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115-2009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GB/T 11115-2009 | 145 | GB/T 11115-2009 | 3秒自动 | 聚乙烯(PE)树脂 |
| GB 11115-1989 | 399 | GB 11115-1989 | [PDF]天数 <=3 | 低密度聚乙烯树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1115-2009 (GB/T11115-2009) |
| 中文名称 | 聚乙烯(PE)树脂 |
| 英文名称 | Polyethylene (PE) resi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32 |
| 国际标准分类 | 83.080.20 |
| 字数估计 | 19,180 |
| 发布日期 | 2009-07-17 |
| 实施日期 | 2010-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1115-1989; GB 11116-1989; GB/T 15182-1994 |
| 引用标准 | GB/T 1040.2-2006; GB/T 1043.1-2008; GB/T 1409-2006; GB/T 1842-2008; GB/T 1845.1-1999; GB/T 1845.2-2006; GB/T 2410-2008; GB/T 2547-2008; GB/T 2918-1998; GB/T 3682-2000; GB/T 8170-2008; GB/T 9341-2008; GB 9691; GB/T 17037.1-1997; GB/T 19466.6-2009; SH/T 1541-2006; ISO 1183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9号(总第14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PE)树脂的分类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以及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乙稀均聚物或乙烯和其他1-烯烃为单体的共聚物及含有添加剂的聚合物。本标准不适用于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和着色、填充、改性、增强聚乙烯树脂及母粒料。 |
GB/T 11115-2009: 聚乙烯(PE)树脂
GB/T 11115-2009 英文名称: Polyethylene (PE) resin
ICS 83.080.20
G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PE)树脂的分类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乙烯均聚物或乙烯和其他1-烯烃为单体的共聚物及含有添加剂的聚合物。
本标准不适用于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和着色、填充、改性、增强聚乙烯树脂及母粒料。
5 要求
5.1 聚乙烯树脂为本色颗粒,无杂质,无黑粒。其颗粒外观应满足表1~表7相应类别树脂的要求。
5.2 不同类别的聚乙烯树脂,其技术要求见5.2.1~5.2.7。
5.2.1 吹塑类聚乙烯树脂至少应进行密度、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拉伸屈服应力或拉伸断裂应力、拉伸断
裂标称应变或拉伸断裂应变、简支梁缺口冲击强度、耐环境应力开裂项目的测试,其相应牌号的技术要求见表1。
5.2.2 挤出管材类聚乙烯树脂至少应进行密度、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拉伸屈服应力或拉伸断裂应力、拉
伸断裂标称应变或拉伸断裂应变、简支梁缺口冲击强度、弯曲模量、氧化诱导时间项目的测试,其相应牌
号的技术要求见表2。
5.2.3 挤出薄膜类聚乙烯树脂至少应进行密度、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拉伸屈服应力或拉伸断裂应力、拉
伸断裂标称应变或拉伸断裂应变项目的测试,其膜制品至少应进行鱼眼和/或条纹、和/或雾度项目的测
试,其相应牌号的技术要求见表3。
5.2.4 涂层类聚乙烯树脂至少应进行密度、熔体质量流动速率、熔胀比项目的测试,其相应牌号的技术
要求见表4。
5.2.5 电线电缆绝缘类聚乙烯树脂至少应进行密度、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拉伸屈服应力或拉伸断裂应
力、拉伸断裂标称应变或拉伸断裂应变、相对电容率项目的测试,其相应牌号的技术要求见表5。
5.2.6 挤出单丝类聚乙烯树脂至少应进行密度、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拉伸屈服应力或拉伸断裂应力、拉
伸断裂标称应变或拉伸断裂应变项目的测试,其相应牌号的技术要求见表6。
5.2.7 注塑类聚乙烯树脂至少应进行密度、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拉伸屈服应力或拉伸断裂应力、拉伸断
裂标称应变或拉伸断裂应变、简支梁缺口冲击强度项目的测试,其相应牌号的技术要求见表7。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结果判定试验结果采用修约值判定法,应按GB/T 8170-2008规定进行。
6.2 试样制备
6.2.1 注塑试样的制备
聚乙烯树脂注塑试样的制备见GB/T 1845.2-2006中3.2的规定。
当PE模塑材料的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大于或等于1g/10min时,推荐采用注塑方法制备试
样,MFR的测定按照GB/T 3682-2000规定进行,试验条件为D(温度:190℃、负荷:2.16kg)。
用GB/T 17037.1-1997标准中的A型模具制备符合GB/T 1040.2-2006中1A型试样,B型模
具制备80mm×10mm×4mm长条试样。
6.2.2 压塑试片的制备
聚乙烯树脂压塑试片的制备见GB/T 1845.2-2006中3.3的规定。
当PE模塑材料的 MFR小于1g/10min或有要求时,用压塑方法制备试样,MFR的测定按照
GB/T 3682-2000规定进行,试验条件为D(温度:190℃、负荷:2.16kg)。
使用冲切或机加工的方法从厚度为4mm压塑试片上制备符合GB/T 1040.2-2006的1B型和
80mm×10mm×4mm长条试样。使用冲切或机加工的方法从相应厚度的压塑试片上制备符合
GB/T 1845.2-2006第5章中表3规定的电性能试样和表4规定的耐环境应力开裂性能试样。
由于各树脂的应用领域不同,其注塑试样与压塑试样性能可有所不同。各树脂的具体制样方式见
6.4 颗粒外观按SH/T 1541-2006中的规定进行。
6.5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
按GB/T 3682-2000中A法或B法规定进行。选用B法测定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时,熔体密度为
0.7636g/cm3。试验条件见表9。
6.6 密度
6.6.1 方法一按GB/T 1845.1-1999中3.3.1规定进行。该方法为仲裁方法。
用熔体流动速率测试仪的挤出物作为测定密度的试样,试样光滑、无空隙、无毛边。
试验按ISO 1183-2:2004的规定进行。
6.6.2 方法二按GB/T 1845.2-2006表3中5.3规定进行。
试样取自注塑或压塑试样的中间部分,试样光滑、无空隙、无毛边。
试样的状态调节按6.3规定进行。
试验按ISO 1183-2:2004的规定进行。
6.7 拉伸性能试样为按6.2.1制备的1A型或按6.2.2制备的1B型试样。
试样的状态调节按6.3规定进行。
试验按GB/T 1040.2-2006规定进行,试验速度为50mm/min。
6.8 简支梁缺口冲击强度
试样为按6.2.1或按6.2.2制备的80mm×10mm×4mm长条试样。样条应在成型后的1h~
4h内加工缺口,缺口类型为GB/T 1043.1-2008中的A型缺口。
试样的状态调节按6.3规定进行。
试验按GB/T 1043.1-2008规定进行。
6.9 弯曲模量试样为按6.2.1或按6.2.2制备的80mm×10mm×4mm长条试样。
试样的状态调节按6.3规定进行。
试验按GB/T 9341-2008规定进行,试验速度为2mm/min。
6.10 鱼眼
本方法对薄膜中的透明或半透明树脂形成的球状物块称为鱼眼。
6.10.1 器具
本试验使用的器具包括:
a) 透光装置;
b) 剪刀;
c) 框夹:方法一的框内尺寸为190mm×200mm,方法二的框内尺寸为200mm×200mm;
d) 放大镜:带刻度,精度为0.1mm;
e) 圆珠笔或记号笔。
6.10.2 方法一
6.10.2.1 取样
按6.2.3制备薄膜试验样品。
从距膜端大于1m处开始裁取试样,每隔5m取一片试样,试样尺寸大于190mm×200mm,共取
四片,试样应平整、无皱折。
6.10.2.2 试验步骤
试验步骤如下:
a) 把试样放在框夹中夹紧,并置于透光装置上,用肉眼观察,如有鱼眼则用笔圈出;
b) 用放大镜测量鱼眼长径尺寸,大于或等于0.8mm的,记为0.8mm的鱼眼;小于0.8mm,大
于或等于0.4mm的,记为0.4mm;
c) 按上述a)、b)步骤共测量四片试样。
6.10.2.3 计算与报告
分别累计测量过的薄膜试样的鱼眼总数,并报告每1520cm2 薄膜中0.4mm和0.8mm鱼眼
个数。
6.10.3 方法二
6.10.3.1 取样
从制得的折径不小于100mm的薄膜中,剪取长度为20m的薄膜样品,在此样品内,每隔5m剪取
一片200mm×200mm的试样,共取三片。
6.10.3.2 试验步骤
试验步骤如下:
a) 把试样放在框夹中夹紧,并置于透光装置上,用肉眼观察,如有鱼眼则用笔圈出;
b) 用放大镜测量长径在0.3mm~2mm的鱼眼个数;
c) 按上述a)、b)步骤共测量三片试样。
6.10.3.3 计算与报告
累计测量过的薄膜试样的鱼眼总数,并报告每1200cm2 薄膜中鱼眼个数。
6.11 条纹
本方法对薄膜中出现的线形,圆锤形的细小突起及连续的鱼眼均称为条纹。
6.11.1 器具
本试验使用的器具包括:
a) 透光装置;
b) 剪刀;
c) 直尺:精度为1mm。
6.11.2 取样
从按6.2.3制备薄膜试验样品中,剪取面积为10m2 的薄膜样品,在此样品内,每隔2.5m2 剪取一
片0.5m2的薄膜试样,共取三片。
6.11.3 试验步骤
试验步骤如下:
a) 把试样置于透光装置上,先用肉眼观察有否条纹存在;
b) 用直尺测量长度大于1cm的条纹长度;
c) 按上述a)、b)步骤共测量三片。
6.12 雾度
按6.2.3制备薄膜试验样品。
试验样品的状态调节按6.3规定进行。
从距膜端大于1m处开始裁取试样,试样尺寸符合GB/T 2410-2008规定。
测试按GB/T 2410-2008规定进行。
6.13 熔胀比
6.13.1 原理
本方法规定利用熔体流动速率仪,在190℃、2.16kg负荷下,测量聚乙烯挤出物冷却后的直径与
口模直径(2.095mm)之比值称为熔胀比。
6.13.2 器具
本试验使用的器具包括:
a) 熔体流动速率仪;
b) 刮刀;
c) 纱布;
d) 螺旋测微计,精度为0.001mm。
6.13.3 试验步骤
试验步骤如下:
a) 按熔体流动速率仪的操作要求,切取长度为10mm~15mm从口模流出的挤出物,放在铺有
纱布的平板上冷却,不使其变形,均匀的圆条即可作为试样,共取三段;
b) 用测微计测量离首端6mm处的直径,然后沿圆周方向旋转90°,再测量一次,取两次测量值的
算术平均值,精确到小数后三位;
c) 测量三个试样的直径,取其平均值。
6.14 耐环境应力开裂
试样制备和试验按GB/T 1842-2008规定进行,报告F50(h)值。试样的状态调节按6.3规定进行。
6.15 相对电容率
试样按6.2.2进行压塑,试片厚度2mm。
试样状态调节按6.3规定进行。
试验按GB/T 1409-2006规定进行,试验频率为1MHz。
6.16 氧化诱导时间
试样制备按GB/T 19466.6-2009中6.2规定进行,试样厚度为650μm±100μm。
试验按GB/T 19466.6-2009规定进行,采用铝坩埚。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与检验项目
聚乙烯树脂产品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两类。
第5章中所有的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
涂层类聚乙烯树脂出厂检验包括颗粒外观、密度、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和熔胀比。
其他各类聚乙烯树脂出厂检验至少应包括颗粒外观、密度、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拉伸屈服应力或拉伸断裂应力。
7.2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案
7.2.1 组批规则
聚乙烯树脂以同一生产线上、相同原料、相同工艺所生产的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批,生产厂也可按一
定生产周期或储存料仓为一批对产品进行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检验和验收。
7.2.2 抽样方案
聚乙烯树脂可在料仓的取样口抽样,也可根据生产周期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抽样方案。
包装后产品的取样应按GB/T 2547-2008规定进行。
7.3 判定规则和复验规则
7.3.1 判定规则
聚乙烯树脂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和本
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对产品作出质量判定,并提出证明。
产品出厂时,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牌号、批号、执行标
准,并盖有质检专用章和检验员章。
7.3.2 复验规则
检验结果若某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取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作为该批
产品的质量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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