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357.1-2024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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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357.1-2024 549 GB/T 10357.1-2024 [PDF]天数 <=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357.1-2013 105 GB/T 10357.1-2013 3秒自动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357.1-1989 340 GB/T 10357.1-1989 3秒自动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0357.1-2024 (GB/T10357.1-2024)
中文名称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英文名称 Test of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furniture - Part 1: Strength and durability of table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80
国际标准分类 97.140
字数估计 27,297
发布日期 2024-10-26
实施日期 2025-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0357.1-2013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0357.1-2024: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ICS 97.140 CCSY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0357.1-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2024-10-26发布 2025-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试验条件 2 4.1 预处理及试验环境 2 4.2 加载力 2 4.3 公差 2 4.4 测试顺序 2 4.5 存储部件的加载 2 5 试验设备设施 3 5.1 通则 3 5.2 冲击器 3 5.3 地面 4 5.4 挡块 4 5.5 加载垫 4 5.6 泡沫垫 4 5.7 脚轮耐久性试验表面 4 5.8 脚轮耐久性试验挡块 4 5.9 玻璃试验用泡沫垫 4 5.10 Ⅰ型试验重物 4 5.11 Ⅱ型试验重物 4 6 试验步骤 4 6.1 通则 4 6.2 水平静载荷试验 4 6.3 垂直静载荷试验 7 6.4 水平耐久性及结构强度试验 9 6.5 垂直耐久性试验 12 6.6 垂直冲击试验 12 6.7 桌面挠度试验 13 6.8 桌用脚轮耐久性试验 13 6.9 跌落试验 14 6.10 升降机构耐久性试验 14 6.11 折叠式结构耐久性试验 15 6.12 其他部件 15 7 检查及结果评定 15 附录A(规范性) 试验水平和试验用载荷、循环次数、高度的规定 17 A.1 试验水平和试验用载荷、循环次数、高度 17 A.2 试验水平选择 18 附录B(规范性) 推荐的变形量和挠度值要求 19 参考文献 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10357《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的第1部分。GB/T 1035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2部分:椅凳类稳定性; ---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6部分: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第8部分:充分向后靠时具有倾斜和斜倚机械性能的椅子和摇椅稳定性。 本文件代替 GB/T 10357.1-2013《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与 GB/T 10357.1-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范围中对“婴幼儿护理台”的豁免(见第1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1~3.5); ---删除了对胶接试件的预处理试件要求(见2013年版的3.1); ---更改了试验环境温湿度的要求(见4.1,2013年版的3.2); ---更改了尺寸的精度要求(见4.3,2013年版的3.6); ---更改了试验设备冲击器的结构(见5.2,2013年版的4.5); ---增加了试验设备:泡沫垫、脚轮耐久性试验表面、脚轮耐久性试验挡块、玻璃试验用泡沫垫、试 验重物等(见5.6~5.11); ---更改了试验程序的顺序(见6.2~6.4,2013年版的5.1); ---更改了水平静载荷试验的加载点位置(见6.2,2013年版的5.1.2); ---增加了异形桌面边沿的水平静载荷试验的加载点位置(见6.2); ---增加了垂直静载荷试验中对挠度的描述和图例(见6.3.1、6.3.3); ---增加了主桌面长度大于1600mm的附加垂直静载荷试验(见6.3.2); ---增加了结构强度试验(见6.4.3); ---增加了垂直耐久性试验,删除了独腿桌垂直耐久性试验(见6.5,2013年版的5.2.2); ---增加了玻璃桌面垂直冲击试验,更改了桌面垂直冲击试验的冲击位置(见6.6,2013年版的 5.1.3); ---更改了桌面挠度试验,增加了对于石材、玻璃桌面的试验方法(见6.7,2013年版的5.1.1.3); ---增加了带脚轮的桌的耐久性试验(见6.8); ---更改了跌落试验跌落高度的确定方法(见6.9,2013年版的5.1.4); ---增加了升降机构耐久性试验(见6.10); ---增加了折叠式结构耐久性试验(见6.11); ---更改了试验参数和试验水平(见附录A,2013年版的表1和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 技术研究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林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诚业家具有限公司、广东国景 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文信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宜家贸易(中国)有限 公司、上海万木生源家居有限公司、东莞市锦辉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泰仕特仪器(福建)有限公司、 江山市名流家俬有限公司、东莞市兆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圣雪休闲用品有限公司、重庆汇聚教学 设备有限公司、广东郦江科创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检测院、广东省升格卫浴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雅弗莱家具有限公司、广东威法定制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市华泓仪器有限公司、东莞市海达仪器有限公司、南京工大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昆山顺扬工 业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华雄机械有限公司、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海安市综合检验检测 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磊、刘晨光、尹志远、毛立、陈光明、熊春林、张军文、刘亚歌、李芳菲、程伟香、 王健、黄伟、曹作林、郑彬彬、张晔、王贞、姚锦梅、贺冰、谭永雄、胡锦民、陈仕超、朱晓辉、张泽均、闫敏洪、 余宏、骆宗科、陈文彬、方晓斌、雷文、李中军、刘斌、吕城龙、叶书琼、俞玉华、顾强、卢益清。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9年首次发布为GB/T 10357.1-1989,2013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 言 GB/T 10357旨在描述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方法,由于桌类、椅凳类、柜类、床类等不同种类家具使用 功能不同,其力学性能要求也不同,拟由八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2部分:椅凳类稳定性; ---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6部分: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第8部分:充分向后靠时具有倾斜和斜倚机械性能的椅子和摇椅稳定性。 本文件为GB/T 10357的第1部分,描述了桌类家具强度和耐久性的试验方法,为提高桌类家具强 度和耐久性、规范家具市场秩序提供技术支撑,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技术保障。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桌类家具强度和耐久性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桌类家具力学性能的检验检测及评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婴幼儿护理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0357.5-202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作周期 dutycycle 高度可调的桌的驱动系统在不损害使用寿命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节操作的时长。 [来源:GB/T 38607-2020,3.2,有修改] 3.2 延伸桌面 endextension 超出原有桌面长度≥200mm,且不受地面直接支撑的附加桌面。 3.3 调平装置 levelingdevice 垂直方向可调节范围< 40mm,具有使桌面保持水平功能的装置。 3.4 Ⅰ型桌type Ⅰtables 桌面面积 >0.5m2 且高度 >600mm的桌。 3.5 Ⅱ型桌 typeⅡtables 除Ⅰ型桌以外的其他桌。 4 一般试验条件 4.1 预处理及试验环境 试件应为完整组装的成品。 拆装式家具应按图纸要求完整组装;组合式家具如有数种组合方式,应按最不利于强度试验和耐久 性试验的方式组装。 如果厂家未提供家具的安装或是装配说明,装配的方式应记录在测试报告中。 所有五金连接件在试验前应安装牢固。试验过程中不应再次紧固,除非制造商特别说明。 试验过程中,应将桌面调节至水平,调平装置应调节至中间位置,但不应超出13mm(从完全关闭 位置起)。 除非制造商另有规定,测试前,试件应在室内环境中空载放置至少24h。 试验应在室内环境中进行,若试验时温度超出了15℃~27℃的范围,最高及最低温度应记录在测 试报告中。对于桌面挠度(见6.7)测试,除了用金属、玻璃、石材制成的桌,其他桌需在相对湿度40%~ 70%的环境中进行测试。若试验时湿度超出了40%~70%的范围,最高及最低湿度应记录在测试报 告中。 试验前应完整地目测检查整个试件,记录任何已有的缺陷以区别因试验产生的缺陷。 4.2 加载力 静载荷中的力在施加过程中应足够缓慢以免产生动态载荷。 除非特别说明,每个力应保持10s~15s。 耐久性试验中的力在施加过程中应保持一定的频率来避免产生过多的热量。除非特别说明,每个 力应保持(2±1)s。 力可用重物来代替。替换关系为10N=1kg。 4.3 公差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公差适用于本文件: ---力:公称力的±5%; ---质量:公称质量的±1%; ---尺寸:所有< 200mm的尺寸,偏差应为公称尺寸的±1mm,其他尺寸偏差应为±0.5%; ---加载垫和冲击器加载位置的偏差应为±5mm。 注:由于测量不确定度的存在,当满足上述公差时,测试结果被认为不受影响。 4.4 测试顺序 所有的强度试验应按照本文件中章条的顺序在同一个试件上进行,耐久性试验可在不同的试件上 进行。 所有针对特定部件的试验应在同一试件上进行。 4.5 存储部件的加载 除非另有规定,在强度和耐久性试验中,非试验的所有的存储用部件,如推拉构件,应按照表1均布 加载。非试验的活动部件在试验过程中应保持关闭。 推拉构件的体积计算方式为推拉构件内部底面积×净高,单位为立方分米(dm3)。 表1 存储部件的加载 加载部位 载荷 kg/dm2 载荷 kg/dm3 搁板 0.65 - 其他存储部件 - 0.2 5 试验设备设施 5.1 通则 除冲击器(见5.2)以外,其他试验结果并不取决于试验设备,其他试验均可采用合适的设备。 试验设备不应妨碍被测试件的变形,也不能使被测试件产生非正常的变形。例如:加载垫在试验过 程中应随着产品的变形而移动。 所有的加载垫都应随着施力方向的变化而转动以保证加载垫表面紧贴被测试件。 如果加载垫产生滑动,应在加载垫和被测试件之间垫上防滑材料。 5.2 冲击器 冲击器应如图1所示,由以下部分组成。 ---圆柱体,直径为200mm,与冲击头之间放置压缩弹簧,圆柱体和冲击头之间应能沿着与冲击 头垂直的轴线作相对运动。圆柱体加上固定在圆柱体上的有关附件(不计弹簧)的质量应为 (17±0.1)kg,整个冲击器的质量应为(25±0.1)kg。 ---弹簧,螺旋压缩弹簧组件的额定弹性系数为(7±2)N/mm,可相对运动的部分的总摩擦力小 于1N。全部螺旋压缩弹簧的预压缩力总和为(1040±5)N,其可再压缩量应不小于60mm。 ---冲击头,直径为200mm 的刚性圆形物体,球面曲率半径为300mm,其周边倒圆半径为 12mm。 标引序号说明: 1---圆柱体; 2---弹簧; 3---冲击头。 图1 冲击器 5.3 地面 地面应水平、坚固且平坦,表面光滑。 5.4 挡块 用来防止试件滑动,但不影响试件倾翻的装置,其高度不大于12mm。如因试件结构特殊,应使用 较高的尺寸,但其最大高度应刚好能防止试件移动。 5.5 加载垫 直径为100mm的刚性圆柱体,表面平整、光滑,周边倒圆半径为12mm。 5.6 泡沫垫 体积密度为(120±25)kg/m3、厚度为25mm的弹性泡沫垫。 5.7 脚轮耐久性试验表面 水平、平整、光滑的钢制表面。 5.8 脚轮耐久性试验挡块 宽为50mm、高为2mm、倒圆半径为2mm、间隔为500mm的钢制挡块,平行排列于脚轮耐久性 测试表面,与试件运动方向垂直。 5.9 玻璃试验用泡沫垫 软质泡沫垫,厚度为100mm、密度为(35±5)kg/m3,按照ISO 2439:2008中A方法(40%/30s) 测出的压痕硬度应为(170±40)N。 5.10 Ⅰ型试验重物 整体质量为50kg的重物,分布面积为(300±50)mm×(300±50)mm或者直径为(300±50)mm。 5.11 Ⅱ型试验重物 整体质量为25kg的重物,分布面积为(300±50)mm×(300±50)mm或者直径为(300±50)mm。 注:Ⅰ型试验重物和Ⅱ型试验重物允许采用多块重物固定组合的形式实现。 6 试验步骤 6.1 通则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在样品最易产生破坏的形态下进行。 如果桌面可延伸,那么延伸后的形态(延伸桌面除外)应被认定为是最易产生破坏的形态。 若试验无法按照本文件进行,例如:由于产品形状特殊,加载垫无法使用,那么试验也应接近本文件 的规定进行。任何与本文件的偏差都应记录在测试报告中。 6.2 水平静载荷试验 将试件放置在测试地面(见5.3)上,保持正常的使用状态,延伸桌面不应使用。 高度可调的试件应调节至最高位置,但不应超过950mm,在施力方向相对一边所在的桌脚周围放 置挡块(见5.4)。 在Ⅰ型桌桌面的中心位置放置Ⅰ型试验重物(见5.10)。对于Ⅱ型桌,宜选择放置50kg的试验重 物或生产商明示的最大载荷但不应低于25kg。 利用加载垫(见5.5)施加水平力,方向垂直于两腿的连线,且位于两腿连线的中点。见图2a)、c)、 e)、g)、i)。 若桌面与桌面以下的结构没有固定并且在施力过程中桌面发生了移动,降低力值至桌面停止移动 为止,并记录力值大小。该力值不应低于最小加载力。 若没有放置挡块的一边桌腿在试验过程中翘离地面,应逐渐减少加载力直至桌腿刚好不翘离地面 为止,记录实际所加的力,该力值不应低于最小加载力。若没有放置挡块的一边桌腿仍然在这个最小加 载力下翘起,应在桌面逐渐增加平衡载荷直至桌腿刚好不离开地面为止。 用同样的方法在相对方向进行施力。 两个方向的力各作用1次为一个循环,重复此循环10次。 在另外两个方向重复这一循环10次,见图2b)、d)、f)、h)、j)。 对于特殊结构的试件,重复以上循环,直至所有桌腿或类似支撑结构都经过试验为止。 对于边沿垂直的桌面,加载点应位于桌面上表面以下10mm以内,对于边沿呈异形的桌面,加载点 应位于桌面边沿最突出位置的中点,见图3。 a) 常规桌 第1和第2方向 b) 常规桌 第3和第4方向 c) 不规则桌 第1和第2方向 d) 不规则桌 第3和第4方向 图2 水平静载荷试验加载力和挡块示例 e) 悬臂桌 第1和第2方向 f) 悬臂桌 第3和第4方向 g) 圆桌 第1和第2方向 h) 圆桌 第3和第4方向 i) 中心支撑的圆桌 第1和第2方向 j) 中心支撑的圆桌 第3和第4方向 标引序号说明: 1 ---桌; 2 ---试验重物; 3 ---挡块; F1、F2、F3、F4 ---水平加载力。 图2 水平静载荷试验加载力和挡块示例 (续) 单位为毫米 标引符号说明: T---桌面; F---水平加载力。 图3 垂直及异形桌面边沿示例 6.3 垂直静载荷试验 6.3.1 主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 高度可调的试件应调节至最高位置,但不应超过950mm。 除了桌面边沿以内小于100mm的范围,通过加载垫(见5.5)在桌面任何可能导致破坏的点施加一 个垂直向下的力10次,见图4。如果这样的位置有多个,选取最容易破坏的前4个作为测试点。 若施力过程中,桌子有倾翻的趋势,将施力点向桌面中心移动,直到这种趋势消失为止。 若需要测量变形量,则将这一垂直向下的力(最后一次加载)保持30min,测试最终的加载变形 量,变形量的大小为桌面形变最大位置施力前后的高度差。 a) 常规桌 b) 悬臂桌 标引符号说明: F---垂直加载力; d---高度差。 图4 主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 6.3.2 主桌面长度 >1600mm的附加垂直静载荷试验 高度可调的试件应调节至最高位置,但不应超过950mm。 测量桌面上最长边的距离,若大于1600mm,进行本试验。 通过加载垫(见5.5)在桌面纵轴上同时作用两个垂直向下的力10次,两个力距离桌面横轴各 400mm,见图5。 若需要测量变形量,则将这一垂直向下的力(最后一次加载)保持30min,测试最终的加载变形 量,变形量的大小为桌面形变最大位置施力前后的高度差。 对于非对称桌面,纵轴为桌面上距离最长的两点间的连线。 单位为毫米 标引符号说明: L---桌面长; F---垂直加载力。 图5 附加垂直静载荷试验 6.3.3 延伸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 本试验不适用于延伸桌面位于桌面中间的试件。 高度可调的试件应调节至最高位置,但不应超过950mm。 除了桌面边沿以内小于100mm的位置,通过加载垫(见5.5)在延伸桌面任何可能导致破坏的位置 施加一个垂直向下的力10次,见图6。若这样的点有多个,则至多在两个点上进行试验。 若试件出现倾翻的趋势,则在主桌上施加平衡载荷,直到这一趋势消失为止。 若需要测量变形量,则将这一垂直向下的力(最后一次加载)保持30min,测试最终的加载变形 量,变形量的大小为桌面形变最大位置施力前后的高度差。 标引序号说明: 1---主桌面; 2---延伸桌面; F---垂直加载力; d---高度差。 图6 延伸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 6.4 水平耐久性及结构强度试验 6.4.1 一般要求 将试件放置在测试地面(见5.3)上,保持正常的使用状态。除了延伸桌面位于桌面中间的试件,其 他试件应在延伸桌面收起的形态下试验。本试验不适用于带脚轮的试件,除非至少有两个脚轮可锁定。 高度可调的试件应调节至最高位置,但不应超过950mm。 在桌腿四周放置挡块(见5.4),见图7。 对于Ⅰ型桌(见3.4),在桌面最易防止试件倾翻的位置放置Ⅰ型试验重物(见5.10),对于Ⅱ型桌(见 3.5),放置Ⅱ型试验重物(见5.11)。 对于边沿垂直的桌面,加载点应位于桌面上表面以下10mm以内,对于边沿呈异形的桌面,加载点 应位于桌面边沿最突出位置的中点,见图3。 6.4.2 水平耐久性试验 通过加载垫(见5.5)依次施加两个水平力Fa和Fb,Fa距离一个桌角50mm,Fb 距离相对边的桌 角50mm。见图7a)。 若桌面与桌面以下的结构并没有固定或者在某一方向施力过程中桌面发生了移动,仅降低这一方 向的力值至桌面停止移动为止。记录该力值的大小。 若在一个方向上桌腿有翘离的趋势,仅降低这一方向的力值至这一方向的桌腿停止翘离为止。记 录该力值的大小。 在其他桌角重复这一测试,施加水平力Fc和Fd,见图7a)。 本试验的施力顺序可是一段式循环Fa、Fb、Fc、Fd,或者是两段式循环Fa、Fb然后Fc、Fd。 对于桌面为悬臂支撑型的试件,按图7b)的方法进行测试。 对于桌面附加在另一个桌面一角的试件,按图7c)的方法进行测试。 对于圆形或椭圆形桌面的试件,Fa、Fb 方向的力应通过桌面的纵轴,Fc、Fd 方向的力应与Fa、Fb 方向垂直并距离桌面最外沿50mm。见图7d)。 对于具有圆弧状等非规则形状桌面的试件,可使用特殊形状的加载垫。 对于具有三角形底座或三条支撑腿的桌,Fa、Fb 方向的力应与底座的一边或者两条腿的连线垂 直,并通过底座的第三个点或第三条腿。Fc、Fd方向的力应与底座的一边或者两条腿的连线平行。对 于桌面是圆形或椭圆形且具有三角形底座或三条支撑腿的桌,Fa、Fb方向的力应通过桌面纵轴,Fc、Fd 方向上的力应与Fa、Fb方向垂直,且距离桌面最外沿50mm。见图7e)。 对于桌面是圆形或椭圆形且具有交叉形支撑腿的桌,Fa、Fb 方向的力应通过桌面纵轴,Fc、Fd 方 向上的力应与Fa、Fb方向垂直,且距离桌面最外沿50mm。见图7f)。 单位为毫米 a) 常规桌 b) 悬臂桌 c) 附加桌 d) 圆桌 图7 水平耐久性试验 e) 3足支撑的圆桌 f) 交叉型支撑腿的圆桌 标引序号说明: 1 ---桌面; 2 ---试验重物; 3 ---挡块; Fa、Fb、Fc、Fd ---水平加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