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7852-2018 (GB/T17852-2018) | | 中文名称 |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几何公差 轮廓度公差标注 | | 英文名称 | Geometrical product specifications (GPS) -- Geometrical tolerancing -- Profile toleranc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100.20 | | 字数估计 | 38,342 | | 发布日期 | 2018-09-17 | | 实施日期 | 2019-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7852-199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7852-2018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几何公差 轮廓度公差标注
Geometrical product specifications (GPS) -- Geometrical tolerancing -- Profile tolerancing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组成要素与导出要素的几何公差标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GB/T 1182-2018定义的线轮廓度与面轮廓度特征符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82-2018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几何公差 形状、方向、位置与跳动公差标注(ISO
1101:2017,MOD)
GB/T 4249-2018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基本原理 概念、原理与规则(ISO 8015:2011,
MOD)
GB/T 17851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几何公差 基准和基准体系(GB/T 17851-2010,
ISO 5459:1981,MOD)
GB/Z 24637.1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通用概念 第1部分:几何规范和验证的模式
(GB/Z 24637.1-2009,ISO/T S17450-1:2005,IDT)
GB/T 24734 产品技术文件 数字产品定义的数据规程(GB/T 24734-2009,ISO 16792:2006,
NEQ)
3 术语和定义
GB/T 1182-2018、GB/T 4249-2018、GB/T 17851、GB/Z 24637.1、ISO 17450-3、ISO 2243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轮廓度公差标注
采用线轮廓度符号或面轮廓度符号的几何公差标注。
3.2
线轮廓
线要素的属性。
3.3
面轮廓
面要素的属性。
3.4
未受约束的自由度
不能使公差带确定的自由度。
4 符号
几何特征的符号见表1。
5 轮廓度公差标注的规则
5.1 概述
关于基本几何公差标注中的轮廓度公差标注部分,见GB/T 1182-2018。
当图样与CAD模型结合使用时,应在图样中标注明确的CAD模型参照信息并且CAD模型应符
合GB/T 24734。
5.2 轮廓度公差标注的缺省规则
5.2.1 规则A:理论正确要素(TEF)的定义
可使用理论正确尺寸(TED)定义被测要素的理论正确要素(TEF),或将其整合在CAD模型中。
对于尺寸要素,应定义其TEF的公称形状,但TEF的公称尺寸可不定义,见图4b)。
5.2.2 规则B:被测要素的类型
GB/T 1182-2018中第6章已给出区分被测要素是组成要素或导出要素的标注规则。
当公差框格中的特征符号是面轮廓度符号时,被测要素是组成或导出要素。
当公差框格中的特征符号是线轮廓度符号时,被测要素是:
---导出要素(见B.15);
---在已标识的组成或导出面上某一规定方向下的任意线要素(见B.14);或
---在已标识的组成或导出面上的某一规定线要素。
如果被测要素是面要素上标识的线要素,那么该线要素的位置应使用TED来标识。
如果被测要素是标识的面要素上某一规定方向下的任意线要素,那么该线要素的方向应使用相交
平面框格来标识,见GB/T 1182-2018第13章。
5.2.3 规则C:公差带的定义
见图2。
除非另有规定,对于面轮廓度特征,公差带应限定在直径等于公差值、球心位于TEF上的一系列球
的两等距包络面之间,见规则E、规则F与规则H。
除非另有规定,对于线轮廓度特征,当公差值为常值,且前面未标注ϕ 时,公差带应限定在直径等
于公差值,圆心位于TEF上的一系列圆的两等距共面线之间,见规则E、规则F与规则H。
除非另有规定,对于线轮廓度特征,当被测要素是导出线且公差值前标注了ϕ时,公差带应限定在
直径等于公差值、球心位于TEF上的一系列球的包络圆管之内,见规则H。
5.3 使用附加规范元素的轮廓度公差标注规则
5.3.1 规则D:被测要素规范元素
如果被测要素不是一个完整的单一要素,应使用GB/T 1182-2018给出的工具来标注,例如SZ、
CZ、UF、“全表面”、“全周”与“区间”,或查询CAD模型(见B.5,注2)。为防止歧义,在几何规范中,“全
表面”与“全周”应与SZ、CZ或UF之一共同使用,除非公差带所有未受约束的自由度均已由基准系锁定。
5.3.2 规则E:不对称公差带
对于组成要素,如果公差带不是根据规则C对称布置的,那么应使用UZ。此规则在GB/T 1182-
2018的8.2.2.1.3中给出。
5.3.3 规则F:线性偏置公差带
若可不规定公差带相对于TEF的偏置量,但是偏置量应为一个常值,则应在公差框格中标注OZ。
此规则在GB/T 1182-2018的8.2.2.1.4.1中给出。
当公差带不考虑公称尺寸时,对于线性尺寸要素应标注OZ修饰符,见图4a)。若TEF的形状已定
义,但该TEF的公称线性尺寸未定义,则应标注OZ修饰符,见图4b)。
a) 有OZ标注,且已用TED定义其公
称尺寸的球的面轮廓度规范
b) 有OZ标注,且公称尺寸未定
义的球的面轮廓度规范
注:公差带中心面的直径是可变的。
图4 有OZ修饰符的线性尺寸要素面轮廓度规范
注:因为对偏置量没有限定,所以有OZ修饰符的规范,诸如图4a)与b)中的规范,通常会与无OZ修饰符且使用较大公差的规范组合使用,如图1中的规范。当同时满足两个公差时,该组合可将被测要素的形状控制在较大的固定公差带范围内。
5.3.4 规则G:角度偏置公差带
对于角度尺寸要素,当公差带不考虑公称尺寸时,应标注VA修饰符(可变角度尺寸)。若TEF的
形状已定义,但 TEF的公称角度尺寸未定义,应标注 VA修饰符。
5.3.5 规则H:变宽度公差带
若公差带宽度可变,应使用GB/T 1182-2018的8.2.2.1.1给出的工具来标注。
5.3.6 规则I:滤波要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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