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531-2017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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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531-2017 145 GB/T 14531-2017 3秒自动 办公家具 阅览桌、椅、凳
GB/T 14531-2008 679 GB/T 14531-2008 [PDF]天数 <=4 办公家具 阅览桌、椅、凳
GB/T 14531-1993 479 GB/T 14531-1993 [PDF]天数 <=4 图书用品设备 阅览桌椅技术条件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4531-2017 (GB/T14531-2017)
中文名称 办公家具 阅览桌、椅、凳
英文名称 Office furniture - Tables, chairs and stools for reading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81
国际标准分类 97.140
字数估计 18,167
发布日期 2017-12-29
实施日期 2018-07-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4531-2008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32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4531-2017 Office furniture--Tables, chairs and stools for reading ICS 97.140 Y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GB/T 14531-2008 办公家具 阅览桌、椅、凳 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要求 2 5 试验方法 8 6 检验规则 11 7 产品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1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禁用可分解芳香胺种类及名称 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14531-2008《办公家具 阅览桌、椅、凳》。本标准与 GB/T 14531-2008相 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木材材质要求和人造板材要求(见2008年版的4.1.2和4.1.3); ---修改了外观要求(见4.2,2008年版的4.2); ---增加了产品主要尺寸中桌椅(凳)主要尺寸配合(见4.3.1); ---删除了形状与位置公差中圆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008年版的4.4和5.4.5); ---修改了木制件表面理化性能中表面耐划痕、表面耐磨、表面耐干热、表面耐污染性能、耐光色牢 度要求和试验方法;删除了饰面层表面耐冷热循环要求和试验方法;增加了漆膜抗冲击要求和 试验方法(见4.5.1和5.5.1,2008年版的4.5.2和5.5.2); ---修改了金属件涂层理化性能中耐腐蚀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5.3和5.5.3.5,2008年版的4.5.3.2 和5.5.3.3); ---修改了软包件理化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5.4和5.5.4,2008年版的4.5.4和5.5.4); ---增加了附有固定灯具和插座的阅览桌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7.1和5.7.1); ---增加了产品面料中可分解芳香胺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7.3和5.7.3); ---修改了底脚着地平稳性测定(见5.4.5,2008年版的5.4.6);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6章,2008年版的第6章)。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办公用品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卓尔金属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远 洋保险设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家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阳 光安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金钱豹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富华家私制造有限公司、全友家私 有限公司、明珠家具股份公司、杭州恒丰家具有限公司、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励致洋行办公 家私有限公司、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山东欧普科贸有限公司、安 吉中兴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艾兰仕家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华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超、蒋永涛、郑洪连、顾强、聂建春、张国云、许俊、丁海新、张良、周光富、 杨义林、王建兵、徐耀平、王江林、王小杰、张加勇、孙津海、张焜、刘长生、李碧芸、陈升、王旭凯、曾兵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4531-1993、GB/T 14531-2008。 办公家具 阅览桌、椅、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阅览桌、椅、凳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图书馆、档案馆、阅览室等办公场所使用的阅览桌、椅、凳类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32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931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GB/T 2099.1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 3324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4689.20 皮革 涂层粘着牢度测定方法 GB/T 4893.1-2005 家具表面耐冷液测定法 GB/T 4893.2-2005 家具表面耐湿热测定法 GB/T 4893.3-2005 家具表面耐干热测定法 GB/T 4893.4-201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4部分: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 GB/T 4893.7-201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7部分:耐冷热温差测定法 GB/T 4893.8-201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8部分:耐磨性测定法 GB/T 4893.9-201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9部分:抗冲击测定法 GB/T 5296.6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 GB/T 6669-2008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 GB/T 6670-2008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落球法回弹性能的测定 GB/T 6739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 7000.201-2008 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10357.1-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357.2-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2部分:椅凳类稳定性 GB/T 10357.3-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357.7-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GB/T 13667.1-2015 钢制书架 第1部分:单、复柱书架 GB/T 17657-2013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20400 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 QB/T 3826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在图书、信息、档案、资料等办公场所进行伏案阅览的家具及配套坐具。 4 要求 4.1 木材含水率(基本项目) 木材应经干燥处理,木材含水率应为8%~(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1%)。我国各 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按GB/T 3324规定。 4.2 外观 外观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中“*”记号表示该单项中有2项以上(含2项)检验内容,若有一项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 应按一个不合格计数。若某缺陷明显到足以影响产品质量时则作为基本项目判定。 表1 外观要求 序号 检 验 项 目 要 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木制件 外观 贯通裂缝 应无贯通裂缝 √ 虫蛀 木家具中不应有虫蛀现象 √ 腐朽材 外表应无腐朽材,内表轻微腐朽面积不应超过零件 面积的20% 树脂囊 外表和存放物品部位用材应无树脂囊 √ 节子 外表节子宽度不应超过材宽的1/3,直径不超过 12mm(特殊设计要求除外) 死节、孔洞、夹皮和 树脂道、树胶道 应进行修补加工(最大单个长度或直径小于5mm 的缺陷不计),修补后缺陷数外表不超过4个,内表 不超过6个(设计要求除外) 其他轻微材质缺陷 如裂缝(贯通裂缝除外)、钝棱等,应进行修补加工 √ 人造板件 外观 干花、湿花 污斑 表面划痕 外表应无干花、湿花 √ 内表干花、湿花面积不超过板面的5% √ 同一板面外表,允许1处,面积在3mm2~30mm2内 √ 外表应无明显划痕 √ 表1(续) 序号 检 验 项 目 要 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人造板件 外观 表面压痕 色差 鼓泡、龟裂、分层 外表应无明显划痕 外表应无明显色差 外表应无鼓泡、龟裂、分层 五金件 外观 电镀件 喷涂件 金属合金件 焊接件 镀层表面应无锈蚀、毛刺、露底 镀层表面应光滑平整,应无起泡、泛黄、花斑、烧焦、 裂纹、划痕和磕碰伤等 涂层应无漏喷、锈蚀 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 飞漆等 应无锈蚀、氧化膜脱落、刃口、锐棱 表面细密,应无裂纹、毛刺、黑斑等 焊接部位应牢固,应无脱焊、虚焊、焊穿 焊缝均匀,应无毛刺、锐棱、飞溅、裂纹等缺陷 *√ *√ *√ *√ 玻璃件外观 外露周边应磨边处理,安装牢固 √ 玻璃应光洁平滑,不应有裂纹、划伤、沙粒、疙瘩和 麻点等缺陷 *√ 软包件要求 包覆的面料拼接对称图案应完整;同一部位绒面料 的绒毛方向应一致;不应有明显色差 *√ 包覆的面料不应有划痕、色污、油污、起毛、起球 *√ 软面包覆表面应:1)平服饱满、松紧均匀,不应有明 显皱折;2)有对称工艺性皱折应匀称、层次分明 *√ 软面嵌线应:1)圆滑挺直;2)圆角处对称;3)无明显 浮线、明显跳针或外露线头 *√ 外露泡钉:1)排列应整齐,间距基本相等;2)不应有 泡钉明显敲扁或脱漆 *√ 木工要求 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 √ 板件或部件在接触人体或贮物部位不应有毛刺、刃 口或棱角 板件或部件的外表应光滑,倒棱、圆角、圆线应均匀 一致 *√ 贴面、封边、包边不应出现脱胶、鼓泡或开裂现象 √ 贴面应严密、平整,不应有明显透胶 √ 榫、塞角、零部件等结合处不应断裂 √ 零部件的结合应严密、牢固 √ 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不应有少件、透钉、漏钉(预 留孔、选择孔除外) 表1(续) 序号 检 验 项 目 要 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木工要求 各种配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牢固,结合处应 无开裂或松动 启闭部件安装后应使用灵活 √ 雕刻的图案应均匀、清晰、层次分明,对称部位应对 称,凹凸和大挖、过桥、棱角、圆弧处应无缺角,铲底 应平整,各部位不应有锤印或毛刺。每项缺陷数不 超过4处 *√ 车木的线形应一致,凹凸台阶应匀称,对称部位应 对称,车削线条应清晰,加工表面不应有崩茬、刀 痕、砂痕。每项缺陷数不超过4处 *√ 漆膜 外观 同色部件的色泽应相似 √ 应无褪色、掉色现象 √ 涂层不应有皱皮、发粘或漏漆现象 √ 涂层应平整光滑、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应 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裂纹、雾光、白棱、白点、鼓 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每项缺陷 数不超过4处 4.3 主要尺寸与尺寸偏差 4.3.1 主要尺寸 主要尺寸应符合表2规定。特殊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定,并在合同中明示。 表2 主要尺寸 单位为毫米 序号 产 品 检 验 项 目 要 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阅览桌 桌面高 桌下净空宽 桌下净空高 680~760 √ ≥520 √ ≥580 √ 阅览椅(凳) 椅凳面高 硬面 软面(包括下沉面) 扶手椅内宽 400~440 √ 400~460 √ ≥480 √ 桌椅(凳) 主要尺寸配合 桌面与椅凳座面配合高差 桌下净空高与椅凳座面配合高差 250~320 √ ≥200 √ 4.3.2 尺寸偏差(一般项目) 产品外形尺寸宽度、深度和高度极限允许偏差为±5mm。 4.4 形状与位置公差 产品的形状与位置公差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形状与位置公差 单位为毫米 序号 检 验 项 目 要 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1 邻边垂直度 面板、框架 对角线长度< 1000 对角线长度≥1000 ≤2.0 ≤3.0 2 翘曲度 面板、正视面板件 对角线长度≥1400 700≤对角线长度< 1400 对角线长度< 700 ≤3.0 ≤2.0 ≤1.0 3 水平偏差 桌面水平偏差 ≤0.7% √ 4 平整度 面板、正视面板件 ≤0.20 √ 5 底脚平稳性 底脚与水平面间距 ≤2.0 √ 4.5 理化性能 4.5.1 木制件表面理化性能 木制件表面理化性能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木制件表面理化性能 序号 分 类 检 验 项 目 要 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软、硬质覆面 表面耐划痕 表面耐磨 表面耐干热 表面耐污染 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 加载1.5N,表面无大于90%的连续划痕或 表面装饰花纹无破坏现象 图案 磨100r后应保留50%以上花纹 素色 磨350r后应无露底现象 应不低于3级 选用第2组和第3组中带有“*”标记的污 染物。应不低于3级 应不小于4级 表4(续) 序号 分 类 检 验 项 目 要 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漆膜 附着力 耐冷热温差 耐磨性 耐干热 耐湿热 耐液性 抗冲击 涂层交叉切割法。应不低于3级 高温(40±2)℃,相对湿度(95±3)%,1h。 低温(-20±2)℃,1h。3周期。应无鼓泡、 裂缝和明显失光 磨1000r后应不低于3级 70℃,20min。应不低于3级 70℃,20min。应不低于3级 10%碳酸钠溶液,24h;10%乙酸溶液,24h。 应不低于3级 冲击高度50mm。应不低于3级 4.5.2 金属件电镀层理化性能 经盐雾试验18h,直径1.5mm以下的锈点≤20点/dm2,其中直径1.0mm以上的锈点不超过5点 (离边缘2mm以内不计)。 4.5.3 金属件涂层理化性能 金属件涂层理化性能应符合表5要求。 表5 金属件涂层理化性能 序号 检 验 项 目 要 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1 硬度 铅笔硬度≥H,应无永久性压痕、擦伤、刮破 √ 2 冲击强度 冲击高度400mm,应无剥落、裂纹、皱纹 √ 3 附着力 应不低于2级 √ 耐腐蚀 100h内,观察在溶液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鼓泡产生 100h后,检查划道两侧3mm外,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 光等现象 4.5.4 软包件理化性能 软包件理化性能应符合表6要求。 表6 软包件理化性能 序号 检 验 项 目 要 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座面泡沫塑料 回弹率(不包括慢回弹海绵) ≥35% √ 75%压缩永久变形 ≤10.0% √ 3 座面皮革涂层粘着牢度 ≥2.5N/10mm √ 4 面料耐干摩擦色牢度 应不小于4级 √ 4.6 力学性能 4.6.1 强度和耐久性 强度和耐久性应符合表7要求。 表7 强度和耐久性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1) 所有零部件无断裂或豁裂; 2) 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 3) 五金连接件应无松动; 4) 活动部件开关应灵便; 5) 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4.6.2 稳定性 稳定性应符合表8要求。 表8 稳定性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桌类稳定性 椅凳类稳定性 产品应无倾翻现象 4.7 安全性要求(基本项目) 4.7.1 附有固定灯具和插座的阅览桌 4.7.1.1 灯具部分应采用符合GB 7000.201-2008要求的Ⅰ类或Ⅱ类灯具。 4.7.1.2 插座部分应采用符合GB/T 2099.1要求的具有加强保护的插座。 4.7.1.3 灯具和插座的导电部件不应与家具部件接触。 4.7.1.4 电源线应采用导线管(槽)固定安装。 4.7.1.5 电源线通过家具尖锐部位应有防止电源线绝缘层被刺(割)破的绝缘衬管。 4.7.2 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 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和可迁移元素限量应符合GB 18584的规定。 4.7.3 产品面料中可分解芳香胺 产品面料中不应检出可分解芳香胺。禁用可分解芳香胺的种类及名称参见附录A。 5 试验方法 5.1 木材含水率测定 采用误差不大于±1%的木材含水率测定仪进行测定。选择距离部件离地高度100mm以上的任 意三个部位测定,计算三个部件的含水率平均值,作为试件的木材含水率。仲裁检验按GB/T 1931的 规定进行测定。 5.2 外观性能测定 5.2.1 木制件涂层掉色 在产品外表和内部的涂饰部位分别检验三处,徒手使用以清水湿润的脱脂白纱布适度用力在每处 来回揩擦3次,揩擦的往复距离为200mm~300mm。观察纱布上是否带有涂饰部位上的颜色。 5.2.2 其他外观项目 应在自然光下或光照度为300lx~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例如40W 日光灯)下,视距为 700mm~1000mm内,由三人共同检验,以多数相同结论为检验结果。 5.3 主要尺寸与尺寸偏差测定 以分度值不大于1mm的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要求中的产品尺寸。产品宽、深、高的实测值与标 识值的差值即为尺寸偏差。 5.4 形状与位置公差测定 5.4.1 邻边垂直度 用分度值不低于1mm的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产品的矩形面(部件)的两条对角线的长度,其差值 即为邻边垂直度的测定值。 5.4.2 翘曲度 应采用精确度不低于0.1mm的翘曲度测定器具。选择翘曲度最严重的板件,将器具放置在板件 的对角线上进行测量,以其中最大距离为翘曲度测定值。 5.4.3 水平偏差 用分度值不低于1mm的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桌面一组对边中点的离地高度,其差值与边长的比 值即为水平偏差的测定值。 5.4.4 平整度 采用精确度不低于0.01mm的平整度测定器具。选择不平整程度最严重的三个板件,测量其表面 上0mm~150mm长度内与基准直线间的距离,以其中最大距离为平整度的测定值。 5.4.5 底脚平稳性 将试件放置在平板上或平整地面上,采用精确度不低于0.01mm的塞尺测量底脚或底面与平板间 的距离,记录最大值为测量值。 5.5 理化性能测定 5.5.1 木制件表面理化性能测定 5.5.1.1 软、硬质覆面表面耐划痕 按GB/T 17657-2013中4.39的规定进行测定,试件数为1件,宜在产品上取得。 5.5.1.2 软、硬质覆面表面耐磨 按GB/T 17657-2013中4.44的规定进行测定,试件数为3件,宜在产品上取得。 5.5.1.3 软、硬质覆面表面耐干热 按GB/T 17657-2013中4.46的规定进行测定,选取一个试验区域进行试验。 5.5.1.4 软、硬质覆面表面耐污染 按GB/T 17657-2013中4.40的规定进行测定,每种污染物各选取一个试验区域进行试验。 5.5.1.5 软、硬质覆面耐光色牢度 试件的长宽尺寸应按设备试件夹的形状和尺寸而定,按GB/T 17657-2013中4.30的规定进行测 定,试件数量为1件,宜在产品上取得。 5.5.1.6 漆膜附着力 按GB/T 4893.4-2013的规定进行测定,选取一个试验区域进行试验。 5.5.1.7 漆膜耐冷热温差 按GB/T 4893.7-2013的规定进行测定,选取一个试验区域进行试验。 5.5.1.8 漆膜耐磨性 按GB/T 4893.8-2013的规定进行测定,选取三个试验区域进行试验。 5.5.1.9 漆膜耐干热 按GB/T 4893.3-2005的规定进行测定,选取一个试验区域进行试验。 5.5.1.10 漆膜耐湿热 按GB/T 4893.2-2005的规定进行测定,选取一个试验区域进行试验。 5.5.1.11 漆膜耐液性 按GB/T 4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