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3521-2016 (GB/T13521-2016) | | 中文名称 | 冠形瓶盖 | | 英文名称 | Crown cap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2 | | 国际标准分类 | 55.160 | | 字数估计 | 9,986 | | 发布日期 | 2/24/2016 | | 实施日期 | 2016-05-15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3521-1992 | | 引用标准 | GB/T 191; GB/T 2520; GB/T 24180; GB/T 3729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由电镀锡(或镀铬)薄钢板制成的用于啤酒、饮料等食品包装的冠形瓶盖(以下简称“瓶盖”)的尺寸、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瓶口符合QB/T 3729的封口用瓶盖。其他材质容器的封口用瓶盖可参照执行。 |
GB/T 13521-2016: 冠形瓶盖
ICS 55.160
A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3521-1992
冠 形 瓶 盖
2016-02-24发布
2016-05-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13521-1992《冠形瓶盖》。与 GB/T 13521-1992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如下:
---修改了瓶盖的定义(见3);
---修改了瓶盖基本尺寸及其偏差的要求(见5.2);
---修改了密封性及瞬时耐压试验方法(见5.5.3);
---增加了瓶盖垫片聚乙烯等材料(见5.4.2、6.3);
---删除了瓶盖优级品和合格品的分级。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粮包装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华鹏瓶盖有限公司、浙江欣业包装有限公司、山东
民利达印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虞建卫、许迪兴、郑华明、沙启民、闫宪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3521-1992。
冠 形 瓶 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电镀锡(或镀铬)薄钢板制成的用于啤酒、饮料等食品包装的冠形瓶盖(以下简称
“瓶盖”)的尺寸、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瓶口符合QB/T 3729的封口用瓶盖。其他材质容器的封口用瓶盖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520 冷轧电镀锡薄钢板及钢带
GB/T 24180 冷轧电镀铬钢板及钢带
QB/T 3729 玻璃容器冠形瓶口尺寸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由周边有齿、形似皇冠的金属基体及其内嵌的密封垫片两部分组合而成一种瓶盖,用于密封符合
QB/T 3729规定的瓶口,以满足啤酒、饮料等有气密性要求的产品包装。
4 产品结构
瓶盖结构示意图见图1。
说明:
S---基体厚度;
D---外径;
d---内径;
H---盖高。
图1 结构示意图
5 要求
5.1 瓶盖外观
5.1.1 瓶盖不应有毛刺、疵点和裂痕等,不得沾有污物。
5.1.2 图案清晰、商标文字正确。
5.1.3 图案位置允差≤0.8mm。
5.1.4 瓶盖垫片应平整,无缺陷、异物。
5.1.5 瓶盖垫片和瓶盖粘结牢固。
5.2 瓶盖基本尺寸及偏差
瓶盖基本尺寸及偏差见表1。
表1 瓶盖基本尺寸及偏差 单位为毫米
名 称 基 本 尺 寸 偏差
基体厚度S 0.22~0.25 -
外径D 32.10 ±0.20
内径d 26.75 ±0.15
盖高H 6.00 6.60 ±0.15
齿数 21 -
注:特殊尺寸由供需双方商定。
5.3 瓶盖垫片
经杀菌处理,开瓶后垫片不自然脱离。
5.4 瓶盖材料
5.4.1 瓶盖基体材料:采用电镀锡薄钢板或电镀铬薄钢板,电镀锡薄钢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2520的
规定,电镀铬薄钢板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24180的规定。
5.4.2 瓶盖垫片:采用无异味,卫生指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材料。
5.5 瓶盖特性
5.5.1 耐磨性
25只瓶盖的滚动损耗值,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滚动损耗值 单位为毫克
类 别 滚动损耗值
单色 ≤17
双色 ≤20
三色 ≤25
四色 ≤30
5.5.2 耐腐蚀性
瓶盖经试验后除切边外无明显连续点状锈斑。
5.5.3 密封性
5.5.3.1 瞬时耐压:加压在压力至800kPa时不漏气。
5.5.3.2 持续耐二氧化碳泄漏量:≤3.5%。
6 试验方法
6.1 瓶盖外观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
6.2 瓶盖基本尺寸及偏差
使用通用或专用量规(最小分度不少于0.01mm)进行测量。
6.3 瓶盖垫片
瓶盖用封盖机封在装水的瓶口上,检测外径,在28.58mm~28.83mm之间;将封好的瓶子全部置
于恒温水浴箱中,经过温度70℃及时间30min杀菌处理,开瓶后垫片不自然脱离。
6.4 耐磨性试验
6.4.1 任取50只有垫片的瓶盖分为2组,每组25只,清洁样盖,称取质量,精确到0.1mg。
6.4.2 将瓶盖放入滚动损耗仪内,以20r/min的速度转动50min。磨耗仪采用玻璃材质滚筒(内径
100mm,壁厚4.5mm);内置两个磨块,材质为45号钢,质量为(75±5)g,尺寸为长40mm×宽25mm×
高10mm。
6.4.3 取出瓶盖,然后清洁瓶盖,称取质量,精确到0.1mg。
6.4.4 取两组瓶盖滚动前后质量差值的平均数为瓶盖滚动损耗值。
6.5 耐腐蚀性试验
6.5.1 把84mL的浓盐酸(密度为1.19g/cm3)徐徐加入700mL蒸馏水中,然后加200g硫酸铜完全
溶解于酸溶液中。
6.5.2 把瓶盖放入硫酸铜溶液中,充分浸泡30s取出,用水冲洗干净,观察除切边外的锈斑。
6.6 密封性试验
6.6.1 瞬时耐压
6.6.1.1 取10只带有完整垫片的瓶盖为一组,将瓶盖用封盖机封在装水的瓶口上,检测外径,在
28.58mm~28.83mm 之间,将其连接到装有单向阀和压力表耐压装置的瓶口上,瓶口应符合
QB/T 3729规定。
6.6.1.2 瓶盖封口后放入水箱中,对瓶内充气(压缩空气)加压,从600kPa开始,每升压100kPa停
1min,至压力800kPa或预定的压力值为止,观察有无漏气现象,并作记录。
6.6.2 持续耐二氧化碳泄漏量
6.6.2.1 将0.15mol/L浓度的盐酸溶液注入24只符合QB/T 3729-1999规定的瓶内,并在瓶内留存
3cm左右高度的空间。
6.6.2.2 按0.15mol/L浓度的盐酸溶液中加入12.6g的比例往瓶内放入片状碳酸氢钠,并立即用待测
瓶盖封瓶,封口后瓶盖外径为28.58mm~28.83mm。
6.6.2.3 将封好的瓶子全部置于恒温水浴箱中,经过温度62℃~68℃及时间30min的灭菌处理,并
注意有无漏气现象。
6.6.2.4 将灭菌后的瓶子置于20℃~25℃环境中,7d后取其半数瓶恒温至23℃,用CO2 测定仪测得
CO2 压力p1;其余在20℃~25℃环境中继续存放至21d,取其半数瓶恒温至23℃,再用CO2 测定仪
测得CO2 压力p2,将测得的两次CO2 压力进行对比,计算出相应的CO2 泄漏量,见式(1)。
CO2=
p1-p2
p1
×100% (1)
式中:
p1---灭菌后的瓶子室温7d后,测得CO2 的平均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p2---其余灭菌后的瓶子在室温下继续存放至21d,测得CO2 的平均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6.7 卫生性能
垫片及微生物指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标准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或批
检验应按货批或货组进行,按一次交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个货批。同一个货批,经双方协商,
可分为若干货组,货组应为整数倍的包装件。
7.2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产品的外观、基本尺寸、偏差及瞬时耐压。
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除5.4.1外本标准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原材料及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检验。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包装箱或包装袋上应附上合格的标签,注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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