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1147-2025 (GB/T11147-2025) | | 中文名称 | 沥青取样法 | | 英文名称 | Method for sampling asphalt materia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E43 | | 国际标准分类 | 75.140 | | 字数估计 | 10,116 | | 发布日期 | 2025-10-05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1147-2010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1147-2025: 沥青取样法
ICS 75.140
CCSE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1147-2010
沥 青 取 样 法
2025-10-05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1147-2010《沥青取样法》,与GB/T 11147-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
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删除了常规检验取样量(见2010年版的4.1.1)、从贮罐中取样量(见2010年版的4.1.2)、从桶
中取样量(见2010年版的4.1.3);
b) 增加了液体沥青样本量(见5.1);
c) 更改了“固体或半固体样品量”(见5.2,2010年版的4.2);
d) 删除了盛样器的种类中广口的要求(见2010年版的5.1.1、5.1.2、5.1.3);
e) 增加了罐下取样器法的相关内容(见7.1.2.4);
f) 增加了可拆卸式在线取样装置在出料至约二分之一时取样的要求(见7.2.2);
g) 删除了碎块或粉末状沥青取样中的引用文件(见2010年版的6.6.1、6.6.2),增加了详细的取样
过程(见7.6.1、7.6.2);
h) 删除了所有标识材料应在200℃以上温度保存完好的温度要求(见2010年版的7.6);
i) 增加了样品标签的信息内容(见8.7)。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佛山市公路桥梁
工程监测站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常玉艳、冯庆春、郭宁、徐日辉、张玉贞、朱传荣、孙献菊、韩春来、匡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9年首次发布为GB/T 11147-1989,2010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 言
大量种类和级别不同的沥青材料会交替装运、贮存在同一个容器中,可能发生这些容器被残渣、沉
积物、清洗溶剂污染的问题。为了解决此类问题,制定了本文件,供沥青生产者、运输者、用户和取样者
在取样和处理这些材料时使用。按照本取样法取样,取得的样品能表明材料的真实性质和状况,最大程
度地代表所取材料的平均性能,从而有效避免由于取样原因造成的质量纠纷。
沥 青 取 样 法
警告---本文件未涉及有关使用的安全规定,如果需要,标准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制定出适当的
安全防护措施。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沥青材料在生产、贮存或交货地点的取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沥青材料在生产、贮存或交货地点的取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取样地点选择
为检查沥青质量,装运前在生产厂或贮存地取样;当不能在生产厂或贮存地取样时,在交货地点当
时取样。
5 样品取样量
5.1 液体沥青样品量
液体沥青取样量为1L~4L(乳化沥青4L)。
5.2 固体或半固体样品量
5.2.1 半固体或未破碎的固体沥青取样量为4kg。
5.2.2 碎块或粉末状沥青的取样量为1kg~2kg。
6 盛样器
6.1 盛样器的种类
6.1.1 液体沥青(不包括乳化沥青)或半固体沥青盛样器宜为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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