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12145-2016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T 12145-2016 | 125 | GB/T 12145-2016 | 9秒内发货PDF |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12145-2016 (GB/T12145-2016) |
| 中文名称 |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
| 英文名称 | Quality criterion of water and steam for power plant and steam-generating equipmen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98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60.30 |
| 字数估计 | 15,164 |
| 发布日期 | 2016-02-24 |
| 实施日期 | 2016-09-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2145-2008 |
| 引用标准 | DL/T 1358-2014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在正常运行和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本标准适用于锅炉主蒸汽压力不低于3.8MPa(表压)的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 |
GB/T 12145-2016: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T 12145-2016 英文名称: Quality criterion of water and steam for power plant and steam-generating equipment
ICS 27.060.30
J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2145-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本标准与GB/T 12145-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蒸汽质量指标;
---修改了锅炉给水质量指标;
---修改了凝结水质量指标;
---修改了锅炉炉水质量指标;
---修改了补给水质量指标;
---修改了疏水和生产回水质量标准;
---修改了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质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杰玉、孙本达、柯于进、吴文龙。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2145-1989、GB/T 12145-1999、GB/T 12145-2008。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在正常运行和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主蒸汽压力不低于3.8MPa(表压)的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1358-2014 火力发电厂水汽分析方法 总有机碳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蒸汽质量标准
汽包炉和直流炉主蒸汽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5 锅炉给水质量标准
5.1 给水的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a 没有凝结水精处理除盐装置的水冷机组,给水氢电导率应不大于0.30μS/cm。
b 加氧处理溶解氧指标按表4控制。
液态排渣炉和燃油的锅炉给水的硬度,铁、铜含量,应符合比其压力高一级锅炉的规定。
5.2 当给水采用全挥发处理时,给水的调节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a 凝汽器管为铜管和其他换热器管为钢管的机组,给水pH值宜为9.1~9.4,并控制凝结水铜含量小于2μg/L。
无凝结水精除盐装置、无铜给水系统的直接空冷机组,给水pH值应大于9.4。
5.3 当采用加氧处理处理时,给水的调节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6 凝结水质量标准
6.1 凝结水质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a 直接空冷机组凝结水溶解氧浓度标准值为小于100μg/L,期望值小于30μg/L。配有混合式凝汽器的间接空
冷机组凝结水溶解氧浓度宜小于200μg/L。
b 凝结水有精除盐装置时,凝结水泵出口的钠浓度可放宽至10μg/L。
6.2 经精除盐装置后的凝结水质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
7 锅炉炉水质量标准
汽包炉炉水的电导率、氢电导率、二氧化硅和氯离子含量,根据水汽品质专门试验确定,也可按表7
控制,炉水磷酸根含量与pH指标可按表8控制。
a 汽包内有清洗装置时,其控制指标可适当放宽。炉水二氧化硅浓度指标应保证蒸汽二氧化硅浓度符合标准。
b 仅适用于炉水氢氧化钠处理。
8 锅炉补给水质量标准
锅炉补给水的质量应能保证给水质量符合标准可按表9控制。
9 减温水质量标准
锅炉蒸汽采用混合减温时,其减温水质量,应保证减温后蒸汽中的钠、铜、铁和二氧化硅的含量符合
表1的规定。
10 疏水和生产回水质量标准
10.1 疏水和生产回水的回收应保证给水质量符合表2的规定。
10.2 有凝结水精除盐装置的机组,回收到凝汽器的疏水和生产回水质量可按表10控制。
10.3 回收至除氧器的热网疏水质量可按表11控制。
10.4 生产回水还应根据回水的性质,增加必要的化验项目。
11 闭式循环冷却水质量标准
闭式循环冷却水的质量可按表12控制。
含铜系统 ≤20 8.0~9.2
12 热网补水质量标准
热网补水质量可按表13控制。
13 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质量标准
13.1 空心铜导线的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质量可按表14和表15控制。
13.2 空心不锈钢导线的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应控制电导率小于1.5μS/cm。
14 停(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标准
14.1 锅炉启动后,并汽或汽轮机冲转前的蒸汽质量可按表16控制,并在机组并网后8h内应达到表1
的标准值。
14.2 锅炉启动时,给水质量应符合表17的规定,在热启动时2h内、冷启动时8h内应达到表2的标
准值。
14.3 直流炉热态冲洗合格后,启动分离器水中铁和二氧化硅含量均应小于100μg/L。
14.4 机组启动时,无凝结水精处理装置的机组,凝结水应排放至满足表17给水水质标准方可回收。
有凝结水处理装置的机组,凝结水的回收质量应符合表18的规定,处理后的水质应满足给水要求。
14.5 机组启动时,应监督疏水质量。疏水回收至除氧器时,应确保给水质量符合表17要求;有凝结水
处理装置的机组,疏水铁含量不大于1000μg/L时,可回收至凝汽器。
15 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处理
15.1 当水汽质量劣化时,应迅速检查取样的代表性、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并综合分析系统中水汽质量
的变化,确认判断无误后,应按下列三级处理要求执行:
● 一级处理---有发生水汽系统腐蚀、结垢、积盐的可能性,应在72h内恢复至相应的标准值。
● 二级处理---正在发生水汽系统腐蚀、结垢、积盐,应在24h内恢复至相应的标准值。
● 三级处理---正在发生快速腐蚀、结垢、积盐,4h内水......
英文网页English: GB/T 12145-2016
相关标准: GB/T 16507.3|GB/T 18300|GB/T 10184|GB/T 16507.3|GB/T 12145-2016|GB/T 1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