,如有应补焊后再用;
f) 应及时清除栅格孔上的金属堵塞物,以免影响落砂效果;
g) 应及时清除落砂机周围的散落物和其他障碍物;
h) 所用的吊钩、吊具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i) 定期对润滑点进行润滑。
6.3.3 使用说明书还应包括下列信息:
a) 落砂机的参数和特性数据;
b) 落砂机设计、制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