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 32046-2015 (GB32046-2015) | | 中文名称 | 电工用铜线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 英文名称 |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of copper drawing stock for electrical purpos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字数估计 | 9,923 | | 发布日期 | 2015-09-11 | | 实施日期 | 2016-10-01 | | 引用标准 | GB/T 2589; GB/T 12723; GB 17167; GB/T 2333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2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工用铜线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以阴极铜或废杂铜为原料采用上引连铸法、连铸连轧法生产的直径6.00 mm~35.00 mm电工用铜线坯产品能耗的计算和考核评定, 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
GB 32046-2015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of copper drawing stock for electrical purpose
ICS 27.010
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工用铜线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5-09-11发布
201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4.1、4.2是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和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润铜业有限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
色股份铜冠电工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山东祥瑞铜材有限公司、山东亨圆铜业有限公司、中铝昆明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友明、危利民、朱先明、李东林、王克胜、王爱勇、肖洪量、赵永善、王永如、
刘庆国、燕志富、陈忠良、吴跃军、殷杰、刘婉容、王金美、张勇、刘海峰、李明。
电工用铜线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工用铜线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计算范围、
计算方法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阴极铜或废杂铜为原料采用上引连铸法、连铸连轧法生产的直径6.00mm~
35.00mm电工用铜线坯产品能耗的计算和考核评定,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589和GB/T 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electricalpurpose
统计报告期内,电工用铜线坯生产企业从投料(阴极铜或废杂铜)到产出合格电工用铜线坯产品的
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生产能耗、辅助生产能耗和附属生产能耗。
4 要求
4.1 现有电工用铜线坯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现有电工用铜线坯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现有电工用铜线坯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生产工艺 生产原料
电工用铜线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ce/t
上引连铸法 阴极铜 ≤58
连铸连轧法
阴极铜 ≤68
废杂铜 ≤230
4.2 新建电工用铜线坯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新建电工用铜线坯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新建电工用铜线坯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生产工艺 生产原料
电工用铜线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ce/t
上引连铸法 阴极铜 ≤53
连铸连轧法
阴极铜 ≤58
废杂铜 ≤150
4.3 电工用铜线坯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电工用铜线坯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应符合表3要求。
表3 电工用铜线坯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生产工艺 生产原料
电工用铜线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ce/t
上引连铸法 阴极铜 ≤45
连铸连轧法
阴极铜 ≤52
废杂铜 ≤130
5 统计范围、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
5.1 统计范围
5.1.1 电工用铜线坯生产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
包括:一次能源(主要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力、风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二次能源(主要包
括:洗精煤、其他洗煤、型煤、焦炭、焦炉煤气、其他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炼厂干
气、其他石油制品、其他焦化产品、热力、电力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包括:新水、软化水、压缩空气、
氧气、氮气、氦气、电石等)所消耗的能源。
5.1.2 电工用铜线坯综合能耗
包括:用于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所用能源;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
用能。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应包括在内。二次能源或耗能工质所消耗的各种
能源应按能量的等价值原则折算成一次能源的能量。
5.1.3 各种能源(包括生产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折算标准煤量方法
5.1.3.1 企业实际消耗的燃料能源应以其低(位)发热量为计算基础折算为标准煤量。低(位)发热量等
于29307.6千焦(kJ)的燃料,统称为1千克标准煤(1kgce)。
5.1.3.2 外购燃料能源可取实测的低(位)发热量或供货单位提供的实测值为计算基础,或用国家统计
部门的折算系数折算,参见附录A。除了电按当量值折算外,其他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均按相应能源等
价值折算。企业能源转换自产时,按实际投入的能源实物量折算标准煤量;由集中生产单位外销供应
时,其能源等价值应经主管部门规定;外购外销时,其能源等价值应相同;当未提供能源等价值时,可按
国家统计部门的折算系数折算,参见附录B。余热发电统一按电力的折算系数。
5.1.4 单位产品能耗的产品产量的规定
应采用同一计划统计期内产出的合格铜线坯产量。所有产品产量,均以企业计划统计部门正式上
报的数据为准。
5.1.5 余热利用能耗的计算原则
企业回收的余热,属于节约能源循环利用,不属于外购能源,在计算能耗时,应避免和外购能源重复
计算。余热利用装置用能计入能耗。各工艺中余热回收的热量和发电量,若输出本工艺时应予以扣除。
不得重复计算扣除的余热回收量;转供其他工序时,在所用工序以正常消耗计入;回收的能源折标准煤
后应在回收余热的工序、工艺中扣除。如未扣除回收余热的能耗指标,应标明“含余热发电”。
5.1.6 间接综合能耗
辅助、附属生产系统的能源消耗量和能源及耗能工质在企业内部贮存、转换与分配供应及外销中的
损耗,即间接综合能耗。
5.2 计算范围
电工用铜线坯主要生产工艺有上引连铸法和连铸连轧法两种,主要生产原料有阴极铜和废杂铜两
种。本标准是针对现有电工用铜线坯主要生产工艺和原料制定的能耗限额:
a) 上引连铸法能耗
指从阴极铜投入炉内到产出合格的产品并进入成品库为止的用能量,包括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
系统用能。
b) 连铸连轧法能耗
指从阴极铜(或废杂铜)投入竖炉(或反射炉)到产出合格产品并进入成品库为止的用能量,包括辅
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用能。用于铸坯脱模的乙炔等,因各企业生产线工艺差异不计入用能。
5.3 计算方法
电工用铜线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照式(1)计算:
EZ=
EF+EJ+eZK
(1)
式中:
EZ---电工用铜线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EF---电工用铜线坯辅助生产系统能耗总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EJ ---电工用铜线坯附属生产系统能耗总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eZK---电工用铜线坯生产能耗总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p ---电工用铜线坯最终合格产量,单位为吨(t)。
6 节能管理及措施
6.1 节能基础管理
6.1.1 企业应定期对电工用铜线坯生产能耗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建
立用能责任制度。
6.1.2 企业应按GB/T 23331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6.1.3 企业应根据GB 17167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6.2 节能技术管理
电工用铜线坯生产企业应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配备先进的节能设备,最大限度地
提高能源利用率,尽可能地回收能源。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A.1。
表A.1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折标准煤系数
原煤 20908kJ/kg(5000kcal/kg) 0.7143kgce/kg
洗精煤 26344kJ/kg(6300kcal/kg) 0.9000kgce/kg
其他洗煤
洗中煤
煤泥
8363kJ/kg(2000kcal/kg)
8363kJ/kg~12545kJ/kg
(2000kcal/kg~3000kcal/kg)
0.2857kgce/kg
0.2857kgce/kg~0.4286kgce/kg
焦炭 28435kJ/kg(6800kcal/kg) 0.9714kgce/kg
原油 41816kJ/kg(10000kcal/kg) 1.4286kgce/kg
燃料油 41816kJ/kg(10000kcal/kg) 1.4286kgce/kg
汽油 43070kJ/kg(10300kcal/kg) 1.4714kgce/kg
煤油 43070kJ/kg(10300kcal/kg) 1.4714kgce/kg
柴油 42652kJ/kg(10200kcal/kg) 1.4571kgce/kg
煤焦油 33453kJ/kg(8000kcal/kg) 1.1429kgce/kg
渣油 41816kJ/kg(10000kcal/kg) 1.4286kgce/kg
液化石油气 50179kJ/kg(12000kcal/kg) 1.7143kgce/kg
炼厂干气 46055kJ/kg(11000kcal/kg) 1.5714kgce/kg
油田天然气 38931kJ/m3(9310kcal/m3) 1.3300kgce/m3
气田天然气 35544kJ/m3(8500kcal/m3) 1.2143kgce/m3
煤矿瓦斯气
14636kJ/m3~16726kJ/m3
(3500kcal/m3~4000kcal/m3)
0.5000kgce/m3~0.5714kgce/m3
焦炉煤气
16726kJ/m3~17981kJ/m3
(4000kcal/m3~4300kcal/m3)
0.5714kgce/m3~0.6143kgce/m3
高炉煤气 3763kJ/m3 0.1286kgce/kg
其他
煤气
a) 发生炉煤气
b) 重油催化裂解煤气
c) 重油热裂解煤气
d) 焦炭制气
e) 压力气化煤气
f) 水煤气
5227kJ/m3(1250kcal/m3)
19235kJ/m3(4600kcal/m3)
35544kJ/m3(8500kcal/m3)
16308kJ/m3(3900kcal/m3)
15054kJ/m3(3600kcal/m3)
10454kJ/m3(2500kcal/m3)
0.1786kgce/m3
0.6571kgce/m3
1.2143kgce/m3
0.5571kgce/m3
0.5143kgce/m3
0.3571kgce/m3
粗苯 41816kJ/kg(10000kcal/kg) 1.4286kgce/m3
表A.1(续)
能源名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折标准煤系数
热力(当量值) - 0.03412kgce/MJ
电力(当量值) 3600kJ/(kW·h)[860kcal/(kW·h)] 0.1229kgce/(kW·h)
电力(等价值) 按当年火电发电标准煤耗计算 -
蒸汽(低压) 3763MJ/t(900Mcal/t) 0.1286kgce/kg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折标准煤系数见表B.1。
表B.1 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折标准煤系数
能源名称 单位耗能工质耗能量 折标准煤系数
新水 2.51MJ/t(600kcal/t) 0.0857kgce/t
软水 14.23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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