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8669-2025 (GB/T18669-2025) | | 中文名称 | 船用锚链和系泊链钢 | | 英文名称 | Steel for ship anchor chain and offshore mooring chain cabl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44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70 | | 字数估计 | 16,115 |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 实施日期 | 2026-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2969-2016, GB/T 18669-2012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8669-2025: 船用锚链和系泊链钢
ICS 77.140.70
CCSH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8669-2012、GB/T 32969-2016
船用锚链和系泊链钢
2025-06-30发布
2026-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对GB/T 18669-2012和GB/T 32969-2016的整合修订。本文件代替GB/T 18669-
2012《船用锚链圆钢》和GB/T 32969-2016《系泊链钢》。与GB/T 18669-2012和GB/T 32969-2016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增加了四级锚链钢级及代码,增加了六级系泊链钢级及代码(见第1章,GB/T 18669-
2012的第1章,GB/T 32969-2016的第1章);
---更改了级别及代码 (见第4章,GB/T 32969-2016的第4章);
---删除了牌号表示方法(见GB/T 18669-2012的第4章);
---更改了端头形状(见6.3,GB/T 18669-2012的5.3.3和GB/T 32969-2016的6.3);
---更改了化学成分(见表3、表4,GB/T 18669-2012的表2和GB/T 32969-2016的表3);
---更改了制造方法(见7.2,GB/T 18669-2012的6.2和GB/T 32969-2016的7.2);
---更改了交货状态(见7.3,GB/T 18669-2012的6.3和GB/T 32969-2016的7.3);
---更改了力学性能(见表6、表7,GB/T 18669-2012的表3和GB/T 32969-2016的表5);
---更改了低倍(见7.6,GB/T 32969-2016的7.7);
---更改了非金属夹杂物(见7.7,GB/T 32969-2016的7.8);
---更改了力学性能试验取样(见8.2,GB/T 18669-2012的7.3和GB/T 32969-2016的8.2);
---更改了系泊链钢氢脆(见8.3,GB/T 32969-2016的8.3);
---更改了复验及判定(见9.3,GB/T 32969-2016的9.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正茂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小林、李芸、梁佰战、王雪原、姜振业、李鹏超、陈伟、朱林放、刘宝石、王玉婕、
翟蛟龙、林鹏、尹修刚、游大军、解洪超、宋才元、詹晓琴、孟羽、徐昊驰、王璐。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2年首次发布为GB/T 18669-2002《船用锚链圆钢》,2012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
修订,与GB/T 32969-2016《系泊链钢》整合。
船用锚链和系泊链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船用锚链钢(M2、M3、M4级)和系泊链钢(R3、R3S、R4、R4S、R5、R6级)的级别及代
码、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直径为13mm~225mm的热轧船用锚链钢和海洋石油开采的浮式生产系统、
半潜式钻井平台、单点系泊链结构、浮式生产储油轮及其他海洋开发设施用公称直径为30mm~
250mm的热轧系泊链钢(以下简称圆钢)。
2 规范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29 钢铁及合金 铅含量的测定 载体沉淀-二甲酚橙分光光度法
GB/T 223.31 钢铁及合金 砷含量的测定 蒸馏分离-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4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载体沉淀-钼蓝光度法测定锑量
GB/T 223.5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苯基荧光酮-溴化十六烷基三甲基胺直接光度法测定
锡量
GB/T 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7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80 钢铁及合金 铋和砷含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GB/T 223.82 钢铁 氢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或红外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162-2022 锻轧钢棒超声检测方法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0561-2023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260 圆钢涡流检测方法
GB/T 11261 钢铁 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情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制造船用锚链所用的圆钢。
3.2
制造系泊链所用的圆钢。
3.3
黑皮材 blacksurfacesteel
表面未经剥皮的热轧材或退火材。
3.4
剥皮材 flakesteel
经砂轮剥皮或车削剥皮加工后的圆钢。
4 级别及代码
圆钢根据其抗拉强度的指标分为不同的级别及代码,见表1。
表1 级别及代码
类别 抗拉强度/MPa 级别 级别代码
船用锚链钢
≥490 二级锚链钢 M2
≥690 三级锚链钢 M3
≥770 四级锚链钢 M4
表1 级别及代码 (续)
类别 抗拉强度/MPa 级别 级别代码
系泊链钢
≥690 三级系泊链钢 R3
≥770 三级半系泊链钢 R3S
≥860 四级系泊链钢 R4
≥960 四级半系泊链钢 R4S
≥1000 五级系泊链钢 R5
≥1100 六级系泊链钢 R6
5 订货内容
按本文件订货的合同或订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本文件编号;
b) 产品名称;
c) 牌号;
d) 规格;
e) 重量(或数量);
f) 表面交货状态,例如黑皮材或剥皮材;
g) 热处理交货状态,例如热轧或退火状态;
h) 特殊要求。
6 尺寸、外形、重量
6.1 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圆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系泊链钢的
直径及允许偏差也可按附录A交货。
表2 圆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类别 公称直径 公称直径偏差
不圆度 每米弯曲度 总弯曲度
不大于
船用锚链钢
13~20
>20~30
>30~50
>50~80
±0.35
±0.40
±0.50
±0.70
公称直径公差的50%
公称直径公差的50%
公称直径公差的50%
公称直径公差的65%
4.0 圆钢长度的0.40%
表2 圆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续)
单位为毫米
类别 公称直径 公称直径偏差
不圆度 每米弯曲度 总弯曲度
不大于
船用锚链钢
>80~110
>110~150
>150~200
>200~225
±1.00
±1.30
±1.80
±2.50
公称直径公差的70%
公称直径公差的70%
公称直径公差的70%
公称直径公差的70%
4.0 圆钢长度的0.40%
系泊链钢
30~50
>50~65
>65~80
>80~100
>100~125
>125~160
>160~200
>200~250
±0.5
±0.7
±1.0
±1.2
±1.4
±1.6
±1.8
±2.0
公称直径公差的65%
公称直径公差的70%
公称直径公差的75%
2.5
3.0
圆钢长度的0.40%
6.2 长度及允许偏差
圆钢的一般交货长度为3000mm~8000mm。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按定、倍尺
长度交货,其长度允许偏差为+50 0 mm。
6.3 端头形状
6.3.1 圆钢两端的切斜度应不大于公称直径的20%,最大应不超过15mm;采用剪切机剪切的端头允
许存在局部变形,其长度不超过20mm。
6.3.2 圆钢端部不应有马蹄形、飞边、毛刺及影响使用的切斜和压扁。
6.4 重量
圆钢以实际重量交货,每捆重量一般不大于4t。非定尺部分应单独打捆,非定尺交货重量不大于
整批圆钢重量的5%。
7 技术要求
7.1 牌号和化学成分
7.1.1 船用锚链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
7.1.2 系泊链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4的规定。
7.1.3 各船级社船用锚链和系泊链钢牌号对照表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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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
1866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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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
1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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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圆钢的氧含量和氮含量应在钢坯或钢材上取样测定,氧含量应不大于0.0020%,氮含量应不大
于0.0090%。
7.1.5 系泊链钢中残余及有害元素含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系泊链钢中残余及有害元素含量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
Sn Sb As Pb Bi H
0.030 0.010 0.040 0.0020 0.010 0.0002
注:真空脱气后在线测定氢含量。
7.1.6 圆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7.2 制造方法
7.2.1 圆钢应采用转炉或电炉冶炼,并经炉外精炼,系泊链钢还应采用真空脱气处理。
7.2.2 圆钢的压缩比应不小于5。
7.3 交货状态
7.3.1 圆钢以热轧状态或软化退火状态交货。
7.3.2 圆钢表面以黑皮材或剥皮材状态交货。
7.4 力学性能
7.4.1 船用锚链钢的力学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船用锚链钢的力学和工艺性能
级别
代码
牌号
力学性能和推荐热处理工艺a,b,c,d
上屈服
强度
ReH/MPa
抗拉
强度
Rm/MPa
断后伸
长率
A/%
断面收
缩率
Z/%
温度/℃
冲击吸
收能量
KV2/J
试料状态
M2 CM490 ≥295 490~690 ≥22 - 0 ≥27 热轧或热处理
M3 CM690 ≥410 ≥690 ≥17 ≥40
-20
≥60
≥35
热处理
M4 CM770 ≥490 ≥770 ≥15 ≥50
-20
≥100
≥80
热处理
注:船用锚链钢的试料热处理制度为正火、正火+回火或淬火+回火任一种。
a M2船用锚链钢的弯曲试验为180°,D=1.5d。其中D 为弯曲压头直径,d为试样直径;直径不小于25mm的
圆钢弯曲试验,如试样不经切削则弯曲压头直径应较表6所列数据再加一个“d”。当供方可保证弯曲试验合格
时,可不做检验。
b 船用锚链钢的冲击试验温度应在订货时注明,未注明时做0℃冲击试验。
c 船用锚链钢在3个冲击试验结果中,允许有一个值小于规定值,但不应小于规定值的70%。
d 公称直径小于16mm的船用锚链钢不做冲击试验。
7.4.2 系泊链钢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
7.4.3 系泊链钢试料经整体热处理之后取样,进行拉伸、氢脆、冲击、硬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7的
规定。
表7 系泊链钢的力学性能
级别
代码
牌号
力学性能和推荐热处理工艺
规定塑
性延伸
强度
Rp0.2/
MPa
抗拉
强度
Rm/MPa
屈强比
Rp0.2/Rm
断后伸
长率
A/%
断面收
缩率
Z/%
Z1/Z2 温度/℃
冲击吸
收能量
KV2/J
表面
硬度
HBW
推荐热
处理
工艺
R3 30Mn2 ≥410 ≥690 ≤0.92 ≥17 ≥50 -
-20
≥100
≥80
R3S 25MnCrMo ≥490 ≥770 ≤0.92 ≥15 ≥50 ≥0.85
0 ≥100 -
-20 ≥80 -
R4 23MnCrNiMo ≥580 ≥860 ≤0.92 ≥12 ≥50 ≥0.85-20 ≥80 -
R4S 21MnCrNiMo ≥700 ≥960 ≤0.92 ≥12 ≥50 ≥0.85-20 ≥80 ≤330
R5 21Cr2NiMo ≥760 ≥1000 ≤0.92 ≥12 ≥50 ≥0.85-20 ≥80 ≤340
R6 23Cr3NiMo ≥900 ≥1100 ≤0.95 ≥12 ≥50 ≥0.85-20 ≥60 ≤360
880℃~
920℃
淬火,
570℃~
660℃
回火
注1:系泊链钢在3个冲击试验结果中,允许有一个值小于规定值,但不应小于规定值的70%。
注2:Z1 为未经缓冷处理的断面收缩率,Z2 为经过缓冷处理(250℃,2h保温)后的断面收缩率。Z1/Z2 指Z1
除以Z2 的比值。
7.5 淬透性
R4S、R5和R6级系泊链钢应进行淬透性检测,试料按表7推荐的热处理工艺,经调质热处理之
后,检测试料芯部和距离表面三分之一半径处的硬度值,芯部硬度和距离表面三分之一半径处的硬度值
之比应不低于85%。
7.6 低倍
圆钢横截面酸浸低倍组织试片上,不应有目视可见的缩孔、气泡、裂纹、白点。合格级别应符合表8
的规定。
表8 低倍组织
类别
中心疏松 一般疏松 锭型偏析 中心偏析
合格级别/级 不大于
船用锚链钢 3.0 3.0 3.0 3.0
系泊链钢 2.0 2.0 2.0 2.0
7.7 非金属夹杂物
圆钢的非金属夹杂物合格级别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圆钢的非金属夹杂物合格级别
类别
A B C D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DS
合格级别/级 不大于
船用锚链钢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
系泊链钢 2.0 1.5 2.0 1.5 1.5 1.5 2.0 1.5 2.5
7.8 晶粒度
圆钢应按GB/T 6394进行奥氏体晶粒度检验,船用锚链钢的合格级别应为5级或更细,系泊链钢
的合格级别应为6级或更细。
7.9 内部质量
系泊链钢应按GB/T 4162-2022逐支进行超声波探伤,轧材内部不应有缩孔、裂纹和白点,合格级
别为B级。
7.10 表面质量
7.10.1 船用锚链钢表面不应有裂纹、结疤、夹渣和折叠;表面允许有局部拉裂、凹坑、麻点和划痕,但缺
陷的深度或高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应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之半;表面缺陷允许清除,不应进行横向清
理,清理处应圆滑无棱角,清理宽度应不小于清理深度的5倍。清理深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应超过允
许公差之半。同一截面达到最大清理深度不应多于一处。
7.10.2 系泊链钢应逐支采用涡流或其他无损检测方法进行表面质量检测,钢材表面不应有裂纹、结
疤、夹渣和折叠。允许对深度不超过圆钢公称直径1%的缺陷进行修磨去除,但修磨痕迹应平滑,同一
截面的修磨不应多于3处。
8 试验方法
8.1 化学成分分析
钢的化学成分分析应按GB/T 4336、GB/T 11261、GB/T 20123、GB/T 20124或其他通用的试验方
法进行分析,仲裁时,按 GB/T 223.5、GB/T 223.9、GB/T 223.11、GB/T 223.14、GB/T 223.17、
GB/T 223.23、GB/T 223.26、GB/T 223.29、GB/T 223.31、GB/T 223.40、GB/T 223.47、GB/T 223.50、
GB/T 223.53、GB/T 223.59、GB/T 223.64、GB/T 223.67、GB/T 223.71、GB/T 223.80、GB/T 223.82的
规定。
8.2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
8.2.1 对直径不大于40mm的船用锚链钢应保留圆钢轧制面,不经切削加工进行拉伸试验,当试验机
能力不够时,允许将试样进行车削,按GB/T 2975的规定切取冲击样坯。对直径大于40mm的圆钢按
图1所示位置切取拉伸和冲击样坯。
8.2.2 系泊链钢在任意一根钢材的任意端取一试料,按推荐的热处理工艺进行整体热处理以后,对直
径不大于40mm的圆钢,按GB/T 2975的规定切取样坯。对直径大于40mm的圆钢,按图1所示位
置切取拉伸和冲击样坯。
图1 取样位置示意图
8.3 系泊链钢氢脆
8.3.1 试料取自浇注开始及浇注末期铸坯所对应的钢材。
8.3.2 试料按推荐的热处理工艺进行整体热处理以后,从芯部取两个拉伸试样,试样毛坯尺寸为
ϕ14mm,一个拉伸试样在试样加工后1.5h以内进行拉伸试验;另一个拉伸试样在250℃进行2h保温
后,再进行拉伸试验。
8.3.3 应变速率小于或等于0.0003/s,拉伸过程应控制在不小于10min,拉伸至断裂。两组拉伸试样
的断面收缩率之比应符合表7的规定。
8.4 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
每批圆钢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船用锚链钢 系泊链钢
1 化学成分 1个/炉 GB/T 20066 见8.1 √ √
2 拉伸 1个/批 GB/T 2975,任一根圆钢 GB/T 228.1和8.2 √ √
3 弯曲 1个/批 GB/T 2975 GB/T 232 √ -
4 氢脆 2个/炉
该炉浇铸开始及浇铸末期
的铸坯所对应的轧材
见8.3 - √
5 冲击 3个/批 GB/T 2975,任一根圆钢 GB/T 229和8.2 √ √
6 表面硬度 3个/批 不同根圆钢 GB/T 231.1 - √
7 淬透性 1个/批 任一根圆钢 GB/T 231.1 - √
8 低倍 2个/批 不同根圆钢 GB/T 226、GB/T 1979 √ √
表10 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 (续)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船用锚链钢 系泊链钢
非金属夹
杂物
2个/批 不同根圆钢
GB/T 10561-2023
中A法
√ √
10 晶粒度 1个/批 任一根圆钢 GB/T 6394 √ √
11 内部质量 逐支 整支圆钢 GB/T 4162-2022 - √
12 表面质量 逐支 整支圆钢
GB/T 11260或
其他无损检测方法
目视 √
13 外形尺寸 逐支 整支圆钢 卡尺或样板 √ √
9 检验规则
9.1 检查和验收
圆钢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需方有权按本文件进行验收。
9.2 组批规则
圆钢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炉号、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热处理
制度的钢材组成。
9.3 复验及判定
9.3.1 船用锚链钢检验项目的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GB/T 2101的规定。
9.3.2 系泊链钢的力学性能试验初检不合格,允许调整热处理工艺,对试料重新热处理后,再取样
检验。
9.3.3 系泊链钢若拉伸试验结果不合格,允许在原热处理工艺试料上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
验,只要有1个试样不合格,则整炉判为不合格。
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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