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30-200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T 730-2008 | 160 | GB/T 730-2008 | 3秒自动 |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蓝色羊毛标样(1~7)级的品质控制 |
| GB 730-1998 | 239 | GB 730-1998 | [PDF]天数 <=2 |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光和耐气候色牢度蓝色羊毛标准 |
| GB 730-1986 | RFQ | 询价 | [PDF]天数 <=3 | (标准)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730-2008 (GB/T730-2008) |
| 中文名称 |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蓝色羊毛标样(1~7)级的品质控制 |
| 英文名称 | Textiles -- Tests for colour fastness -- Quality control of Blue wool reference materials 1 to 7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01 |
| 字数估计 | 9,937 |
| 发布日期 | 2008-08-06 |
| 实施日期 | 2009-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730-1998 |
| 引用标准 | GB/T 250; GB/T 8424.3; GB/T 8427-2008; FZ/T 01047 |
| 采用标准 | ISO 105-B08-1995,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2号(总第12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阐述了纺织品耐光和耐气候色牢度试验中有关蓝色羊毛标样成批产品的品质控制方法。本标准规定了一种仪器评定蓝色羊毛标样染色均匀度的方法以及目测评定和仪器评定两种评定褪色性能的方法。待试蓝色羊毛标样要与基准蓝色羊毛标样进行比较。有关验收标准和贮存条件见附录A。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作蓝色羊毛标样(1~7)级的染色羊毛织物。 |
GB/T 73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蓝色羊毛标样(1~7)级的品质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730-2008
代替GB 730-199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蓝色羊毛标样(1~7)级的品质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 105-B08:1995《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B08部分:蓝色羊毛标
样(1~7)级的品质控制》(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105-B08:1995的主要差异如下: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国际标准替换为国家标准,增加了FZ/T01047,删除了ISO105-A01:
1994和ISO 105-B01:1994;
---删除了ISO 105-B08:1995的前言;
---将ISO 105-B08:1995的附录A和附录B合并为附录A,并由资料性附录调整为规范性附录;
---增加了附录B,对蓝色羊毛标样及各级染料名称进行描述;
---将4.2计算机及相关软件中使用条件的相关章节6.2.2改为6.2.4;
---将6.2.2耐光色牢度仪按照GB/T 8427-2008中6.2a)设定在正常黑板温度和有效湿度条件
改为6.1a);
---增加了注4;
---删除了ISO 105-B08:1995的注4、注5、注6和注11。
本标准代替GB 730-1998《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光和耐气候色牢度蓝色羊毛标准》。本标准
与GB 730-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蓝色羊毛标样(1~7)级的品质控制》;
---由强制性标准调整为推荐性标准;
---使用“蓝色羊毛标样”代替“蓝色羊毛标准”;
---将前版标准附录A中A1~A7作为正文;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 GB/T 250、GB/T 8424.3和FZ/T 01047,删除了 GB/T 8426、
GB/T 8429和GB/T 8430;
---仪器评级用光源箱,增加了“见FZ/T 01047”的说明;
---图2b)试样的遮盖由“将左侧试样第3部分用硬卡CD遮没”修改为“将试样的左侧三分之一及
中间部分AB用另一块不透光遮盖物CD(第二遮盖物)遮盖”;
---将前版标准附录A中A8和A9作为附录A的内容,并修改了蓝色羊毛标样验收标准中对试
样接受要求的描述;
---将前版标准正文中的“原理”作为附录B;
---删除了前版标准正文中试验方法和试验报告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SAC/TC209/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小诚、张志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730-1986、GB 730-199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蓝色羊毛标样(1~7)级的品质控制
1 范围
本标准阐述了纺织品耐光和耐气候色牢度试验中有关蓝色羊毛标样成批产品的品质控制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仪器评定蓝色羊毛标样染色均匀度的方法以及目测评定和仪器评定两种评定褪
色性能的方法。待试蓝色羊毛标样要与基准蓝色羊毛标样进行比较。
有关验收标准和贮存条件见附录A。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作蓝色羊毛标样(1~7)级的染色羊毛织物。
注1:本标准不适用于蓝色羊毛标样8级,因为8级褪色至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4级和3级所需时间太长,正在对
其使用考虑替代方法。
注2:试验方法以GB/T 8427为基础。因为该方法被公认为使用最广泛的耐光色牢度试验方法,并能代表所有规
定使用蓝色羊毛标样的试验方法。
注3:有关蓝色羊毛标样及各级染料名称参见附录B。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250-2008,ISO 105-A02:1993,
IDT)
GB/T 8424.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色差的计算(GB/T 8424.3-2001,eqv ISO 105-J03:1995)
GB/T 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ISO 105-B02:1994,MOD)
FZ/T 01047 目测评定纺织品色牢度用标准光源条件
3 原理
待试蓝色羊毛标样的检测方法如下:
a) 分光光度测色仪评定染色均匀度;
b) 与基准蓝色羊毛标样(4.7)比较进行褪色性能的目测评定;
c) 分光光度测色仪评定褪色性能。
4 仪器
4.1 分光光度测色仪,能测定试验方法中规定尺寸的试样(6.2.1)在可见波长400nm~700nm范围
内的反射率值。
4.2 计算机及相关软件,能按照6.1.2和6.2.4的规定条件计算色差。
4.3 耐光色牢度仪,包含氙弧灯光源,能按照GB/T 8427-2008中4.2.1进行操作。
4.4 不透光遮盖物,硬卡或其他薄的不透光材料,按照GB/T 8427-2008中4.2.2的规定。
4.5 黑板温度计,按照GB/T 8427-2008中4.2.3.1的规定。
4.6 湿度控制标样,按照GB/T 8427-2008中4.1.3的规定。
4.7 基准蓝色羊毛标样,适用于待试蓝色羊毛标样。
某些国家备有成套基准蓝色羊毛标样作为基准样。
4.8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见GB/T 250。
4.9 评级用光源箱,见FZ/T 01047。
注4:其他类型的照明条件不宜使用。
5 试样准备
对于每批经染色的待试蓝色羊毛标样应取样品3块,每块应具有约300mm长的全幅宽,取自整匹
的头(H)、中(M)、尾(T)部。
6 程序
6.1 染色均匀度
6.1.1 按需要将样品折叠成不透光状(建议至少四层),平整无皱地安装在分光光度测色仪的试样夹
上,三块样品的每一块均应在下列三个部位测定:
a) 中间(C);
b) 距左边150mm处(L);
c) 距右边150mm处(R)。
6.1.2 调节分光光度测色仪至大孔径,调节光束至包括镜面反射光,如可选用,也包括紫外光,使用
D65照明体和10°观察者。
注5:如不能达到上述测量条件,需报告所使用的条件 [见第7章e)]。
6.1.3 测定并记录相应波长范围的反射率值,每次测定读四个数据,每读出一个数据后将试样旋转
90°,取四个数据的平均值,按6.1.4计算色差。
系数(犮)设定为1,即CMC2∶1,应当计算头、中、尾(H、M、T)部位之色差:
HC-HR MC-MR TC-TR
HC-HL MC-ML TC-TL
HC-MC MC-TC TC-HC
6.2 褪色性能
6.2.1 装样
从中间一块样品(M)(第5章)中取两块试样,试样尺寸按照GB/T 8427-2008中5.1和5.3,紧靠
在曝晒卡中间基准样(4.7)的上下部分,见图1。用不透光遮盖物(4.4)AB遮盖试样的中间三分之一,
见图2a)。
6.2.2 试样的曝晒
将耐光色牢度仪(4.3)按照GB/T 8427-2008中6.1a)设定在正常黑板温度和有效湿度条件,操作
按照GB/T 8427-2008中7.1进行,使用湿度控制标样(4.6)。
将装好的试样放入耐光色牢度仪中曝晒,直至用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4.8)评定基准样的曝晒部分
与未曝晒部分之间的色差达到4级,此种评定应由有经验的评级人员在评级用光源箱(4.9)中目测
进行。
此时,将试样的左侧三分之一及中间部分AB用另一块不透光遮盖物CD(第二遮盖物)遮盖,见图
2b),继续曝晒直至用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4.8)评定基准样的曝晒部分与未曝晒部分之间的色差达到
3级,终止曝晒。
注6:对于曝晒期间的目测评定,只需由一名评级人员决定何时加入第二遮盖物以及何时终止曝晒。
6.2.3 褪色性能的目测评定
应当经过至少3名有经验的评级人员分别在2天中进行目测评定。在评级用光源箱(4.9)中使用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4.8)评定试样褪色与未褪色部分的变色级数。
对基准样重复上述评定。
6.2.4 褪色性能的仪器评定
调节分光光度测色仪至小孔径,调节光束至包括镜面反射光,如可选用,也包括紫外光,使用D65照
明体和10°观察者。
注7: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